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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2/起点

127小时 艾倫.羅斯頓 13842 2023-02-05
山脉是手段,人是目标。目的并非登顶,而是改善人。 义大利登山家,瓦特.庞纳帝(Walter Bonatti) ﹡ 一九八七年八月我十二岁时,跟着我爸的工作关系,举家正准备从印地安纳州的印地安纳波里搬到科罗拉多州去。七月时我们去浓浓乡村味的俄亥俄州东部探访家族一位朋友时,我发现了一本有关五十州的百科全书,并查看了未来的家。当时的我从未离开过密西西比河西方十六公里以外的地方。面对即将搬到西部,我想要知道那里有什么等待着我。我承认我有偏见,先入为主的印象是骑士、滑雪人士,还有好多好多的雪,终年覆盖着科罗拉多。 我在那本书上的发现,不仅加深了那些概念,还吓坏了我。有一张派克峰的照片,根据标题,那里的景色是《美哉美国》这首歌的灵感来源。在我十二岁的眼中,那座山峰是如此的严峻,似乎是大自然惊人的作品。我并不知道当时火车和道路都已经开到那座山峰的顶点了,终点就在餐厅和礼品店旁的停车场里。在我那个年纪,所谓很棒的户外活动的地点,仅限于从我家屋后的树林,到越过我朋友克里斯.蓝帝斯家附近的脚踏车步道,还有位在印地安纳波里郊区的鹰溪水库。在我的世界里,户外并不包括山脉,尤其不包含海拔四千公尺以上的山脉。所以我翻着那本书,开了眼界。

我发现人们会以致命的速度在陡坡上滑雪。虽然我曾穿着我的滑轮鞋飞轮在我们印地安纳波里地区的堤岸、水道和街道到处去,甚至还到我们家北边社区一座相当大的小山滑,但始终能够拖着我的后脚来煞车。但我不知道在滑雪板上要如何停下来? 我继续翻页,最后一张照片撼动了我的心。那是一张冬季暴风雪过后,人们在丹佛街上越野滑雪的照片。路上没有交通工具,只有一排排在滑雪板上的人。我满心惊恐,啪嗒!一声的阖上那本书,用想像力继续完成那情节。想像在科罗拉多,人们都不开车,只会越野滑雪去上学、上班、上杂货店,所到之处都像某些北欧仙境一样,皆以滑雪板代步,即使在夏天里也一样。对一个出生在俄亥俄州,成长过程都在印地安纳,靠棒球、篮球和赛车长大的孩子来说,滑雪,即使是在平坦的地面上,就像骑骆驼一样,是个完全陌生的概念。

当我更进一步想像我家人要去的这个地方时,我相信科罗拉多整个州都是滑雪人士,景色都是一条条的滑雪道,社交群组以滑雪能力来区隔,如果我不会滑雪,那要如何融入?看了那本书之后,我夜夜都在床上独自哭泣,整整哭了一个礼拜。尽管离别很难过,我的朋友们还是为我要搬到科罗拉多州感到兴奋。他们告诉我滑雪会有多好玩,并不明白那让我多么害怕。有天晚餐时,我爸妈注意到我红红的眼睛和鼻塞声,他们不禁担心起来。你看起来像刚哭过的样子。怎么回事?我爸问。 我害怕。我没说实话。我并不只是害怕,而是搬到科罗拉多州这个想法让我吓坏了。 我爸试着安慰我,他说:我知道搬家很难受。我们全都要离开亲友。但你会交到新朋友,对吧?

