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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二野驴、家驴和骡子

完美的和谐 Roger A. Cara 4990 2023-02-05
孜孜不倦的劳动者 ★形象 当巴比伦的克雷尼斯(Cleinis)打算将驴子当祀礼奉献给阿波罗时,阿波罗拒绝了这分友善的表示,要求祭祀时只能使用绵羊、山羊和小母牛。来自奥林匹亚(Olypia,【注一】)的拒绝,在驴这种值得赞赏的动物的历史中,实在不太光荣,显然阿波罗和驴子曾有过节。当米达斯国王(King Midas,【注二】)在一个音乐比赛中评定牧神潘胜过阿波罗之后,阿波罗就将米达斯的耳朵变成驴耳朵,米达斯因而深受其扰,即使他再富有也于事无补。 【注一】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举行的地点,相传该运动会是由天神宙斯和赫丘力士所创。在奥林匹亚克洛诺斯山高地的南部,后来逐渐发展为宙斯的圣地。 【注二】希腊神话中的弗里吉亚(Phrygia,即今土耳其)国王。阿波罗使米达斯长出驴耳朵,以作为他评定牧神潘赢得音乐比赛的惩罚。从此,米达斯戴着一顶紧身帽,以遮盖他的驴耳朵,除了理发师之外,他不让其他人看见耳朵。然而,理发师守这个秘密守得十分难受,于是挖了一个地洞,朝着地洞里轻声细诉。结果,从这个地洞中长出了芦苇,并在微风中散播了这个秘密,最后,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国王长了驴耳朵。

不过,由于驴子曾背着酒神戴奥尼塞斯过河,前往多多那(Dodona,【注】)寻求神谕,所以驴子就成为献给酒神的祭礼。这件事有助于驴子提升地位。戴奥尼塞斯和爱神阿芙罗戴特的儿子是普里阿普斯(Priapus),这位拥有不平凡血统的年轻神祇,成为繁殖力与自然力量的守护神,而驴子就是用来奉献给祂的牲礼之一。 【注】古代天神宙斯神殿之遗址。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一只黑天鹅从埃及的底比斯飞来,以人类的语言传来神谕,指示必须在该地兴建神殿祭祀宙斯。 在《圣经》中,马利亚、亚伯拉罕、约瑟、约伯和摩西都曾骑过驴子。不过,至今为止,所有驴子曾搭载过的乘客中,最有名的还是拿撒勒(Nazareth)的耶稣。耶稣认为,在人类长久使用昂扬的骏马和疾驰的沙漠骆驼的世界里,骑乘驴子是谦虚的象征。不过,耶稣选择的坐骑后来却成为堕落的象征。罪犯在前往绞刑台的途中,必须紧抓着驴子的尾巴,倒骑着驴子去迎接他们惨烈的命运。另外,娼妓所受的惩罚,是被迫赤身露体地骑着驴子绕行整个村落。

和其他大多数家畜一样,驴子被赋与了一层层的意义。对罗马将教而言,耶稣的坐骑无可避免地变成了贪欲的象征(很多动物都被贴上了这个标签)。印度人也是如此。在古代,驴子象征顽固、愚蠢和傲慢。但对希腊人而言,它是智慧的象征,也是献给酒神巴克斯(Bacchus,即戴奥尼塞斯)的祭礼。有时牧神潘自己也会戴上驴子的耳朵(虽然平常他戴的装扮是山羊的角、耳朵或后腿),那是代表洞察力和具音乐敏锐度的标志。即使其他人如此讨厌驴子,弗里吉亚人(Phrygians,【注】)却非常崇拜驴子。今天,驴子这个字眼却不是一个令人喜爱的用词。 【注】弗里吉亚是古安纳托力亚(今土耳其位于亚洲的领土)的一个地区。希腊传说中以为弗里吉亚人是在特洛伊战争时(西元前十二世纪初)从巴尔干半岛侵入安纳托力亚。

这些都已不再是新鲜事了。由于家畜重塑了人类的文化和经济,并为人类的角色及潜能重新赋与了定义,因此,它们必须能满足人类在实际与想像上的需要。而不论是尊贵的形象,或是彻底荒谬可笑的代表,驴子全都包办了。 ★野生的驴子 自从人类开始畜养驴子以来,曾存在的野驴共有三种:土库曼野驴或称波斯野驴,以及较不为人知的西藏野驴和非洲野驴。其中,非洲野驴也是家驴的种名;在英文中,家驴又可称为donkey或burro;其实burro这个字在西班牙文中即和donkey同义,两者之间并无差别。英文中所谓的jackass,也就是公驴,jack有时候也可通用;至于jennet则指母驴。一般相信,非洲野驴就是目前存在的家驴的祖先。

