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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十七章探索灵魂的原乡

阿拉斯加之死 強.克拉庫爾 9753 2023-02-05
在这里,大自然虽然美丽,但同时也是野蛮可怕的。 我敬畏地看着脚下的土地,看看诸神究竟创造了些什么, 看看祂们的杰作的形体、构造和材质。 这就是我们所认识的地球,从混沌和黑暗中孕育诞生。 这里不是任何人的花园,而是尚未使用的地球; 它不是草地,不是牧场,不是林地, 不是草原,不是耕地,也不是荒原。它恒是地球清新自然的外表 我们所谓的人类居所,由大自然所创造,人类可以任意使用。 但人类无法和它结合,它是根源,浩瀚而美丽 并非我们曾经听说的大地之母,也不容人类践踏或埋骨 不,它太熟悉,不容人类埋骨其间这是命定之所。 在其间,我们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一股毋须对人类仁慈的力量, 这是偶像崇拜和迷信之地,

是比我们更亲近岩石和野兽的人类亲属居住之地。 试着想像进入博物馆中观赏无数特殊的事物, 和观赏某颗星星的表面或其中的冷硬物质比较起来是什么样! 我敬畏我的身体,对这副限制我的皮囊是多么陌生; 我不怕任何我身体可能害怕的幽灵鬼怪,因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 但我害怕身体,面对它们令我不寒而栗。 究竟这个占有我的天神是什么? 谈谈神秘吧!想想我们在大自然中的生活 每天会遇见的事物,每天接触的事物: 岩石、树木、拂面的风!实在的地球!真实的世界!常识!接触!接触! 我们究竟是谁?我们究竟何在? 梭罗,<卡塔丁> □□□ 在克里斯放弃渡过泰克蓝尼卡河的一年又一周后,我站在河对岸东岸公路这边,看着翻腾的河水。我也想要渡河,想亲访巴士,想看看克里斯死亡的地点,以便进一步了解这一切为什么发生。

这是个又热又湿的下午,覆盖着阿拉斯加山区的冰河积雪迅速融化,河水水量暴增且混浊。如今水量看来比十二个月前克里斯拍照时低得多,但想试着涉水而过这条滚滚的仲夏洪流,依然是不可想像的事。水太深、太冷、太急,凝视着泰克蓝尼卡河,我可以听到如保龄球般大小的石块碾过河床,被强劲的水流带着滚向下游的声音。我随时有可能被卷离岸边,掉进紧邻的峡谷深处,峡谷把河谷限制为一湍急流,连续五哩毫无间断。 然而我和克里斯不同的是,在我背包后面有张一比六三三六〇比例尺的地形图(也就是图上一吋代表实际地形一哩的地图)。地图十分详尽,上面标示了在下游半哩处,就在峡谷的狭窄通路上,有美国地质研究所的测量站。我和克里斯不同的另一点,是我有三个同伴:阿拉斯加人罗曼.戴尔(Roman Dial)和丹.索利(Dan Solie),以及戴尔的加州友人安得鲁.李斯克(Andrew Liske)。由史坦必德小径连接河流的那头,看不到测量站,不过在针枞和矮白桦间努力开路约二十分钟之后,戴尔喊道:我看见了!就在那边!大概一百码左右那里!