是啊,但那不是我害怕的原因。 那你为什么害怕? 我解释有关那本书的事,我爸妈笑了起来,向我保证并不会下到那么多雪,以至于我得滑雪上学,让我心情好了些。搬家之前,我们还特地飞过去看了一下,除了在亲水公园晒伤很难受之外,我发现科罗拉多州并没有像一开始感觉的那么荒凉。我们一搬过去,我就加入滑雪社团,那年十二月,在我站上滑雪板第二天之末,我猛然冲进中级的跑道,超越我所有的新朋友,甚至还挑战冬季公园/玛丽珍区里最困难的地势,这个滑雪胜地后来成为全世界滑雪区里,我最喜欢的地方。 隔年夏季,我继续适应新环境,并在洛矶山国家公园的一次背包旅行里,有了个具备发展性的户外经验。那次,和其他几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进入国家公园的偏远地区,进行长达两星期的旅行,是我第一次背着沉重的背包出远门,还有晚上住的,也不是走上几分钟就会有住家和交通工具的地方。一整个滑雪季缓和了我对山的恐惧,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我已经几乎和山陷入爱河。

在我们六月底背包旅行的第一天,置身公园西侧这雄伟的地方,让我充满了兴趣,也不管背包有多重,不断在小径上跳来跳去。疯狂的体力迅速帮我赢得怪物的绰号。我们团体里的两位辅导员光是要我别抢先团体行动,就已经够忙的了。午餐之后,我的背包多了一大桶要让我们十五人团体在获得重新补给之前,能再吃五次午餐的花生酱,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会沿着小径跑到下一个转弯处,瞬间不见踪影,直到我听见其中一位领先的人大叫:怪物!等等我们! 第一个晚上当黄昏踮着脚慢慢接近时,我们在大草原海拔两千九百多公尺高的露营地分散开来,每个人都有一本笔记本,鼓励我们把想要描述的任何东西写下来或画下来。 我坐在草原间的高大牧草里玩水,因为旁边就是底层有砂砾的浅浅小溪。待在岸边几分钟之后,我看见一只北美黑尾成鹿,从容的从树木掩蔽处走出来,一边走向小溪,一边抽动耳朵摇着头,好赶走虫子。

当这只母鹿招摇的从右到左走进草原时,目击的我完全呆住了,并深深陶醉其中。因为其他人都留在帐篷附近,所以当时只有我看见。它走到水边,而我则倾身去拿我的笔记本,小心的打开封面,害怕任何响声都可能会吓到它。接下来的五分钟既像五个小时,又像五秒,那只母鹿在小溪畔喝水,而我则把它的样子画在我的笔记本上,直到它转身走回森林里为止。 十五分钟的自我反思时间结束时,其他人都安静且内向,直到我冲进营地报告遇见那只鹿的事,其他孩子都深为感动,而我则炫耀着我的素描,不论以哪方面来看,那都不算是出色的作品,但作为我敬畏的纪念品,却已经足够了。两晚之后,在海拔三千三百公尺高的大圆石地上,我经历了在房子般大小的岩石上攀爬的乐趣。我们把身体浸到一处非常冷的水塘里,那水塘边甚至有雪堆延伸到水里面。而在同一个晚上,我也学到了第一手的教训,就是四周有豪猪时,不要把有汗水的靴子留在帐篷外,结果它们吃掉了皮革上半部、鞋带和鞋舌,让我的靴子只剩下底部。

隔年,我参加了一个范围涵盖全州的野外冒险营,包括在埃斯特公园附近攀岩,在格兰庄逊附近的科罗拉多河上泛舟,还有在甘尼生附近骑马。我并没有变成真的专家,但内心里却有某种东西在成长。四年后,当我离家到宾州匹兹堡的卡内基美隆大学就读时,感觉就像是已经在西部确立了身份,我已经打从心底成为科罗拉多人,一个移居过来的当地人。在宾州想家时,我想的是西部的空间、太阳和山峰,而当人们问我打从哪里来,我喜欢在告诉他们我来自科罗拉多时,看到他们的眼睛一亮。有两年的时间,我是卡内基美隆大学唯一来自科罗拉多的学生。我想和人分享洛矶山的渴望每每被雪覆盖在滑雪坡道上。 我在一九九四年七月,和我最好的朋友乔恩攀爬我的第一座超过海拔四千公尺的山峰朗斯峰,那是科罗拉多州境内五十九座海拔高于四千公尺魔法线的山脉之一。朗斯峰俯瞰科罗拉多富朗山脉的北半部,在大圆石城西北方。这座高四千三百三十五公尺的山,是科罗拉多第十六高的山峰,也是最有名的山峰之一。尽管其壮观的东壁,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钻石岩壁(Diamond),吸引了世界级的专门登山人士来到其陡峭的花岗岩线,但靠着穿越钥匙孔那条相当轻松的标准徒步路径,却让每年成千上万的攀登背包客都能成功攻顶。

