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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二十火鸡

完美的和谐 Roger A. Cara 3379 2023-02-05
适合特别场合的动物 ★起源 野火鸡是仅见于北美洲与中美洲的禽类,实际上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火鸡,分布于美国大部分地区,北到加拿大,南到墨西哥;另一种是眼斑火鸡,分布范围从南墨西哥延伸至中美洲的瓜地马拉和贝里斯一带。一般认为前一种普通火鸡就是我们所养的家火鸡的祖先。 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在西班牙人抵达新大陆时,人类就已经畜养火鸡了。第一位描述火鸡的欧洲人将它们形容成白色蛋鸡,可见当时火鸡已是真正的家畜了,何况两种野火鸡都不是白色的。无论第一个育种火鸡的人究竟想选择哪些特征,他们终究将白色这种次要的性状培育出来了。或许这原是一个意外,但由于白色的确是种挺讨人喜爱的特征,因此人们也就将它一直保存下来。

在火鸡与人类的关系中,也不乏心灵的成分存在。马雅人相信野火鸡象征南方,而且是献给伟大的南方之神诺侯(Nohol)的最佳牲礼。直到现在,马雅人的子孙仍然藉由观察火鸡的行为来预测天气;他们相信,当火鸡做沙浴的时候,表示即将下雨了。 我曾去过墨西哥犹加敦半岛东部琴塔纳罗领地一座马雅人的小殖民地,当地四周环绕着人工制品,人们生活在尚未被探勘过的金字塔和神庙遗址中,家火鸡和鸡在这些已倾倒的华丽建筑四周啄食。这些猪和鸡是由欧洲侵略者引进给马雅人的,不过火鸡则是少数完全在新大陆土生土长的家畜之一。 过去人们相信,火鸡首次引进欧洲,大约是在西元一五二四年前后;到了一五七〇年代,它们已繁衍为数量庞大的族群,其中许多分布于德国。到了西元一五八〇年代,人们首次将火鸡当成圣诞节大餐的一部分,于是,人们发现了它最恰当的功用。一只够大但又不至于太大的火鸡所能提供的肉,相当于一只中等大小的鸡的十倍,因此这两种禽类从此扮演了不同的角色:鸡肉是一种日常菜肴,火鸡则成为属于特殊节日的禽类。在美国,火鸡肉是一种极受欢迎的冬季节庆食物,更是感恩节和圣诞节的传统佳肴;就像鸡肉在过去历史中曾扮演的角色一样,火鸡肉是一种充满节庆色彩的食物。

新大陆没有原鸡,也没有雉(环颈雉是在本世纪初由亚洲传入北美洲的),因此火鸡是少数容易取得的鹑鸡类(似禽类fowl︱like)之一,而且目前可知是其中体型最大的。火鸡还具备了另一项优点:它们随处可见。不像鹤或雁鹅等其他大型禽类,火鸡并不会四处迁移。鹌鹑和松鸡虽然也可成为家畜,但是印第安人似乎已钟情于体型较大且来源可靠的火鸡了。和许多鹑鸡类一样,火鸡早熟且繁殖能力非常好。 虽然北美原住民没有其他任何畜养动物的记录可供比较(狗例外),但饲养火鸡对他们而言却是个容易的工作。野火鸡的飞行能力很差(家火鸡根本就飞不起来,但讽刺的是,因为飞行时会使用的肌肉或鸡胸肉是最美味的部分,人类遂将它们育种成胸部极为发达),因此,驱赶它们十分容易,也因此,人们很容易捕捉和饲养它们,并从成群火鸡之中挑出哪些用来食用、哪些用来育种。自然而然地,火鸡就成为人类的家畜了。

目前美国共有七个种类的家火鸡:青铜色火鸡、纳拉干瑟湾火鸡、荷兰白色火鸡、黑火鸡、石板青火鸡、波绷红火鸡,以及伯次维小型白火鸡,其中至少有六种是原产于美国,白色荷兰种则可能来自于欧洲。青铜色火鸡是体型最大者,雄的青铜色火鸡可重达三十六榜左右(约十六.三公斤)。 关于火鸡的故事中,还有一个免不了的嘲讽。尽管火鸡是我们为了某些重要节日(感恩节和圣诞节)而选择的动物,但我们却将它们饲养在和养鸡场一样恶劣的环境里,而且,它们的命运也和鸡一样,因为我们似乎完全不将它们视为活生生的动物。 ★其他鹑鸡类 鸡形目中任何一种禽类都可能成为人类的家畜,尤其是松鸡科(松鸡和草原榛鸡)、雉科(如雉鸡、鹌鹑和原鸡)、珠鸡科(如珠鸡),还有吐绶鸡科(如火鸡)等。令人讶异的是,鸡形目之中的禽类众多,却只有这么少的品种能成为现代的家畜,而且除了鸡和火鸡之外,其他品种也只能视为较次要的成就而已。人类究竟曾费多大力气畜养不同种类,以及为什么没有成功为什么会放弃,显然如今已无法得知了。

