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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十一马

完美的和谐 Roger A. Cara 7460 2023-02-05
人类的能源和仆人 ★形象 马是人类与动物合作无间的代表象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它的面貌多不胜数,甚至有些还彼此矛盾。人类似乎尚无法相信自己竟然能够控制这种巨大、强健、敏捷的动物;或许这是因为马让人类能超越自己,达成自己无法独力完成的任务。因此,在我们的神话、传说、迷信里,以及在我们的梦中,马都扮演着主宰的角色。 马的毛富光泽、肌肉发达、身体闪烁发亮、眼睛炯炯有神、鬃毛飞扬、尾巴飘逸,钢铁般的四肢仿佛天际云端的闪电,它就是神,也是众神、太阳、月亮与风的坐骑;它是阳物崇拜的象征、权力与男性气概的象征,也是被尊崇的模范和对象。 古代不列颠人的女神艾欧娜(Eona)是一匹马;希腊的农业女神狄蜜特(Demeter,【注】)则有着母马的头,人们对她的崇拜,深深地渗入了欧洲文化中,从罗马时代一直持续下来。马蹄本身也是一种阳物崇拜的象征,只要是马蹄所踢之处,当地便会涌出泉水(或精液)。至于马脚的形状,则是女性生殖器官的象征。

【注】狄蜜特是希腊神话里与五谷和丰收有关的一个农业女神。狄蜜特名列希腊十二主神之一,当冥王哈得斯掳走她的女儿泊瑟芬(persephone)时,狄蜜特就让大地荒芜半年,直到泊瑟芬回到身边团聚半年。狄蜜特也是古代希腊伊路西斯节(Eleusinia)谷神祭典中所奉祀的首要神祇。 在圣经中,马通常象征着与战争息息相关的权力。在《圣经》的<启示录>里,天国的主人也备有坐骑。摩西警告希伯来人,他们所选择的国王,应是不搜括马匹据为己有,也不向埃及人购买马匹的,这可能意味着这个国王不应是好战的,也不应建立军队。有的国王会留意这个从<出埃及记>的时代就传下来的劝诫,但有些并没有遵守。所罗门王的馬廄中究竟饲养了四千匹或四万匹的马?我们并不清楚。在整部《圣经》中,马一再出现,且通常出现于典礼或军队中。另外,马也经常带来超自然的灾难。希伯来人不食用马肉,因为马是不洁净的,而且它们的蹄并不是偶蹄。

以马为中心的神秘信仰实在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在所有的家畜中,马是最富传奇性的动物。例如:它们不但可看见鬼魂(难怪这是它们有时候会令人毛骨悚然的原因?),它们本身就是鬼魂。如果在除夕夜看到白马并向它许愿的话,那么就会有幸运的一年。或者,如果看见一匹白马,不久你就会看见一位红发少女;据说,如果先看到红发少女,不久也会见到白马。如果新婚夫妇重能白头偕老,那么绝不可共骋一对白马。在印度、英国和美国,梦见马代表吉利,但在加拿大,如果在梦中见到一对白马跑出视线,表示你的寿命将在一年内结束。巫婆和恶魔曾以马的形象出现。若一头深黑色的种马彻夜以前肢暴跳猛踢,将导致梦魇【在英文中,梦魇(nightmare)这个字并不是衍生于夜晚的母马(night︱mare),它源自于mare这个字的另一个意义,表示魔鬼,据说这种鬼会骑坐在睡眠者的胸口上,导致梦魇的产生】。诸如此类的形象,一直是欧洲传说和神话的重点。不过,后来不论马到了任何地方,依然摆脱不了这种形象。

古代人有各式各样以马为中心的信仰和传说。赫丘力士拥有会吃人的马(会吃人的马是不存在的,它们只是想像中的动物)。木马让希腊人得以拿下特洛伊城(Troy),而阿奇里斯(Achilles)则继承了父亲的两匹神马:巴利厄斯(Balius)和赞瑟丝(xanthus)。战神雅典娜的姓氏是夏里尼提斯(Chalinitis),说明了她是利用缰绳来训练马的驯马师。罗马的女神艾波娜(Epona)的主要任务就是守卫马匹;她可说是馬廄的贵妇。月神瑟琳娜(Selene)则驾着两匹华丽白马所拖曳的二轮马车横越天际(正确说来,这两匹马有时被传说为驴子,有时则是牛。古代的神话就是这样,非常变化多端且众说纷纭)。 当人类开始管理或支配马的时候,神话和信仰也就开始萌芽;它们被复制、改编及修改,以便符合形形色色的文化内涵,但其中某些特质仍然不变。马是敏捷、高贵、英勇、忠实、荣耀、危险、性欲强的动物,因而成为竞相模仿的对象,而且是极强而有力的对手。就任何一点而言,马是帅气、可怕又美丽的。令人讶异的是,人类对待自己及所敬仰的神祇之爱驹的态度,竟是如此地恶劣。在法国和比利时,人们食用马肉,对马而言,这真是一种徒劳无功的回报。