到测量站后,我们看到了一英寸厚的钢缆横跨峡谷,架设在河这边十五呎高的塔和四百呎远的对岸之间。钢缆架设于一九七〇年,目的是记录泰克蓝尼卡河每一季的变化;水文学者借着用滑轮悬吊在钢缆上的铝篮在河上往返,由篮中垂坠加重的铅锤线,以测量河的深度。九年前测量站已因缺乏经费而撤离,当时铝篮应该是用链条锁在我们这端的塔上(公路这边);但当我们爬上塔时,铝篮却不在那里。我望着急流的河水,可以看到铝篮就在峡谷远方的岸边巴士那边。 原来有些本地的猎人已经切断链条,乘着篮子过河,并把它留在那一头,以免外人轻易越过泰克蓝尼卡河,踏上他们的地盘。克里斯一年前尝试走出树林时,铝篮就在现在的位置,在他所在的峡谷那端,如果他早知道这件事,越过泰克蓝尼卡河,抵达安全之所就易如反掌,但他没有地形图,根本不知道救援就在身边。

克里斯高中越野赛跑队的朋友霍洛维兹曾想过:克里斯生错了时代,他寻找的是如今社会所不能给予人的冒险和自由。克里斯前来阿拉斯加,主要是希望在未知的蛮荒中流浪,在地图上找到一块空白之处。然而在一九九二年,地图上已经没有任何空白点不但阿拉斯加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但克里斯却依着自己特殊的逻辑,找出一个解决这种困境的好方法:他干脆不用地图。至少在他心中,这块土地就是无名之地。 没有好的地图,克里斯不知道有一条钢缆横跨河上,因此他研究泰克蓝尼卡河汹涌的急流后,下了错误的判断,认为不可能达到东岸。他以为自己逃生之路已遭截断,因此回到巴士之中基于他对地形的陌生,这是合理的举动。但他为什么待在巴士里,直到饿死为止?为什么他不在八月水位较低较安全时,再次尝试渡河?

我对这些问题感到困惑和苦恼,因此希望费尔班克斯一四二号公车生锈的废车厢,能够给我一点线索。但要抵达巴士边,我也得过河,而铝篮却依然在河的那一员。 我站在钢缆东端支柱的塔上,用攀岩工具将自己系在钢缆上,双手交替拉动,进行山友所谓的提洛尔式横渡(Tyrolean traverse),开始把自己拉过河去。这个方法比我预期的困难得多,二十分钟之后,我终于把自己拉到对岸,筋疲力竭,双手几乎举不起来。喘过气来后,我爬入宽两呎、长四呎的长方形铝篮中,解开锁链,回到峡谷东方接我的同伴过河。 钢缆在河中央下垂严重,因此当我由这端松开链条时,篮子就因它本身的重量迅速加速,沿着钢缆愈滑愈快,朝最低点冲去,真是一趟惊险的过程。我以二、三十哩的时速越过急流前进,听到自己的喉咙中发出一阵不由自主的惊恐叫喊,直到明白自己并没有危险,才又恢复镇定。

我们四人都到达峡谷西边之后,又花了三十分钟砍伐树林前进,好不容易才回到史坦必德小径。我们之前走过的十哩小径从我们停车处到河水之间的路段,是路况不错、标示清楚、且较常有人经过的路段,但接下来的十哩,状况则完全不同。 因为很少人在春夏月份渡过泰克蓝尼卡河,因此大部分的路径都不明显,而且灌木丛生。就在过河后,小径向西南蜿蜒,向上通往湍急的溪床。由于海狸已经在溪上精心建造了堤坝网,因此小径直接穿越三英亩左右的沉滞水域。海狸塘从不会超过及胸的高度,但水很冷,而且随着我们在水里向前移动,我们的脚也使河底的污物翻腾,发出阵阵腐烂泥沼的瘴气臭味。 小径越过最高的水塘,攀上山坡,重新和蜿蜒崎岖的溪床会合,然后向上通往植物丛生的树林。路并不是特别难走,但由两旁逼近的十五呎高的赤杨纠结在一起,阴郁而恐怖,教人透不过气来。成群的蚊子在闷热中飞舞,每隔几分钟,蚊子刺耳的叫声就被远处的雷声盖过,雷声由堆积在地平线上的阴暗积云发出,在松林中隆隆作响。

