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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章想法

大家都知道,圣母峰①是世界最高峰,标高二九〇〇二呎(八八四八公尺)②;大部分人也都知道,有两名英国人,马洛礼(George Leigh Mallory)和厄文(Andrew Irvine),在尝试登上峰顶时丧失了生命他们最后一次被看见的时候,正矫健地往山顶攀登,而山顶仅在八百呎外;他们必定几乎或许事实上已登上了山顶。 注①圣母峰:标高八八四八公尺,为世界第一高峰,在尼泊尔和中国的边境上。清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〇年)印制的《乾隆内府舆图》已印有珠穆朗阿林的地名,虽然在那个年代尚不知道当地的那座山就是后来的世界最高峰,但英国人于一八五六年确认并计算它世界第一高的身分后,便以当时的印度测量局长的名字:埃佛勒斯(Sir George Everest,1870︱86)来命名这座山。全世界因此沿用此名直到今日。一九五二年,中国内务部和出版署联合公告,把埃佛勒斯正式改回古老的西藏名字:珠穆朗玛,自此之后,外国人也入境随俗地把Everest称Qomolangma(音珠穆朗玛),台湾一直使用圣母峰来称呼珠穆朗玛,因珠穆朗玛是西藏文,它的字义就是圣母的意思。圣母峰坐落于西藏和尼泊尔交接处,北面是西藏境内,山容好似一座硕大无比的金字塔,早年的登山探险都由西藏出发。直到一九五〇年后才改由南侧的尼泊尔攀登。人类自一九二〇年代开始试图攀登圣母峰,但一直无功而返。直到一九五三年才由英国队从南坳首登成功,一九六〇年由中国队从北岰登顶成功。编注

注②一八五六年,调查员沃夫(Andrew waugh)成功测量出圣母峰高度为八八四〇公尺(二九〇〇二呎);后来直到一九五五年,圣母峰高度才修正为现在公认的八八四八公尺。此书完成于一九二六年,当时测量出的喜马拉雅山主要高峰的高度,多与后来重新测量出的高度不同,为维持原书风格,此译本将维持作者原示的高度,并保留英制长度标示,惟遇重要尺寸时将以方括号()列出现在通行高度的公制度量。编注 这是如何办到的?诺顿和他的同伴索默威尔(Howard Somervell)又如何不靠氧气筒就分别登上了二万八千一百呎及二万八千呎的高度?欧岱尔(Noel Odell)又如何同样不靠氧气筒二度登高至二万七千呎,何况如果再多几名挑夫可能就登上了峰顶?喜马拉雅山们如何能够负重攀高到将近二万七千呎以促成登山家们的丰功伟绩?何况在这次登山探险中,诺顿(Edward F. Norton)、索默威尔及马洛礼在二万一千呎高处先经历了一场异常厉害的暴风雪,气温陡降到华氏零下二十四度(约摄氏零下三十一度),接着又为了回头营救受困在二万三千呎高冰河中的四名喜马拉雅山挑夫,用尽了他们最好的资源,却仍创下上述佳绩。这里要叙述的就是那一段故事。

首先谈到这些人心中的想法要去攀登圣母峰的想法。 当我们看见一座山,迟早总会被吸引去尝试登顶。我们不会让它永远站在那儿而不去踩踏一番。这部分是因为我们喜欢从高处俯瞰风景,更确切说,是因为山向我们提出了挑战。我们必须能与它匹敌,必须表明我们能够爬到它的最高点表现给自己看,也表现给邻居看。我们喜欢炫耀自己,展现自己的本领。登高是一番努力,但我们喜欢身体力行。这番作为令我们为自己感到骄傲,并带来内心的满足。 但当我们看到圣母峰,就知道这是相当不同的命题。爬到它顶上,是我们永远不会梦想的事情。它直上云霄,远在人可触及的范围之外。至少看起来如此。自多少世代以来,成千上万的印度人一直仰望那伟大的喜马拉雅山群峰,连附近较低的山头,远较那大部分插天群峰为低的山头,他们也不曾胆敢想去攀登。他们会穿着薄衣从印度的炎热平原耐心忍受可怕的艰苦旅途,前往一处危立于喜马拉雅山区冰河边的朝圣地,途中所受的苦实在不下于任何圣母峰的登山者,但就算是攀登那巍巍高峰的想法也从不曾来到他们脑中,甚至那些一辈子都住在这山区、吃惯了苦的人也不曾有这念头。他们能够爬上峰顶这份能耐可由他们曾在一九二四年背负辎重爬到将近二万七千呎高处这事实加以证明。如果他们能够负重爬到二万七千呎,很可以假定他们卸下重负后能够爬到二万九千呎高。但他们还是从不曾打过圣母峰的主意。