不论在半干燥或干燥地区,通常野驴都能繁衍。在缺水的情况下,它们比马或斑马走得更远。它们的社会组织和斑马非常类似,不过比起这些拥有漂亮条纹的表亲,它们在较缺乏食物及更严酷的环境下更能生存。和其他马科动物比较之下,驴子是最脚踏实地的,不过却也是最迟缓的。它们谨慎从容,而且极吃苦耐劳。 三种野驴中,为何唯有非洲野驴被人类养驯,至今仍是一个无解的谜。不过弗列德力.佐那(Frederich Zeuner)有不同的看法。佐那是一位畜养史学家,同时也是少数与此议题有关的标准参考文献的作者,他认为波斯野驴是介于真正的野驴(非洲野驴)与马之间的中间型。克鲁顿︱布洛克与其他学者并不赞同他的看法;这就和其他与畜养有关的历史论题一样,面对同样的资料,却归纳出不同的结论。

就非洲野驴与人类接触方面而言,它们原来的分布范围其实并不太广,大约从摩洛哥到索马利亚,有些甚至远及阿拉伯半岛的某些地区。西藏野驴的分布范围甚至更小,只出现于西藏及毗邻的一些高约九千至一万呎的高地。另外,波斯野驴的分布范围西起现代的叙利亚(目前这里的野驴已经绝种)和伊拉克,东至中国东北及印度(至少在西部)。这显示了波斯野驴(或称土库曼野驴,或其他许多不同名称)曾与许多先进文化有过接触,所以被畜养的机会可能也非常多。 虽然有些学者和佐那看法相似,认为波斯野驴是由古代的苏美人和其他民族所养驯的,但由于没有可供辨识的野驴后代,所以这种说法的可能性似乎并不太高。家驴和非洲野驴交配后所产下的后代具有生殖能力,但家驴和波斯野驴或西藏野驴所产生的后代则否。现代也有人以家驴或马与波斯野驴交配,产下没有生殖能力的小型骡子。目前各地的野驴所面临的压力,来自于人类为了运动或取得驴皮而过度猎捕。严格说来,养驯非洲野驴以培育家驴,可能是人类为了让野驴得以生存所做的唯一努力。所以,家驴已算是人类从寒冷的户外带进户内的家畜之一了。

★何时与何地 非洲野驴可能有三个品种,其中之一是在罗马占领之后未能继续存活、目前已告绝种的西北型;第二种是东北的奴比亚(Nubian)型,目前几乎就要绝种;至于索马利(Somali)型的数量也正急遽减少中。另外,至少还有一个欧洲品种曾生存于义大利等地,但在人类开始畜养之前,便已完全绝种;它们的分布范围曾经遍布整个欧洲大陆,甚至远达不列颠群岛。 人类最早畜养非洲野驴的地点,几乎可以确定就在尼罗河河谷或利比亚。从古墓中的绘画来看,畜养开始的时间至少可回溯到西元前二千六百年左右。在巴勒斯坦的青铜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驴子遗骸,以及在哲立科找到的陶像,其时间都可回溯至西元前三千到二千五百年间。佐那指出,大马士革(damascus,【注】)在楔形文字中的意思就是驴子之城,而从那时开始,驴子便以家驴的型式开始不停地向世界各地散播。

【注】大马士革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西元前七三二年曾被亚述帝国攻占,西元前六十四年又为罗马人占领,此后开始蓬勃发展。一九四六年成为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的首都。 ★野化的驴子 在很多地方,野化家驴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以至于人类将它们视为害兽。在澳洲,坐在车子里射击驴子,是一种消磨无聊的星期日下午的传统休闲活动;人们把它当成一种射靶练习。在美国的大峡谷及其他地方,必须成立救援小组,以拯救日渐减少的驴子。当地人认为驴子对栖息地有害,同时会对生活于干燥或半干燥地区的野生动物造成影响。在孤立的岛屿上,如果没有天敌,驴子对当地的栖息地的确会造成威胁,因此,一旦驴子被运送到加拉巴哥群岛或其他偏远的列岛,射击往往就是解决这问题的唯一方法。将驴子视为害兽,似乎不是正确的态度。不过,在美国西部,至少有九个州的人们也以同样的态度来对付野化的马匹。