孔雀(peafowl,公孔雀称为peacock)是一种出现于印度次大陆、斯里兰卡和缅甸的野禽。公孔雀的尾羽非常华丽,因此,早在人类历史开始有记录时,甚或在此之前,人类就已将孔雀畜养至某种程度了。所有看见孔雀的人,莫不对其尾羽动心,所以它们很早就成为一种极有价值的贸易商品。事实上,孔雀尾羽就像象牙一样,也曾是一种货币形式。对从未见过孔雀的人来说,公孔雀的尾羽看起来想必是拥有神秘的力量。 罗马人不但食用孔雀肉(试问有哪一种稀有的、可炫耀的和昂贵的食物是他们不吃的?),而且将它们养在花园里,作为装饰用的鸟。现在,全世界的爱好者都在培育孔雀的白子型或其他奇特的类型,且纯粹只为了观赏的乐趣。不过,由于孔雀的叫声既不悦耳又模糊不清,反而有点像是只重达五十五磅(约二十五公斤)的暹逻猫在黄昏前的窗外矮枝上生气的叫声,因此大大减低了孔雀的观赏乐趣。

孔雀非常温驯,所以根本不需将它们关在栏舍里。若想购买,不论是成鸟、蛋、或是幼雏,它们都不太昂贵。目前在野外当然也能发现它们,不过只有在圈养状态下的孔雀才算是家畜。印度蒙兀儿人(Mogul)或他们高贵的祖先,究竟在何时、何处开始以圈饲的孔雀来装饰住处和花园,如今已不可考,但从那时候开始,有孔雀相伴已经变得极其平凡而又普遍了。 珠鸡在非洲许多地方都是极普遍的禽类,待在当地的灌木丛区时,我曾经天天都看见它们急急忙忙地奔跑,有时候是一大群奔驰而过。在西元前五百年之前,希腊人和罗马人,当然还有埃及人,都曾饲养和食用珠鸡,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现代。在印度许多地方,人们让珠鸡保持于在半野生的状态。在东非为旅客供餐的旅店菜单上,也可看到这道珠鸡菜肴,甚至有些非洲人也有了食用珠鸡的习惯。在欧洲和美国,人们将它们饲养在私人土地上,不过通常并不将它们当成食物来源;毕竟它们比不上鸡肉的柔软和美味。至于畜养,人类饲养它们数千年了,但其中可能只有极少数曾被人们有目的地育种。美国真正常见的珠鸡有三种:珍珠珠鸡、白珠鸡,还有紫珠鸡。或许这可作为珠鸡的畜养过程仍正进行中的证据。

雉科之中大约有一百八十五个种,其中包括了家鸡的祖先红原鸡;另外,鹌鹑、松鸡类,特别是雉,都被视为重要的高地猎禽,人们将它们圈饲、育种、迁徙、放养,最后再将它们射杀。环颈雉就是一例,它起源于亚洲,目前却成为北美洲、夏威夷和纽西兰的本土鸡,的确,大多数美国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所熟悉的雉不是本地品种。在野外时,雉是成群生活的,不过,被引进、放养以供狩猎之用的雉,是否应视为人类畜养过的,仍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也许,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人类释放雉作为打靶目标前,雉在被圈饲的期间并无太大的改变。 许多鹌鹑类的情形和雉鸡类相同。从埃及极盛时期起,人类就已经开始猎杀、圈养并食用鹌鹑。希腊人和罗马人似乎还不知道可将鹌鹑当作食物,直到后来,大约在中古时代或中古时代之前,他们开始将鹌鹑视为佳肴。现在,鹌鹑类与雉鸡类唯一的差别在于:相较之下,在美国、欧洲和日本,鹌鹑类被当作农场饲养的禽类在市面上贩售的情形较为普遍。不过,它们依旧不算是重要的食品工业。鹌鹑类,尤其是鹌鹑,在北美、南欧及西亚仍算是一种野禽,或许它们正处于被人类积极利用或成为人类畜养的家禽之间的转换阶段吧。野生鹌鹑与农场饲养的鹌鹑之间似乎尚无太大的差异。北美鹌鹑(又称山齿鹑)和日本鹌鹑所生产的蛋均重为三分之一盎斯,这些蛋被视为人间美味。

新大陆的民族成功地畜养火鸡后,为什么没有同样地畜养鹌鹑,实在令人惊讶。马雅人将鹌鹤称为贝克(bech),它们在马雅传说中并不是重要的角色,不过,传说中还是有鹌鹤与一位被称为哈拉克︱乌尼克(Halack︱Uinic)的神互动的故事。故事中的鹌鹑是一只野心勃勃的鸟,一度因说谎而惹祸上身,结果,它受到谴责,被迫在地上筑巢,因而容易受到攻击。根据故事所述,鹌鹑在失宠于哈拉克︱乌尼克之前,原本是在树上筑巢的。于是,马雅人知道有鹌鹑这种鸟,自然就猎杀它以取得美味的鹌鹑,马雅人与鹌鹑彼此之间有了互动关系,但并未步上畜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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