成丛的灌木在我的脚胫上留下了交错的慯口,成堆的熊粪堆在小径上,一度还可看见灰熊刚留下的痕迹每一个脚印都是一般八号大靴印的一倍半大,令我十分紧张,因为我们都没有枪。喂,灰熊!我向矮树丛大喊,希望能避免不期而遇的情况:喂,灰熊,我们只是经过,不要生气! 过去二十年来,我已经来过阿拉斯加二十来次爬山、当木匠、捕鲑人、记者或者游荡。在这么多次的游历中,我经常独自在荒野,也喜欢这样的经验。其实,我本来打算独自前来寻找巴士,当我朋友戴尔不请自来,还带了两名朋友时,的确令我不满。然而,现在我却很感激有他们的陪伴。在这个未开化、树丛茂密的景色中,的确有某种令人焦虑不安的因素,感觉起来比其他地方更加邪恶,比我所知道更偏远的地区布鲁克斯山脉苔原覆盖的斜坡、亚历山大群岛如云的森林、甚至狄纳利断层冰封且饱受风袭的高顶还要邪恶。我真高兴自己不是独自在这里。

【是麋鹿而非驯鹿】 晚上九时,我们绕过小径中的一个弯道,在一小块空地边缘看到了巴士。粉红色的杂草丛长得比轮轴还高,阻塞了车轮框。费尔班克斯一四二号公车就停在白杨树丛旁,位于小断崖边缘十码处,亦即俯看苏夏纳河和小支流会合点的高地后方。这是个很迷人的环境,开阔而光线充足,很容易了解为什么克里斯决定在这里设营地。 我们在距巴士有段距离处停下来,静静地看着它,它的漆已经斑白剥落,有几扇窗户也已不见,数百支细骨头散落在车旁的空地上,散布在数千支豪猪刺之间这些是克里斯食用的小猎物的骨头。在这个猎物墓园周边,有一个大得多的骨架那是他射下后悔恨交加的麋鹿(moose)残骸。 在山缪和汤普森发现克里斯的尸体后不久,我曾向他们请教了一些问题。他们斩钉截铁地表示,这个大骨架是驯鹿(caribou)的残骸,而且还嘲笑新手克里斯竟然把驯鹿当成麋鹿。汤普森告诉我:狼弄散了一些骨头,但这只动物显然是驯鹿,这孩子根本不知道他在这里做什么。

绝对是驯鹿,山缪轻蔑地插嘴:我在报纸上读到他自以为射下一只麋鹿时,立刻就知道他绝不是阿拉斯加人。麋鹿和驯鹿差别可大了,真的差很多,连这都分不清,实在够愚蠢了。 山缪和汤普森都是阿拉斯加的老猎人,曾射杀过很多驯鹿和麋鹿。由于相信他们两人的说法,我为《户外》杂志写稿时,据实报导了他们的说法,因而更坚定了许多读者认为克里斯准备不足,或认为他根本就不该进入旷野,更不必提进入号称最后边疆的阿拉斯加旷野等看法。一名阿拉斯加记者写道,克里斯之死不仅是因为他的愚昧,而且因为他自称的冒险范围小得可怜窝在距希利不远处的废弃巴士里,射击樫鸟和松鼠,把驯鹿当成麋鹿(不该犯的错)只有一个辞可以形容这个家伙无能。

几乎我接到的所有抨击克里斯的信中,都将他误把驯鹿当成麋鹿,作为他一点也不知道如何在旷野生存的佐证。然而这些愤怒的来信者却不知道,克里斯所射杀的有蹄动物,的确就是他所说的麋鹿。和我在《户外》杂志中的报导相反,事后将那只动物的遗骨和克里斯所拍的照片仔细检验的结果,证实了它应是麋鹿没错。这个孩子也许在史坦必德小径上犯了些错,但他可没有把麋鹿和驯鹿搞混。 我走过麋鹿的骨头旁,从车后的逃生门进入车内,一进门就是破床垫,肮脏而破损,克里斯就是在这里走完人生的。不知为什么,我因他散落在被套上方的遗物而感到吃惊:一个绿色的水壶、一小瓶净水锭、已经用完的护唇膏、在军备品店中买的绝缘飞行裤、书背已经破了的平装畅销书《哦,耶路撒冷! 