乔恩和我听取了朋友布兰登父亲李哥的建议,他过去是个童子军领队,本身就曾攀登过好几十座四千公尺以上的山脉。李哥告诉我们徒步攀登高峰的原则:早早出发,带着水和食物、雨具和地图,并且在中午时候离开峰顶,避免几乎每天下午都会下的大雷雨所带来的闪电,结果这些忠告我们后来大部分都轻忽不管。 乔恩在他的旅行袋里带了四公升的水罐;我们的背包里塞满了三明治、糖果条,还有我们的滑雪外套。到我们抵达海拔三千三百多公尺的林木线(也就是在这以上的高度,树木不再生长的临界线)时,我们已经剥光了衬衫,在胸膛涂抹上大量的防晒油。我们比对了那天早上在山林管理处拿的小径地图影本,记录进度,写下我们抵达每个地标的时间。我们落后管理处建议的上坡时间很长一段,但应该能够轻易的在天黑之前折返。往上通往近三千六百多公尺的花岗岩山隘的小径颇宽,而且在经过五、六条长长Z字形山路之后,小径自身回旋往上绕了好几回,抵达圆石田,只见近一公里平方沙发般大小的圆石相互堆叠。我们在朗斯峰北侧山脊一处险峻的锯齿状凹口,也就是名为钥匙孔之地的晴朗天空下吃了点心,接着我爬上钥匙孔北侧的岩石,爬到乔恩头上大约九公尺高的突出顶峰,双脚悬在顶峰上,他帮我拍了照,之后我爬下来,换乔恩爬上去,我也帮他拍了照。

那天最困难的部分还在后头,一开始先越过北边山脊西侧倾斜而下的危险花岗岩板,接着爬上一处名为深谷、高约一百五十公尺的陡峭岩石小峡谷①,在那里遇到一群背包客,在费力爬上深谷的情况下,他们的呼吸愈来愈急促,这也不稀奇,毕竟在接近四千公尺高的地方,空气浓度大约只有海平面的一半,因此有用的氧气跟着减少。 ①小峡谷:couloir,呈漏斗状或漏型且充满着雪的冲沟,通常暴露着岩石或掉落其中的冰雪。 乔恩建议我们快速奔上深谷顶,一次一个人,同时看看我们可以超越多少人。他先走,最后他超越了深谷里的每一个人。等乔恩差不多走到一半时,我开始出发,用自己的速度,到深谷一处约一公尺高的岩石台阶变窄时,我虽超越了两个人,却也感觉到呼吸逐渐加快,因为我不适应这个高度,我不得不在岩石台阶上停一下。结果,尽管超越了其他背包客,但我还是慢了乔恩几分钟。把自己逼到浑身都痛的地步,却还能感觉如此美好,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第一次凭我们自己的力量接近海拔四千公尺的高度,这次攻顶经验让乔恩和我快乐到晕眩。不过首先我们绕了一下外围角落,仰望着终点,那是在山脊折缝形成的一处两面约九十公尺高的开放平台,等于是两块顶峰壁面创造出了一个内侧角落,就像一本打开的书。 登上朗斯峰之前最后一项工作,就是在这岩石上双手并用,爬上平滑的石板。我们下方的岩壁往下倾斜至一处约六百公尺深的峡谷里,从那里偶尔吹来的强风,让我们的精神状况变得更加敏锐。乔恩和我停下脚步,看着一位身穿蓝色牛仔裤的登顶者,从我们上方的终点下来。他从山壁往外看,轮流放下双脚,以脚底刮着往下滑,一边找着鞋子。在一个如此危险的地方做这种尝试,颇让我们感到不安。我们开玩笑说如果他滑下来,会把我们俩都撞下终点,就像把登山者当保龄球打一样。我们在岩壁分叉出来的一片薄岩片后方安全点上,终于超越了那个人,继续我们的行程。三分钟后,我们俩抵达了朗斯峰开放的岩石高原,伸长了手臂拥抱彼此庆祝。乔恩在我们的地图后面做了一个记号,表示我爱妳,送给他的女友,我则帮他拍了一张在微风中拿着那张纸,露出缺氧微笑的照片。

尽管我们出发得晚,但下午两点之前就离开峰顶,爬下终点。有些云正往西北方聚集,虽然我们运气好,碰到了好天气。再次下到钥匙孔时,我们停下来吃了点心,仔细察看右方一处位在北方山脊东侧的开放雪坡。我认为那想法一定是同时浮上乔恩和我的心头,因为我们彼此一对看就说:我们去滑雪!虽然我并不认为我们两人知道什么是滑降,却还是爬上最长那片长约一百八十多公尺的雪坡上方,随即穿上滑雪裤。那是一片陡峭到足以造成雪崩的斜坡,但是以仲夏的天候条件,我们比较担心的反而是会一路滑出谷底边缘,冲进圆石田里。 乔恩带头滑,滑了三十秒,用他登山靴根把柔软的雪犁得四处飞溅,开心大叫。我大声叫他在我到够近的地方时帮我拍照,然后扑通一声跃进雪地,用极快的速度,加速朝着乔恩前进。 运用乔恩创造出来的滑雪道,还有我低摩擦力的尼龙滑雪裤,很快就超越了自己所能控制的下降速度。