无论畜养是如何开始的,也不管人们对待驴子是多么地好(或恶劣,有各种可能性),驴子的确有了某些改变。我曾参与两次大峡谷的救援行动,发现驴子真的是非常容易相处的动物。它们通常很合群,对孩童非常柔和,常用鼻子磨蹭人,以讨些东西吃,而且肯让人拥抱及抚摸它们。它们沙哑而尖锐的嘶叫声,是大自然中最吓人的声音之一,所以它们也被昵称为沙漠的金丝雀。那两头住在我书房旁野地上的驴子,真的就像是宠物一样,每天都让人以手喂食,然而,其中那头被我称为佩德罗(Pedro)的公驴,其实是在大峡谷的野地里出生的。 驴子的吸引力,以及人们后来对它们的需求,其实是很容易想见的。驴子坚忍、要求不多、脚踏实地,而且能在极难行的地方以及人类可能遭遇的各种气温下,载运庞大的货物。它们不论单独或整群都很容易管理,而且也很容易和其他家畜一起放牧。即使它们颇为顽固,但这个小缺点却瑕不掩瑜。驴子在体型上的大小差异,在有蹄类动物目是相当罕见的,例如,在法国培育出来的普瓦图驴,既帅气评价又高,其体型与马相近,但另外也有体型比绵羊大不了多少的侏儒驴。灰色是驴子最为常见的毛色,不过,现在黑色、白色甚至杂色品系都已培育出来了。驴子皮毛的差异,几乎是由居住地点决定的,因为它们根据外界环境而长出不一样的毛。

驴子曾被称为穷人的马,其实这名词是相对的,许多穷人在拥有了驴子之后,由于它们愿意载他前往他想去的地方,且为他拖曳任何货物,因而已经有许多人从贫困中翻身致富了。 ★骡子 骡子(mule)是公驴和母马杂交的子代。在定义上,骡子应该是无法繁殖的;事实上,mule这个字除了用来表示这种杂交动物外,它也指任何一种不具生殖能力的动物,尤其是那些经由杂交繁殖所产生的动物。具有繁殖能力的骡子极为罕见;这些杂交后的动物通常因竞争而淘汰,不过可能仍有少数存活了下来。西元一九八四年,据称在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有一头母骡产下了一头小骡。然而,即使的确曾发生过这种事情,但因次数实在太少,因而仍无法动摇我们对骡子所下的定义。

如果在育种时将性别颠倒,将公马与母驴交配,所获得的子代是同样不具生殖能力的駃騠。骡子比駃騠常见,且人们认为骡是较好的役用动物。此外,还有斑马与马、斑马与驴子的混种杂交,这些杂交子代统称为zebroids,而个别的称呼则分别为zonkey(斑马和驴的杂交子代)、zebrorse(斑马和马的杂交子代)、zebrule(斑马和骡的杂交子代),另外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名称。它们都是少见、不具繁殖能力,而且在经济上不具重要性的动物。 大约从圣经时代开始,人类似乎就已在西亚进行骡子的育种了。虽然骡子非常顽固(它的顽固足以让驴子失色),但它们脚踏实地,体型壮硕,能够载运重物和病人,也很容易驾驭。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注】)的灵车,就是由六十四头骡子一路从巴比伦拖到亚历山大城去的。此外,罗马军队也经常利用骡子;第一次世大战中的军队也经常使用它们。在人类整个历史中,骡子一直为人类提供了贡献。 【注】西元前三五六︱三二三年,马其顿国王及古代最伟大的将军,三十二岁时就已建立了从亚得里亚海到印度的大帝国,后来卒于巴比伦,享年未满三十三岁。亚历山大大帝终其一生都致力于建立人民共和政治;他成功地塑造了希腊语成为东方的世界语言,希腊文化随着他的教育,渗透至亚洲的贸易网、新港口以及许多名叫亚历山大城的新城市而兴盛,于是产生了希腊的启蒙时代,同时也为罗马的统治开创先河,最后协助基督教从地中海岸向外传播,使它成为世界性的宗教。不过,亚历山大想要融合东、西方人民的企图最后并未成功。 现在的都市居民可能一辈子都没看过活生生的骡子,对它的认识也十分有限,大约只知道它长得像马或驴子。事实上,有些人甚至连骡子和驴子之间的差异都不清楚。当然,人们还不至于质疑究竟骡子是不是家畜。尽管都市人对驴子和骡子欠缺认识,但是除了南极洲之外,它们在各大洲的农业和运输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虽然人类对它们的依赖程度日渐减低,但它们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却是不容忽视的。随着农场与乡村运输工具的机械化,全世界目前所使用的牵引机大约已有二千一百万辆,而役用驴子的数量应该将近四千万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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