》、羊毛手套、一瓶驱虫剂、一整盒火柴、和一双棕色的橡皮工作靴,在靴筒内缘以淡淡的黑墨水写着加利恩的名字。 虽然窗户已经不见,但在这辆洞穴般的车子里,空气依然陈腐霉臭。戴尔说:哇!这里闻起来好像有死鸟似的。一会儿我就找到臭味的来源:一个塑胶垃圾袋内装满了鸟的羽毛、绒毛和切下来的翅膀。克里斯可能打算保存它们,当作衣服的绝缘体或作羽毛枕之用。 在巴士前半部,克里斯把瓶罐碗碟堆在煤油灯旁临时拼凑的三夹板桌子上。另外还有一个非常专业地压出R . F .缩写字样的长皮制刀鞘,这是隆纳德在克里斯离开沙尔顿市时送给他的弯刀刀鞘。 这孩子的蓝色牙刷旁是用了一半的高露洁牙膏、一包牙线,以及日记上提到他在此逗留三周时掉下来的黄色臼齿齿冠。再过去一点放着西瓜大小的头骨,象牙般的粗獠牙由突出的上颚中伸出来,这是熊的头骨,由在他之前几年来到巴士的人所射杀。克里斯工整的字迹在头盖骨的子弹孔外围写着:向熊灵致敬,我们心中的野兽。亚历山大超级游民,一九九二年五月。 我朝上看,发现金属的车厢薄板画满多年来无数访客所留下来的涂鸦。戴尔把四年前为了爬阿拉斯加山,待在巴士时写的留言指给我看:吃面族前往克拉克湖,八九年八月。就像戴尔一样,大部分的人都只潦草地写下他们的姓名和日期。最长、最滔滔不绝的涂鸦,是克里斯的留言之一,是欢乐的宣言,以他最喜爱的罗杰.米勒的歌词起头:两年来他走遍各地,没有电话、没有游泳池、没有宠物、没有香烟。绝对的自由;一个极端主义者,一个唯美的旅人,他以旅途为家 炉灶就在这个宣言的下方,是用生锈的油桶做成的。十二呎粗的针枞树干被塞在打开的灶门口,木头上披着两条破的李维牛仔裤,挂在那里好像等着晒干一样。其中一条腰三十、裤裆三十二,随随便便地贴着银色的电线胶带,另一件则比较细心地用褪色的床罩布块,缝在膝盖和臀部的裂口上,还用一条毯子制成腰带,我想克里斯一定是瘦得没有腰带就无法撑住裤子,因而不得不制作这条腰带。 我坐在炉灶对面的钢床上,对着这阴森的画面。我眼光所到之处,都可以见到克里斯曾经存在的痕迹。这里是他的趾甲剪,那里是他的绿色尼龙帐棚,挂在门前已经失踪的窗户上。他由凯玛特超市买来的登山靴,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火炉下,仿佛他很快就会回来穿上靴子上路似的。我觉得很不舒服,仿佛闯入了他的领域,觉得自己好像是趁着克里斯暂时不在时,溜进他房间里的偷窥者。突然间我开始反胃,跌跌撞撞地走出巴士,沿着河流,边走边呼吸新鲜空气。 【克里斯VS.兰克林】 一小时后,我们在逐渐黯淡的光线下升起了火。暴风雨已经过去了,涤净了天空中的阴霾,遥远泛光的山坡清晰地浮现出来,火红的夕阳余晖在西北地平线的云底燃烧。戴尔取出一些去年九月他在阿拉斯加山所射的麋鹿肉,放在已经烧黑的烤架上,这是克里斯用来炙烤猎物的烤架。鹿肉的脂肪爆开,滴在煤炭上嗤嗤作响。我们用手拿着多软骨的肉,一边拍蚊子,一边谈论这个我们从没见过的怪人,试着理解他怎么会失败,为什么有些人因为他死在这里,就这么强烈地轻视他。 克里斯事先准备的食粮本就不足,同时也缺乏有些阿拉斯加人觉得必要的装备:如大口径的来福枪、地图、指南针和斧头。人们觉得这不只是愚蠢,甚至是更严重的罪行自大。有些批评者甚至把克里斯和北极最声名狼藉的悲剧人物约翰.福兰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相提并论;后者是十九世纪英国的海军军官,他的自负和傲慢造成了他自己和一百四十人的死亡。 