在被雪埋住的障碍物上弹跳,一瞬间往下飞奔,如果我没有放慢速度,最后一定会血染岩石。满心恐惧的我把双手插进身体两侧的雪里,将脚后跟往下铲,立即换来满脸融雪。随着斜坡的角度在雪地底部缩小,我的手指头更加紧紧的耙着雪地,踢着靴子,直到在半盲的情况下,正好停在乔恩的旁边,离遍地岩地只有几公分的距离。我们立即放声大笑,并对着彼此狂叫:我们再来一次!往上爬回放背包的地方,我试着恢复麻木的双手,擦掉冰晶,这次想出了握住小尖石当煞车的方法。 我们把自己吓得半死后,便往下走到花岗岩山隘,越过华盛顿淑女山东侧。乔恩和我抵达林木线时,云已经开始移进来了,我们改成用跑的,对抗即将下下来的雨。穿着靴子的我们沉重的跑在小径上,把这条首度跑步而下的小径,恶作剧的命名为快速山脉下坡。到我们回到越野车那里时,头一次完整攀登海拔四千公尺以上山峰的经验,已经彻底影响了我,而我知道我会有更多类似的经验。 一九九三年我曾和爸爸做过一趟长达一周的泛舟之旅,我非常喜欢那次的旅行,两年后,我又黏上了爸在科罗拉多州布维纳维斯塔泛舟公司的熟人,在大学二年级放假回来一个星期后,便获得一份泛舟指导员的暑期工作。一九九五年五月下旬,我搬进老板比尔.布拉克的船屋。我们是河上最小的公司之一,一天只跑两艘或三艘船,和一些规模较大的运动用品店比起来,他们在数量上可能有十倍之多。但以只有三位指导员来说,那表示我的新朋友、同事以及宿舍伙伴彼特和我,几乎每天都有工作。原本那个夏天我想安排个七天假,但这份工作是那么的有趣,以至于我根本不太想去做其他的事。 拜附近区域积雪量达到百分之四百所赐,一九九五年的夏天,是那条河史上最大的水季。激流通常是三级到四A级,甚至加速为五级,那已经是可泛舟的最高等级了。 那一季有三人在那段河程里丢了性命,其中两位划自己的船,还有一位是参加另一家泛舟公司的行程,而我们每秒都会看到峡谷里涌现两百立方公尺以上的高峰,那几乎是平均高峰的四倍,也是上次大水年高峰的两倍。有这样的大水,我觉得若没有为自己安排一段旅程,简直就是坐失良机。 当老板们认为太危险,以至于不适合接待客人时,我们会一起搭上一艘全是指导员的舟筏,着手应付峡谷里最不友善的路线,或什至在明亮满月的凝视下进行午夜航程。 七月一个下午,我和我们的第三位指导员史提夫一起到布维纳维斯塔的五金店,买了两个吹气的儿童泳池玩具。这些儿童用的泛舟像九十公分长的小船,在薄薄、有弹性的塑胶底周围有三十公分高的漂浮筒,要价美金十元,和河流一点儿都不相称。自从彼特让我们注意到有这玩意儿存在后,我们就一直开玩笑说要用它来跑布朗峡谷的航程,但结果我们却是开车到小镇南方的入口处,挑个一到二级的十二公里区域急流。虽然那是条最小的急流处,和我们的船比起来也够大的了。我们各自拿着一件充气救生衣、一个把顶部切开,充当舀水桶的牛奶罐和一支小艇的桨,史提夫和我就这样进行这个不要在家乡尝试的任务,成功地让我们那让人发噱、不合宜的小艇在这州最大的河流之一上航行。 八月下旬,我带着三位最好的朋友共乘,船在午夜时分穿越布朗峡谷,他们全都是河上的新手。这比起我和其他指导员们多艘舟筏航行要棒得多。最大的意外是,我计画在新月时带他们去,而非一般的大满月。在如此漆黑的环境之中,河流、河岸、峡谷壁和天空全都融合成一片漆黑,导航成为最为重要的工作;因为突如其来的碰撞会把我朋友撞进河水里,完全消失在黑暗之中。 在平静水面的区域,星星会从河水镜面反射到身上,而在没有星光反射的地方,表示那里有波纹、岩石或是急流。有时候只有些许光线可以辨识出白色的浪峰,不过一旦我们进入峡谷里,高耸的峡谷壁即让周遭的亮光减少,剩下十四公里往外的路程完全是一场记忆游戏。就在第一个急流处,也就是短程二级急流的鲁比急流,我的船左前角被一块大岩石刮伤。但在那之后,通过接下来的十三处急流,包括某些大的三级和技术性的四级区域,我们全都熟练航行而过,真是一次令人惊叹、梦幻般的经验。在河水一片平静之际,打破沉默会让人觉得不自在,所以与其开口讲话,不如抬头看着上方,充满活力的星星漂浮天际,我头一次察觉到,宇宙并非一张平坦的毯子,而是一个3D发源地。我想我可以光凭着欣赏星星,就知道星星是一层层叠出的。 一九九七年五月,我以第一名的成绩从班上毕业,获得机械工程理学士学位,加上双主修法语和副修钢琴演奏的学位,因而获得位于亚历桑纳州凤凰城附近的英特尔公司机械工程师的工作。