★马这种动物 马是属于奇蹄目的奇蹄类动物。犀牛、貘,以及包括马的马科动物,都属于同一群古老且曾经数量很多、体型普遍很大的动物。马属于马科动物;目前,马科的代表动物是马(有一或二个种)、三种驴及四种斑马,其中南非斑驴已经于本世纪绝种了。想想马科动物曾有的盛况,再想想目前野马除了在动物园里的少数幸存者外,几乎已告绝迹,相较之下,现今的马科动物可说是硕果仅存了。据说在西藏东北部一个名叫类乌齐(Riwoche)的地方,人们发现了一小群相当原始的野马,对于它们身分的确认,可能至少需要好几年;它们可能是一种独特的品种,一种失去联结的马科动物。这一小群藏匿在偏僻山谷中与世隔绝的野马,据说看起来就像石器时代壁画上所绘的那些马。一般相信,大概除了类乌齐的野马外,目前生活在野外中的马几乎都是野化的马,或是曾与野化马混血过的马。在新大陆上的确就是如此;那些存活下来的马,代表着源自于始新世的主要演化路线的终止。

马起源于北美洲,但它们和骆驼一同经白令海峡的陆桥向西迁移后,便在西半球绝迹了。它们原是生活在多灌木地区的动物,体型像可卡犬一般大小,后来演变为我们目前所见的骏马,从雪特兰迷你马、英国纯血马,到二十一掌宽(twenty︱one︱hand,约八十四吋,【注】)的拉曳马都有;它们的食物从原本的嫩枝嫩叶转变为后来的青草,而这也是它们为什么学习奔跑的起因。 【注】一掌宽相当于四吋(约十公分),是量马的高度专用的单位。 奇蹄类动物原就是适合跑步的,其中马更是拥有最高度发展的蹄,例如,貘是以四趾着地奔跑,犀牛以三趾着地奔跑,而马则仅以单趾着地奔跑。貘沿着河流居住在浓密的森林和丛林中,犀牛和马居住在平坦或起伏的草原地区(少数仍存活的亚洲犀牛有多半时间生活于隐蔽处,非洲犀牛则生活于疏林草原)。没有理想的掩护,这些动物除了奔跑外,别无他法,尤其是马,它缺乏犀牛那种令人畏惧的巨大体型,也没有可观的鼻角,因此不得不成为其中跑得最快的动物。

试着想像马的前进方式:一头半吨重的动物以全速奔驰、越过障碍物,并仅以一只前腿,亦即仅以一个脚趾来承受这一切。曾经有人做过测量,如果人类打算以这种方式来虐待自己的脚,那么这个人的脚可能得像一个网球场那样大才足以承受。姑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绝对正确,至少它说明了马蹄所承受的压力。马蹄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器官;而马的本身,包括它的心脏、肺脏,四肢、足部、活力等,简直就是一部不可思议的跑步机。 ★与人类的最初渊源 分布广泛的青铜器时代的人类(西藏地区例外)或许分辨出两种类型的野生马。在蒙古,有浅黄色的蒙古野马,在欧洲东南方,则有淡黄色到灰色的欧洲野马,两种野马都有黑色的鬃毛和尾巴。欧洲野马大概是在西元一六〇〇年代初期就已绝种,但蒙古野马目前仍可在动物园里见到。一般认为这两种野马自从与人类首次碰面以来,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改变;而且欧洲野马还可能就是家马的祖先,只是其命名与我们所知的家马或目前还幸存的蒙古野马的种名相同罢了。

就像当初对原牛(现在家牛的主要始祖)所做的实验一样,欧洲动物园的人员(尤其是在西元一九三〇年代的德国)进行外观基本性状育种的实验,以再制原始马。虽然这并不能真正实现,不过他们倒很成功地培育出和绝种的原祖型态非常相近的马。目前在波兰还有一些人工培育的欧洲野马,我曾在当地最东部的森林中遇过。 这些人工培育的欧洲野马个性大胆但温和,而且喜欢与人类身体接触。在森林中,一匹这种倒转时光而重现的野马从我身后碰了碰我,提醒我它的存在,然后主动地把头挤进我的手臂和身体之间,我们就这样沿着森林小径一起漫步着。我不知道它究竟能否代替那些真正野生的欧洲野马,不过,不论它们看起来和野生的欧洲野马多么类似,我怀疑它们的行为是否和真正的欧洲野马相似。如果六十年前德国动物园中人工培育的原始马确实也复制了祖先的行为,那么我们对于马的畜养也就没有任何疑问了,因为果真如此的话,青铜器时代的人类只需要朝着欧洲野马靠近,然后以皮革编织成的绳索套住它的颈子,再带着它一起走向未来就行了。不过,真正的过程肯定远比这更为暴力。