那么,那些来自北海的岛民又如何会产生这种想法呢?回顾以往,我们看到瑞士人和义大利人给予我们此种灵感。阿尔卑斯山的诸高峰不过是喜马拉雅巨峰群的一半高,但它们仍令人望而却步,直至十八世纪末,瑞士人德.梭旭尔和义大利人阿斯贝沙(Placidus aSopescha)才攀上它的高峰顶③。登山家们一路呻吟、气喘吁吁,饱受头疼及病痛之苦,但终究抵达了山之巅。一旦阿尔卑斯的最高峰被征服了,接下来较小的山头也一一拜倒征服脚下。很快地,我们英国人跟上了梭旭尔的脚步。整个十九世纪,我们投注全副心力在阿尔卑斯群峰的征服工事上;等它们一一被降服后,人们便转而从事难度更高的游戏。道格拉斯.佛瑞斯菲登上了高加索山最高峰④。马丁.康威爵士登上了安地斯山最高峰⑤。义大利人也来参加这场战斗。阿布鲁奇大公爬上了东非的鲁文佐里⑥及阿拉斯加圣依利亚斯⑦等二山的最高点。

注③阿尔卑斯山的最高峰乃白朗峰(Mount Blanc),标高四八〇七公尺。一七六〇年,瑞士地质学家德.梭旭尔(Horace Benedict De Saussurem,1740︱99)第一次造访白朗峰所在地霞慕尼(Chamonix)时,对自己许下登上顶峰的志向,否则也要负责推广登峰事宜。于是他提供了一份奖金给登峰第一人,但一直要到一七八六年,这份奖金才由一位在霞慕尼执业的法国医生帕卡(Michel︱Gabriel Paccard)和他的挑伕巴尔马特(Jacques Balmat )夺得。不过,这份荣耀很快就光芒尽退就在第二年,德.梭旭尔本人也登上了白朗峰。编注 注④高加索山的最高峰为厄尔布鲁士山(Mount Elbrus),位于俄国西南部乌拉山脉西缘,标高五六四二公尺;英国登山家道格拉斯.佛瑞斯菲(Douglas Freshfield,1845︱1934)于一八六八年率先登上此高峰。佛瑞斯菲曾任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主任秘书(1881︱94)和主席(1914︱17),也曾是英国作家协会(Society of Authors)的主席(1908︱09),他从一八八四年起致力于推广将地理学列为英国大学中的独立学科。编注

注⑤安地斯山最高峰为阿空加瓜山(Mount Aconcagua),标高六九五九公尺,一八九八年英国登山家马丁.康威(Martin Conway,1856︱1937)率先踏上此峰最高点。康威同时也是名探险家和艺术史家,探险范围除欧洲以外,也涵盖南美洲和亚洲,他同时也是位多产作家。编注 注⑥鲁文佐里(Ruwenzori):中非乌干达和刚果两国边界上的山脉,被二世纪时的埃及现代之父托勒密(Ptolemy)称为月之山,长久以来被认为是尼罗河的源头点。它与多数非洲雪峰不同,并非由火山形成,而是一个巨大的地垒;最高峰为史坦利山(Mount Stanley)的玛格丽塔峰(Margherita Peak),标高五一一九公尺,乃非洲第三高峰。一九〇六时,义大利籍阿布鲁奇大公(The Duke of the Abruzzi)率领的探险队首先登上此高峰,他将这高峰依义大利玛格丽塔皇后(Queen Margherita)之名来命名。编注

注⑦圣依利亚斯(Saint Elias Mountain):标高五四八九公尺,阿布鲁奇大公在一八九七年首登成功。编注 成功召来了更旺盛的雄心。阿尔卑斯山、高加索山及安地斯山一一被征服后,人们便将念头动到宏伟的喜马拉雅山头上。德国的冯.许拉根外特(Von Schlagintweit)三兄弟登高到了卡美特峰的二二二六〇呎处⑧。印度探勘队的官员在执行勤务的路途上,走到了巍巍群山之间,他们的纪录中有这样的声明:波卡克(JS Pocock)在一八七四年爬到了嘎尔华峰(Garhwal)的二万一千呎处,而强森(W. Johnson)则爬上了昆仑山脉的一座尖峰,其高度后来被测为二三八九〇呎。 注⑧喜马拉雅山脉宽达三十至四十五哩,包括了许多世界最高峰,最高峰圣母峰位于尼泊尔北部边界,但印度境内也有多座高峰,如位于尼泊尔和锡金边界的干城章嘉峰(Kangchenjunga,八五八六公尺),另有纳达德维峰(Nanda Devi,七八一七公尺)、卡美特峰(Kamet,七七五六公尺),以及在北方邦的特里苏峰(Trisul,七一二〇公尺)等。编注