最后我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先转到华盛顿州的塔科玛市,同年九月,再转到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尔克市。可是当时正当毕业之后的一九九七年,我那长期潜伏心中、对美国西部野外环境的热情才刚萌芽。在搬到亚历桑纳之前,我犒赏自己在学校的成就,以及找到一份前景还不错的工作,因此我计画了一个超级假期。 那是一趟终结所有公路旅游的公路旅游。我将开着我的一九八四年份本田休旅车往北出发,先到大堤顿、黄石和冰河国家公园,接着进入加拿大,游览班夫国家公园和冰原大道,再到温哥华,然后往下进入卡斯德克、奥林匹克和雷尼尔国家公园,最后以火山湖、优胜美地和锡安国家公园做为结束。共计三十天、跑了九千六百多公里,游遍十座国家公园。 结果,我并没有走太远,因为当时才五月下旬,雪线仍然很高,使我一开始只能在海拔比较低的地方做徒步旅行。由于我及早进入堤顿山脉的费尔普斯湖探险,所以能在湖边一处顶级的露营地扎营。第一天的黄昏时,看到落日前有只母牛驼鹿的剪影快跑;第二天早上,我看见一对秃鹰在瀑布上方翱翔,再一隔天,我在马路附近的森林里发现一只灰熊我开着车四处去,拍摄堤顿山脉反射在羚羊平地废弃农庄破窗上的照片。同一天下午,我盘算着下趟短途旅程,也就是到布莱德里湖的旅行,我打算在那里设置一个基地营,企图攀登中堤顿那是公园里的主峰当中,攀登技巧最容易的一座。 当我询问公园管理员要如何攀爬其中一座堤顿山时,他困惑的眼神预告了我会遭遇的事情。那眼神仿佛是说:如果你一定要问,那么告诉你怎么去,就等于违背了我的判断。 不过,他仍指着地图告诉我如何到达布莱德里湖,解释此刻小径正埋在雪下好几公尺深的地方,最后还说:如果你没穿雪鞋,你会像打地桩一样被埋到腰部。我不知道什么是像打地桩一样,但我仍然填了许可证。 午后,我背着装了三天份旅行必需品出发了,这是我的第一次单独过夜旅行。我把露营工具和衣服放在大背包里,食物和烹调用品则收在一个小背包里,背在胸前。从塔吉特湖登山口才走了约一公里多,雪堆已经深到让我寸步难行。四周不见任何足迹,显然有一段时间、搞不好整个冬季,我是第一位进入这条小径的背包客。 我背着沉重的背包努力往前,当我渐渐上到冰河时期的冰河所留下来的圆形冰碛石(冰川融化后遗留在地面上的冰碛物,通常堆积成小山丘)时,雪愈来愈深。慢慢走了一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接近了冰碛石顶的森林和一座明显的雪堆。每跨一步,靴子就下陷几十公分,中型雪堆尖冰晶逐渐刮伤我的脚胫。又过了十五分钟,随着雪涌进靴子、满到裤脚,我的膝盖以下已经失去了知觉,不过如此一来,湿冷的残害同时也变得没那么令人讨厌。当我掉入雪里好几次之后,我改变策略,爬过最后六公尺的路程,来到雪堆隆起处,我双脚分开,啪地跨坐在雪堆紧实的边缘,感觉精疲力竭,呼吸沉重,回头看着我留下来的一系列深深的坑洞,充分了解像打地桩一样是什么意思了。 我查看我的地图,看到在我抵达布莱德里湖南侧之前,大约还有四百公尺的距离要走,然后绕着湖走回营地,大约还有一公里多。我身处在积雪看起来比较牢固的森林边,右侧有一段短短的下坡,我用背部滑下,站起来才刚踏出第一步,就发现雪深及腰。哦,这将是漫长的一段路。我大声的说,心想着雪鞋还真的很好用,即便我从未穿过也很习惯。 我花了两个小时的辛苦旅程,努力穿越深及腰部的积雪,抵达布莱德里湖北侧一座短短的人行桥。云挂在树梢,我只看得到西面山边几公尺的高度,那里的常绿树林消失在水气里。 过了桥几百公尺,我发现一个离湖岸约六公尺,大部分却都埋在雪里的营地路标。历经出意料之外四个小时的步履艰难旅程后,终于在天黑之前抵达,让我松了一口气,于是就在那路标旁结冰松针地上,竖起我的双人绿色帐篷。 我的双脚冷到发疼,坐在帐篷口解开湿透的徒步旅行靴,脱下靴子时,两只靴子甚至溅出大量的融雪。累坏了的我直接把袜子剥下来,根本不在乎它们在帐篷里滴水,正当我搓揉着我浸泡过水的脚趾头,附近有个声音让我愣了一下,是树枝断裂的声音。我专心聆听,听见湖里的泼溅声从左边几公尺外,某个浓密灌木丛的另一头传来。我心想或许是另一只在黄昏出动的牛驼鹿,就像我在费尔普斯湖看到的一样。我好奇地弯身向前,从帐篷盖口偷窥,结果看见一头中型的黑熊从树丛中走出来。它看起来大约有九十公斤重,没有几岁,而且通身黑亮。 