一八一九年,英国海军总部指派福兰克林带领探险队,前往加拿大西北部的旷野。离开英国后两年,他们在一片辽阔空旷的苔原间缓缓前进,他们把这块苔原称作瘠地(the Barrens),这个名称至今依然流传。冬天来袭时,他们的食物吃完了,猎物又稀少,福兰克林和队员只好以石头上刮下来的青苔、烧焦的鹿皮、动物的骨头、自己靴子的皮革为生,最后他们竟然吃伙伴的肉。在严酷的旅程结束之前,至少有两人已经被杀害食用,嫌犯立刻被处决,另有八人也因疾病和饥饿而死亡。福兰克林自己则在濒死边缘挣扎,幸而和其他幸存者被一群白人和印第安的混血儿所救。 福兰克林是一名和善的维多利亚时期绅士,但据说他食古不化、顽固而愚蠢,有着孩童般的天真理想,却不屑学习在旷野中存活的必备技巧。他领导北极探险的事前准备不足,但回到英国后,却以吃靴子的人声名大噪这个绰号是以充满敬畏而非轻蔑的态度而取的。他被当成全国的英雄,由海军总部拔擢为海军上校,有人斥巨资请他写下历险的过程。一八二五年,他又受命第二度赴北极探险。 这次的任务比较顺利,但到了一八四五年,福兰克林希望能找到传说中的西北通道,于是第三次回到北极。这次旅程是个错误,他和所率领的一百二十八名队员此后杳无音讯。根据四十余名奉派去寻找他们的探险队员最后找到的证据显示,他们全军覆没,因坏血病、饥饿,以及无法形容的痛苦折磨而死。 克里斯被拿来和福兰克林相提并论,不只是因为两人都死于饥饿,也因为人们觉得两人都缺乏必要的谦逊对这块土地的尊敬都不够。在福兰克林死后一世纪,闻名的探险家维尔哈默.史蒂芬森(Vilhjalmur Stefansson)指出,这名英国探险者从未费心学习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所用的生存技巧,这些人在福兰克林丧命的同一片残酷旷野中,已经生存了许多世代,养育子女,照顾长辈(但史蒂芬森却没提到,其实也有许多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一样在北方旷野中饿死)。 不过克里斯的骄傲和福兰克林的不同。福兰克林把大自然想成敌手,认为它必定会向武力、良好教养和维多利亚式的纪律屈服。他并没有和大地和平共存,不像土著一般依赖这块土地维持生计,他试着以不合适的军备武器和传统,把自己和这块北方的领土完全隔绝。而克里斯的作法却正巧极端相反,他想要完全靠旷野而活而且他在还没完全掌握必要技巧之前,就尝试着这么做。 此外,指责克里斯准备不周,可能并不适当。他的确是生手,也高估了自己的适应性,但他的技巧却足以让他在那儿持续待了十六周,所依赖的只是自己的智慧和十磅重的米。而且他也很明白在进入旷野时,只能容许自己有极小的失误。他完全知道自己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 【危险是一种诱惑】 年轻人受到长辈觉得鲁莽的目标吸引,是稀松平常的事;追寻危险的行为,在我们和其他文化中,都是成长仪式的一部分,危险已经成为一种诱惑;这是为什么许多青少年开车太快、饮酒过多、嗑药过量,也是为什么各国这么容易就招募到年轻人上战场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说,年轻时的大胆行为,其实在进化上是适应力的表现,是隐藏在基因之中的行为。