然而,对伟大高峰所做的重要出击都是出于欧洲人他们所受的训练是来自攀登阿尔卑斯山所发展出来的登山技术。他们来自几乎每一个欧洲国家,也有些来自美洲。葛雷翰(Graham)在一八八三年声称爬到二三一八五呎处;康威爵士披荆斩棘直上巴尔陀罗(Baltoro)冰河的喀啦昆仑群峰。瑞士人魁拉莫(Jacot Guillarmod)也在同一个地区探险。美国人瓦克曼(Bullock Workman)博士及夫人登上了二万三千四百呎高处。龙史塔夫(TG Longstaff)博士登上了特里苏峰顶,高二三四〇六呎(七一二〇公尺)。佛瑞斯菲则探了干城章嘉峰⑨。 注⑨干城章嘉峰(Kangchenjunga):亦拼做Kanchenjunga或Kinchinjunga ,标高八五八六公尺,在K2(八六一一公尺)发现之前,一直被认为是仅次于圣母峰的世界第二高峰。佛瑞斯菲是在一八九九年挑战这座高峰,但登顶失败。编注

接下来便有了最认真的、组织最佳的登山团体,去尝试登上人类所可能企及的高度。阻挡人爬上喜马拉雅山众高峰的,并非山上的实际障碍,如横陈于人与峰顶之间的断崖或冰雪。在阿尔卑斯群山之间,每一处实地攀爬皆与攀登喜马拉雅山同等困难,而人类已经克服任何这类困难。他登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危崖和峭壁,找到路径到达最难以趋近的冰封绝壁。喜马拉雅山的酷寒也不构成障碍:在极区,人类耐得住更为严厉的寒冻。真正的障碍在于高海拔空气的缺氧。我们爬得越高,空气越稀薄,氧气便越少。氧气是人类赖以维生、不可须臾或缺的物质。那么阿布鲁奇大公所率领的义大利登山队便认定该问的问题只有一个:在高山上缺氧的空气中,人凭自己的努力能抵达的高度究竟是多少?那时为一九一九年,当时想从位处圣母峰两侧的尼泊尔及西藏政府取得登山许可皆很困难,阿布鲁奇大公遂未能在那儿从事他的实验,于是他选择了标高二八二七八呎的喀啦昆仑喜马拉雅山脉高峰,亦即K2⑩。后来因为那座山头不利于这场实验,他又换爬新娘峰(Bride Peak),登高到二万四千六百呎。如非浓雾及暴风雪,他有可能爬到更高的海拔。

注⑩即乔戈里峰(Jogri),K2为别名,标高八六一一公尺,世界十四座八千公尺高山最难攀登者,位处巴基斯坦与新疆边境。编注 所以,人类当时已经持续而稳定地迈向统御群山之路,爬上圣母峰的念头已然深植人心。这件事早在一八九三年,布鲁士(Hon CG Bruce)上校(现升任陆军准将)即曾想过。他曾与康威爵士同在喀啦昆仑喜马拉雅山区,而就在受聘服务于吉德拉尔(Chitral ,编注:位于今巴基斯坦北部边境)时,他提出了这个构想。然而,他将此构想付诸实行的机会从未发生。多年后,柯松公爵(11)时任印度总督向道格拉斯.佛瑞斯菲提议道:如果他,柯松公爵,能向尼泊尔政府取得许可,让探险团经由尼泊尔登山的话,英国皇家地理学会(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及英国登山协会(Alpine Club)应该联合组成一支圣母峰探险团。不过,尼泊尔政府没有发给许可,这提议也就没有下文。尼泊尔人是个幽僻隐遁的民族,但因多年来和英国人相当友好,印度政府(12)便随他们去,未予勉强。