我赶紧从背包里抓出相机,拍了一张照片。镁光灯反射出灌木丛,我担心在我可以透过这一瞬间把这头熊看清楚之前,它就会被我吓跑。然而,它没有惊慌的逃走,反而冷静的改变路线,直接朝我的帐篷走来。一步、两步、三步它笔直地朝着我的帐篷过来。我心想或许我一直在下风处,所以大熊还没闻到我的味道。我试着吹口哨提醒这头笨重的野兽我的存在,但我太害怕,无法正确的噘起嘴,结果只是飞溅了几滴口水在我的相机上。 现在我和熊只余八公尺的距离,我知道这头熊看得见我,而且并不是过来做礼貌性的寒暄。它看起来很瘦,想要我的食物当作它冬眠后的第一顿晚餐。装着食物的小背包被我丢在帐篷门口,就在那只熊的视线里,我知道我非做什么不可了。 我抓起食物背包逃出帐篷,和那头熊仅相距四公尺,朝右边飞奔。当我惊惶奔跑到帐篷后方时,我光秃秃的赤脚拍打在地上,跳过一棵倒下的树,直接落在雪堆上,先是左脚,然后是右脚,接连刺穿冰面。疼痛让我的左脚瞬间失去感觉,而且当我把左脚从雪里抽出来时,还看到足背被突出的树枝割伤。但我知道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做急救,只能跳进被雪覆盖的森林里,行进时脚不断的擦伤,也麻痹了感觉。 我观察附近可以挂食物的位置,却看不到合适的。通常我会用绳子把袋子拖到一棵又高又结实的大树上,可是现在没有时间做这种事。我以顺时钟方向绕,最后绕到帐篷前,接着往西走几步。那头熊跟随我森林里的每一步,我们之间的距离一直都没有超过九公尺。最后我注意到一棵已经倒塌数年的大树,这棵树并没有高到构不着,我盘算着至少我可以用背带把袋子捆在树根上,然后回去穿上靴子,再回来找个更好的地方放吃的。于是我冲向那棵倒树,把背带绕在三根突出空中一点二公尺长的多节瘤树根上,再把袋子绕到另一根树根下,如此一来,那头熊就无法轻易拿到它。之后,我用麻木的双脚,小心翼翼的走回帐篷。 坐在帐篷门口,我先简单查看了一下左脚的伤口,接着再塞进我湿透的靴子里,关灯,再次走到那棵倒树附近。我不在的那三十秒,那头熊已经用牙咬住我的食物袋,来回猛拉,并把背带从树根上抖下来。当我看见那头熊轻易的狂咬我藏背袋的树根时,终于明白自己的处境极为危险。 为了回露营地,我已经耗掉许多能量,而在我试图撤回车子那里之前,我需要食物。如果那头熊偷走那个袋子,我可能会陷入困境。当下,我赌上了性命,决定不管动用任何必要的方法,都必须拿回那袋子。 熊离那根横卧的树干已经有六公尺,紫色袋子咬在嘴里,我折断一根九十公分长的树根,像握球棒一样握在左手,单脚跳上倒树,挥舞着武器,声撕力竭的吼着:把食物还给我,笨熊! 我不确定自己期待什么样的回应,但是当那头熊停下来回头看时,我害怕到全身直发抖,接着它旋转后脚面对我约十步的距离,它注意到我了。好,现在我们要摊牌了。 我大声咆哮,挥舞棍子,更大声地狂吼:把我的食物还给我! 就像狗狗质疑主人的命令一样,那头熊把头歪到左边,我想我什至看得到它的眉头皱了起来。在它犹豫时,我鼓起勇气,开始大力踩木头并再次大叫,朝着那头不动的熊猛然冲了一步,再一步,然后第三步,命令道:这一回你偷错饥饿的背包客了,放下来!讲到最后一个字时,我跳上去,两只靴子都啪跶踩在树干上。 那头熊竟然丢下食物袋,笨重的离开树木侧边,准备走进森林。我简直难以置信,不禁在它身后大叫:嘘,笨熊!然后走到我的紫色背袋那里,先把破掉的靴子丢向那只熊,再把袋子捡起来;结果靴子砸到它头上一些松树枝,吓得它往西方惊惶逃走。 五分钟后,我用露营的小炉子烧了一壶湖水,焦急的等着水沸腾,想像那只熊随时会回来。水终于沸腾的两分钟后,我创下个人最快吃完一碗拉面的速度。当我把食物、碗和小炉子收进背包里时,我仔细检查,看见四个熊牙咬出的洞。接着,我把背包吊到一个安全的位置。 夜幕降临。我蜷缩在帐篷里,黑暗笼罩中,我躺在睡袋里,恐惧使我连听到最微弱的林中声音,都会引起妄想。整整七个小时的时间里,只要有叶子掉到雪上,有根松针掉进湖里,或是有树在微风中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我就想像自己在一秒钟之内从零到被熊抓伤致死突然,扑通一声,可能是一条鱼跳进湖里吧,我的心却立即回应:我的天!那头熊回来了,它要吃我,我死定了!然后屏住自以为的最后一口气。直到清晨三点之后才停止惊恐,稍稍睡了个不太安稳的觉。 