克里斯只是以他自己的方式,把冒险行动发挥到极致。 他有一种以他自认重要的方式,测试自己能耐的需要;他拥有极大的有些人却认为浮夸的精神野心。根据形成克里斯信念的道德绝对主义,确保成功结果的挑战,根本不算是挑战。 当然,并不只是年轻人会受到冒险志业的吸引。鼎鼎大名的缪尔是讲求实际的保育主义者,以及喜耶拉山友会(Sierra Club)的创办人,但他同时也是大胆的探险家、勇敢的高峰、冰河和瀑布攀爬者,在他最出名的文章中,谈到了自己一八七二年攀爬加州瑞特山时差点摔死的经过,过程扣人心弦。在另一篇散文中,他欢喜地描述自己刻意攀在一百呎高的道格拉斯枞树最高枝上,抵挡凶猛强烈的喜耶拉山风的经过: 我从未享受过运动引起的这样高亢的快感。细长的树梢不停地飘摇,在激烈的气流中摇摆挥舞,随着无法形容的垂直和水平曲线,前后弯曲旋转,一圈又一圈,而我以紧绷的肌肉支撑着,就像芦苇上的食米鸟。 当时他三十六岁。这令人觉得缪尔并不会认为克里斯太古怪或无法理解。 甚至以稳重沉着、严谨著称的梭罗,虽然曾经有在康考特附近往来就够了的名言,但仍觉得有必要拜访十九世纪缅因州可怖的旷野,攀爬卡塔丁山。攀爬这座山峰狂野恐怖但美丽的堡垒,使他吃惊害怕,但也激起他的敬畏之心。他在卡塔丁山花岗岩高峰上所感受到的焦虑不安,启发了他最有力的作品,也加深了后来他对大地粗野不驯的想法。 和缪尔及梭罗不同,克里斯深入旷野,并不是为了详细思考大自然或世界的一切,而是为了探索他自己灵魂的原乡。然而,他很快就发现了缪尔和梭罗早已了解的事:在旷野中待得长久,无可避免地会使人对外在或内心的世界更加注意;住在旷野,但对大地和它所容纳的一切,没有微妙的了解或强烈的情感依附,是不可能的。 克里斯的日记内容很少有对旷野的想法或沉思,也很少提到周遭的景色。戴尔的朋友李斯克在读这些日记的影印本时指出:日记内容全都在记载他所吃的食物,除了食物,别无其他。 李斯克并没有夸张,日记记载着的是一大堆他采集的植物名称,和他杀死的猎物。不过若因此说克里斯没有领略周遭旷野的美,或说他不为景色所动,恐怕也是种误解。文化生态学者薛帕德(Paul Shepard)曾说: 这名游牧的贝都因人(Bedouin,游牧于叙利亚、阿拉伯等中东沙漠的阿拉伯民族)并不欣赏美景,不描绘景物,也不编纂不实用的自然史。他的生活和大自然如此息息相关,因而生活中无法容纳或单独分离出抽象、美感或自然哲学等。大自然和他之间是一种非常严肃的关系,由习惯、神秘和危险所形成,他余暇时不可能花在无所事事的娱乐,或是无聊地干涉大自然的过程中。但从生活中,他对于眼前的世界、土地、变化莫测的天气,以及赖以生存的有限空间,自然能有所领悟。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克里斯待在苏夏纳河边那些日子里。 我们很容易就会把克里斯当成又一个太多愁善感的孩子,一个读太多书却缺乏常识的年轻人,但这样的形象其实并不合适,克里斯并不是无能的逃避现实者,他并未因存在的绝望而感到茫然、迷惑或痛苦。相反地,他的生命充满了意义和目的,但他过度扭曲了生存的意义,他不相信轻易得到的事物价值,他自我要求很高,甚至远超过他可以负担的程度。 【永远无解的谜】 如果试图解释克里斯的奇特行为,有些人认为他就像约翰.瓦特曼,由于身材矮小,因而可能有矮子情结,这种先天上的不安全感,迫使他借着极端的体能挑战来证明自己的男人气概。另外有些人则断定,恋母情结导致了他最后致命的流浪之旅。