注11柯松公爵(Lord Curzon):一八五九︱一九二五年,英国政治家,曾担任印度总督(1898︱1905)及外事大臣(1919︱24),任期内在英国政策制定上扮演重要角色。编注 注12印度政府:印度于一九四七年独立,此所谓印度政府,是指英印联合政府,即英国统治下之印度殖民地政府。译注 已经膺任英国登山协会主席的佛瑞斯菲先生,当时又获聘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主席;他会提出这么一个符合自己气质的构想:组成一支圣母峰登山队,一点都不奇怪。然而事不凑巧,他的任期恰好在大战期间(指一次世界大战)。大战后,诺尔上校(Captain Noel)又提出这个构想他曾于一九一三年间探勘过西藏那一侧的喜马拉雅山;那时,尚在人间的罗林准将(Brig General Rawling)也抱着这么一个期望:至少将圣母峰探勘一番。当笔者在一九二〇年成为英国皇家地理学会主席时,将攀登圣母峰的构想付诸实行的时机似乎已趋成熟。本人早先在喜马拉雅山度过好几年,也曾在西藏待过,颇了解当地的状况。再者,对于个人或攀登阿尔卑斯山那种三、四人小团体堪属困难的事,由拥有丰富资源的大型组织来主持,往往不成问题。 同时,另一个方向也有大进展。事实上,当阿布鲁奇大公在喜马拉雅山中攀爬时,路易.布雷霍(13)飞越了英吉利海峡。大战也为飞机的制造带来极大的推动力。结果是:人类此时已能飞得比圣母峰的山顶还高。因此,人类到底能将自己升到多高这问题,似乎比较归属于飞行员,而非登山者;而飞行员达到的高度则已超过了登山者。那么为何还要大费周章攀爬圣母峰,证明那已被证明过的事? 注13路易.布雷霍(Louis Bleriot):一八七二︱一九三六年,法国航空先驱,一九〇九年驾驶一架二十四马力的单翼飞机首次完成飞越英吉利海峡的纪录飞行,晚年成为飞机制造商。编注 回答: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飞行员坐在飞行器中,吸着氧气,让机器将他往上带。当然,他需要技巧和勇气以驾驭飞机,但他的升高仍有赖于机器,并不是靠自己,而且他身旁备有充分的氧气,以待空中氧气不足时随时补充。登山者却必须仰赖自己的活力,必须让自己贴近地表。我们想知道的是:地表上是否有人类不靠任何补助器材即无法上达的地方。所以,我们选了这座最高的山,在那上面进行这场实验。 有些人的的确确质疑:搞得这般麻烦到底所为何求?如果要上圣母峰最高点,弄架飞机飞上去不就完事了?大学划舟选手或许会被问一个类似的问题:如果他们要从普特尼前往摩特湖(14),为什么不乘汽船?那可比一路划桨过去快速又舒服多了。百米赛跑选手或许也会被问道:何不叫部计程车? 注14普特尼(Putney)、摩特湖(Mort Lake):均为伦敦泰晤士河畔城市,摩特湖在普特尼西边上游一点点,流经摩特湖和普特尼之间的泰晤士河刚好形成一个ㄇ字形,两地间搭公车大概二十分钟。从一八四五年开始,这个河段是剑桥牛津校际划船对抗赛的比赛地点。编注 登圣母峰意指爬上去用自己的腿爬上去。整个要点就在这儿。只有这样,人才能为自己的本事感到骄傲,而具有好本事又多么令灵魂感到满足。如果我们老是倚赖机器,生命会是多么可怜的东西。我们太容易老是相信科学和机器,而不锻炼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我们就这样失去生命中的许多喜悦那种能淬练我们的灵肉以臻完满境地的喜悦。 所以,回到起点吧!决定攀登圣母峰是出于一种常见的冲动,就像想去爬邻近一座山丘那样。攀爬圣母峰所需要的努力巨大得多,但仍是基于同样的那股冲动。的确,与圣母峰相搏是精神想战胜物质的一场缠斗。人,这个神圣的存在,就是想让自己优于物质,甚至最强大的物质。 人与山同样源于地球,两者间也就存有一些共通处。但无论山多么庞大,外观上多么令人自觉渺小,山的存在(being)层面终究在人之下。人,外型较微小,实质上则较伟大;不让他落足在那较低存在物的最高点上,他心中那股驱动力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他不会因为山的高大而畏缩。山容或高,但他会显示他的精神更高;直到将它征服于脚底,他才会心满意足。 这便是埋藏于圣母峰登山者心中的秘密。 而在证明一己之力时,人将发现那锻炼过程所带给他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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