隔天早上较晚出发,我设法在深及臀部的雪里艰难行进,走到海拔约三千二百公尺的石榴石峡谷,始终不断的雨云抹掉所有的风景。我知道自己置身圆形山谷里,在寻找路线上必须做出关键性的决定,但我却看不到半个路标。当时若还要不断摸索已经太晚了,因此我循着往上爬时挖出的沟渠走下来。两个小时后,我抵达布莱德里湖,在雨中走回我的营地,却看到曾经是我帐篷营地之处遭到破坏,我惊讶到全身颤抖。 帐篷的门帘被扯下来,四根柱子里有两根被拉断,前盖口完全被撕破,而我的睡袋则浮在湖里。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惊叫,帐篷里的东西不光是完全湿透,还都沾满了泥。那头熊!我心想。它趁我爬山时回来,仔细搜查我的东西,想要拿吃的。 但是,食物袋却毫发未损的挂在树上,那头熊根本拿不到。 矗立在被破坏的那堆东西之上,我能想到的只有那头熊这么做全出自于居心不良。我先把食物袋拿下来,再用一根树枝把我的睡袋从湖里钓出来,动手收拾好我的设备。 既然所有的东西都湿透了,晚上已经无法在此过夜,等走回我的车那里时,天一定都黑了,可是我不得不这么做。重达三十公斤的湿透设备让我备感沉重,我像前一天一样把食物袋背在胸前,开始出发,并且很快就注意到那头熊竟跟着我的脚步走。原来熊先生已经像猎人一样,沿着气味跟踪我进入了营地。 在雪更深的另一边,我看得到那头熊如何从北方横断我的足迹。我以火眼金睛追溯它的足迹,向上望见一处九公尺高的山丘然后发现那头熊坐在一棵松树旁,正盯着我看。 我的天随着过去半小时对那头熊的愤怒,转为熟悉的恐惧压力,我的声音也跟着逐渐变小。我所能做的就是继续走,希望自己没有沉没在雪堆里,并祈祷那头熊别打扰我。我从口袋里拉出了湿掉的地图,左手则拿着指南针:现在没有犯错的空间了。 过了约十五公尺后,我离开小径,踉跄地往那头熊南边的山丘走。它还没动,我想像当我拼命逃开时,它就坐在那里露齿微笑。我从山丘眺望雪堆,往东走雪似乎比较浅一点;我推论自己可以离开小路抄捷径,直接奔到高速公路上,避免在冰碛石顶的堆积里笨重前进。越过山丘脊线,下到森林里的一处建地,回头往左后方看,那头熊不见了。它从山丘的另一边下去,朝着湖前进。我松了一口气,走了大约十五步,再次回头查看,那头熊就在这当下跟着我的足迹漫步到山丘顶,我们相距不过九公尺之远。 有十分钟之久,我努力往东方前进,交互着瞄指南针,定出我周遭在地图上的位置,或紧盯着我左后方的那头熊。有好几次,它缩短距离到离我仅六公尺,我就更加紧张的找方向、避开深雪,试着猜想那头熊会做什么。在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导航前行,实在相当困难,而且我不久就迷失了方向,地势不再和我从地图所见得到的判断一致。 我花了一分钟的时间才找回正确的方向感,抵销我地图上的真北方和指南针上所显示的磁北方之间的偏差。接着越过一处短短的高地,往下发现自己看到一座湖。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一座湖,但就在通往积雪湖边的路上,有一些脚印。啊哈!这发现让我的精神都来了。导航不是问题,我或许还能找到其他人来协助我吓走那头熊。 我在雪里迈着沉重的步伐朝那靴子足迹前进,就在这时心中电光一闪:那些是我的脚印而这是布莱德里湖我绕了整整一圈!一颗心立刻失望的往下沉。 那头熊在我身后十步;到现在为止,每次我停下来,它就停下来,但现在它走下山丘,直接朝小径和我的位置前进,我真想放弃,把吃的丢给他,去他的国家公园那不可喂熊的规则,然而最强烈的感觉其实是,我好想哭。 当我的行为再次改变,也就是绝望变成愤怒时,那头熊离我只有四公尺。走开!我当着它的面大叫,它再次停下脚步。 想起我曾在一部电影里听过出自内心的最大威胁,我改了电影<黑色追缉令>里的几句台词,我说:我要去找一些凶恶的管理员出来,攻击你的屁股!他们会让你镇定下来,用船把你送到爱达荷州去! 我转向把双臂举高过头,大声咆哮,但这对熊来说并不是新鲜事了。它像前一晚我们僵持在倒木上时那样侧着头,我察觉左手边不到一公尺外有一个裸露的石头,于是伸手抓起那个垒球般大小的岩石当作自卫用,接着匆忙移到南边,折返到我的旧路线。 现在,那头熊离我实在是太近了,只在我大声咆哮的间隔之间才会稍停。我估计如果它走到离我三公尺,我就可以用石头扔它,但因为有背包和背带限制我的活动,让我无法扔得更远。