虽然也许两种假设中都含有真实的成分,但这种马后炮式的现成心理分析,是令人质疑且非常投机的作法,无可避免地贬低了这位不在场的受分析者。贬抑克里斯奇特的精神追求,视之为心理异常,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戴尔、李斯克和我凝视着余烬,谈论克里斯直到夜深。三十二岁的戴尔好追根究柢,个性坦率,拥有史丹福大学生物博士学位,对传统知识一向抱持怀疑态度。他和克里斯一样,在华府郊区度过少年时期,觉得那里气氛非常压抑。九岁时,他首次来到阿拉斯加,来探望在希利东方数哩尤斯贝利市挖煤矿的三个叔叔,结果立刻爱上北方的一切。之后多年,他经常重返阿拉斯加。一九七七年,十六岁的他以班上最优异的成绩由高中毕业,然后搬到费尔班克斯,把阿拉斯加当成永恒的家。 戴尔目前在位于安克拉治的阿拉斯加太平洋大学执教,以长形岩石旷野山脉历险而享誉全州;他另外几项伟大的成就包括:徒步走过布鲁克斯山脉整整一千哩;在华氏零下的气温下,滑过两百五十哩的雪地,越过北极国家野生保育区;横越七百哩阿拉斯加山顶峰,率先登上三十座以上的北方的山峰和峭壁。除了克里斯因运气不好而死亡外,戴尔并不觉得他受人尊重的作为和克里斯的冒险有什么两样。 我提到克里斯的傲慢和他所犯的愚昧错误原本可以避开的两、三个大错,最后却夺去了他的性命。戴尔回答我:没错,他失败了,但我佩服的是他尝试去做的事。像他那样月复一月、完完全全地生活在旷野之中,实在无法想像它的困难。我做不到,而且我打赌,那些说克里斯无能的人也没有几个人做得到,即使做过,可能也无法在那里待上一、两周以上。在旷野的树林中长期生活,除了猎物和采集而来的植物之外,别无其他食物维生,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这究竟有多困难,但克里斯却几乎成功。 戴尔边以棍子拨弄炉火边说:我觉得我情不自禁地认同这个人,我实在不愿承认,但要是时光倒流,处在这种险境中的可能是我。我第一次来到阿拉斯加时,可能和克里斯非常像:一样生涩、一样热切。而我也相信许多阿拉斯加人初到此地时,和克里斯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包括很多批评他的人在内。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对克里斯这么严苛的缘故,因为克里斯也许让他们想起了从前的自己。 戴尔的话提醒了我们这些因成年后种种琐事而心不在焉的人,想唤回我们曾被年轻的热情和渴望强烈冲击的记忆,是多么困难啊!艾佛芮特的父亲在二十岁的儿子自沙漠中失踪多年之后,若有所思地说:上一代的人不明白青春期灵魂的飞翔。我想我们都不了解艾佛芮特。 戴尔、李斯克和我一直聊到午夜过后,试着理解克里斯的生与死,但他的本性依然模糊不清、难以捉摸。渐渐地,谈话停了下来。等我起身找地方打开睡袋时,第一抹微弱的晨曦,已经把东北天空的边缘染白。今晚蚊子很多,虽然巴士多少能够提供一点遮蔽,但我还是决定不要在这辆一四二号公车里过夜;在进入无梦的沉睡之前,我注意到另外两人同样也不愿在巴士中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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