我集中注意力让自己保持直立,不过因为雨还在下,所以尽管雪变得更深,却比前一天还要薄。一不小心,我踏穿了薄薄的冰壳,整个人往下坠到臀部,我人没事,但陷在雪地上,而且没办法把自己拔出来。 那头熊似乎了解到机会来了,把距离缩短到我的头离它的鼻子只有四公尺。在雪中摸索,想要抓紧什么东西的我,双臂胡乱摆动,双脚依旧牢牢插在雪地里。我把腰往左边扭,背则往右肩的方向滚,再迅速把我的脚拔出来。就像面朝上的乌龟一样,我的躯干和背袋都把我往下压,我好怕在背部朝下时,那头熊会过来攻击我;现在的我无法防守,弱点全坦露在外。颤抖的站在不稳固的冰壳上,面对那头阴森逼近的熊,我把石头举到肩膀,就像在掷铅球比赛一样,往上丢,让我唯一的防卫武器飞出去。那头熊和我都看着石头的抛物线,结束在它左肩右边一处积雪的弹坑里。 我没打中,那头熊停在原地没动。 我查看一下附近的环境,发现两块比较小的石头。我重新武装,走向冰碛石冲刺了十五步,直到我再次冲回先前站过的地点,重复同样的动作,我背朝下扑通倒下,那头熊靠近了,于是我站起来,朝它丢一颗石头,但这次我的石头打中了那头熊的臀部,结果像火箭一样,它竟然往离它左边最近的松树跳上去,跳了三次就爬到十一公尺上。 我的下巴往下掉,眼珠子在眼窝里转个不停;这辈子从未见过一只大型动物行动如此敏捷。于是我重新捡起石头,再次转向南边。三十秒后,我听见树枝断裂的声音,回头看到那只熊正爬下树,我立即跳回雪里,人熊之间就像在跳芭蕾舞。我这部分是:落下、翻滚、站立、投掷;那头熊的部分则是:攀爬、等待、下来、跟随。一遍又一遍,我们重复跳着这支舞。当我愈来愈接近冰碛石时,我又加上喊叫和咒骂来威吓那只熊,希望能给自己争取到比较多的时间待在较深的雪里。当然,雪对那头熊而言,根本不成问题,比起我的一双脚,它的四只爪子在雪堆的冰壳上,还能把重量分配得更广一些。 我上到冰碛石主要堆积处,像前一天一样爬行,期盼的看着不到一公里外那条清楚的泥土小径。那头熊的决心丝毫不见松懈,即使是四公尺以内的距离,还是继续跟着我。对我来说,从冰碛石往下移比较快,而随着雪堆深度变浅,我的速度跟着加快。二十分钟后,我在雪堆边边停了下来,等待那头熊再靠近一点。在下坡部分它已经落后相当多,目前我们相距有九公尺远,但不过短短十秒,它就又逼进我疲惫手臂的致命距离之内,只剩不到四公尺,所以我只好朝它的头部丢出石头,第一次太高了,没丢中,不过第二颗石头就正中熊颈部左侧后方,痛得它哇哇大叫,快跑到最近的树那里。 这一次,我改变了我们的相处模式,我跟着它到树下,拿下我的背包。附近有很多石头,所以我得以猛烈攻击那头熊的臀部继续复仇,每试三次就有一次打中,都是用棒球大的石头。我气愤的对着那头熊大叫,把它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加诸在我身上的紧张和恐惧统统解放。直到熊爬到树较高的地方,而我连续五次没丢中之后,我跪下来,重新背上背包,大步走回泥泞的小径,朝我的车子走,再也没有回头。 我结束了怀俄明州、雨和像打地桩一样的旅行,最重要的是,我结束了熊带来的压力。原本计画好到熊比堤顿和黄石公园还要多、雪也比我之前碰到的都还要多的冰河国家公园的旅程,已经完全无法吸引我。我在公园管理处停留,把经历告诉公园的管理员。管理员告诉我,他们从其他国家公园(我想可能是冰河国家公园,盖棺论定,更加确定不去了。)听过这种熊悄悄跟踪的行为,但我的经验却是堤顿山脉的第一份报告。他们还告诉我,如果对熊大声吼叫,挥动双臂,对它充满挑衅意味的跺脚,然后用石头丢它,十之八九是人会被打伤。为此,我觉得该给我的守护天使送上一份大礼。 我出发前往小镇,找了家汽车旅馆,弄干我的东西,打电话给爸妈,让他们知道发生的事后,还特别跑了好几家餐厅询问是否有熊肉,但没有一家供应。而在上床睡觉前,我也没去看杰克森这里的电影院正在上映的两部影片,一是有恐龙悄悄跟踪杰夫.高布伦的<侏罗纪公园二>,二是有熊悄悄跟踪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势不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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