马提供猎人大量的肉、用途广泛的坚韧皮革,以及适合编成绳索的尾毛。马和野牛及野生骆驼一样,都是跑得快、警觉、难缠和群居的动物,它们都能瞬间加速跑开,因此,任何想追赶它们的念头都是极为愚蠢的。人类从未曾养驯过像马跑得这么快的动物。即使只是想捕捉或宰杀一匹马,人类可能仍得制造噪音,并利用草把做的火炬,将整群马驱赶到狭栏或畜栏中。若是为了大规模和极浪费的屠宰方式,那么人类就会把整批马赶下悬崖,悬崖底下成堆的骨头就是证据。人类可能也曾采用使用在骆驼身上的方法,阻挡水源以引诱马群,然后再捕捉它们。不论用哪一种方法,人类以木栅将成群的马围起,然后再将它们隔离、屠宰、取用肉类和皮革,最后才将它们当作役用动物。役用的野马想必非常难缠,所以,捕捉并分类野马很快就成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或许因而拥有显赫的社会地位也说不定。牛仔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

★马的驯养过程 人类究竟在何时何处驯养马这种极重要的动物,这问题已讨论了好几个世纪。虽然我们已拥有大量的资讯,但仍未获得一致的解释,而正如目前也经常发生的情形一样,这些资讯的量已超过我们所能解读的范围了。目前已知的是,远在最后一次冰河时期的最后几世纪里,野马就已是欧洲日益成长的人口的主要肉类和皮革来源;这大约发生在一万二千至一万三千年前。但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第一个不怕死的人,何时将自己丢到幼驹或周岁驹背上,并因而预见了马未用途;我们更无法得知,人类究竟在何时何地才真正如愿畜养了马。 在庇里牛斯山区的圣米榭达胡迪(Saint Michel d'Arudy)山洞里,发见了一个令人惊叹的小型象牙雕刻马头,雕像上的马似乎还佩着缰绳。这座雕像是以长毛象的象牙雕刻的,大约完成于一万四千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这远比传统认定马的畜养时间早了许多。不过,人们对这种说法仍有许多怀疑和反对意见。如果雕像上的确刻有缰绳,而雕像的完成时间的确可回溯至当时,那么,我们对于人类畜养马这种非常重要的动物的早期历史,几乎可说是一无所知。

朱利.克鲁顿︱布洛克(Juliet Clutton︱Brock)是英国有关动物畜养的专家,他认为欧洲野马大约在西元前七千年左右就日渐稀少,其原因是过度狩猎的压力,抑或是太多马群被赶下悬崖所导致的呢?当时人类的数量正日渐成长。证据显示,在西元前四千年前,马与人类已经共同生活,这大约比在庇里牛斯山的洞穴中发现的神秘长毛象象牙雕像晚了八千年。一般认为,大概自西元前六千年起,人类才认真尝试操控马这种难缠的野生动物,因此我们只得暂时先不将圣米榭达胡迪的雕像纳入考虑,毕竟,将近八千年的差距实在太难解释得通了。 ★畜养的地点 在黑海北边,有一群名为斯瑞德尼司塔(Sredni Stog)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散布在一整片无树的大平原上,当地经常被认为是人类畜养马的真正发源地。在聂伯河(Dnieper River)附近一个名为德瑞夫卡(Dereivka)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里,人们发现了许多马的骨头,其中至少有一副马的遗骸高达十四又二分之一掌宽(约五十八吋,一四七公分),大小与目前的蒙古野马以及在波兰重新培育的欧洲野马相当。 人类早期圈饲马的用途几乎可以肯定是消费性的,先取用它的肉和皮革,慢慢地才利用它的拉曳力量。有些研究人员认为,直到西元前一千年左右,人类才开始骑乘马匹,果真如此,那么这就表示,有整整三千年的时间,人类圈养马的目的只是为了育种,而非为了骑乘,然而这种可能性似乎非常低。毕竟,骑马这种勇猛粗犷的活动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人类不可能将它压抑三千年。在人类开始圈养及育种马匹之后不久,可能就有些喝多了酒的年轻牛仔,尝试着骑乘尚不善于施展野性技艺的幼驹了。 在德瑞夫卡所发现的马,可能是完全未经养驯的野马,因此至今尚无足够证据能显示最早畜养它们的地点。起初,被圈养的马和野生马并无太多差异,所以骨骸遗迹并未留下任何可供辨识的记录。后来,圈饲的马愈来愈小,许久之后,却又变得愈来愈大。马已被证实具有很容易因配合育种而改变的基因组合。在我的农场上,有体型巨大的比利时拉曳马,也有已发育完成,但却能从我两脚之间通过的迷你马。这两种马都是育种后的产物,显示马的基因是多么地易于改变。 有人发现马可作为拖曳用动物后,这个点子很快就四处传播了,从现在土耳其的安纳托力亚(Anatolia,【注】)到现在以色列的奈及夫(Negev)一带,从西亚到不列颠群岛,以及伊比利半岛,马四处迁移,想必也有人类同行。 【注】安纳托力亚占今天土耳其国土的大部分,位于亚洲与欧洲之间的通道上。 至少我们可以确定,在爱尔兰发现的具有三千年历史的骨骸,是属于家马的,因为爱尔兰当地并没有任何马的化石记录,这些马想必是由人类所带来的。克鲁顿︱布洛克展示了一副来自英格兰诺福克(Norfolk)、年代可回溯至青铜器时代的母马骨骼。这只活在多年以前的母马,由于活了很长的时间,牙齿已磨损得差不多无法吃草了。她不可能独自活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当时想必有人细心地喂养着她。她也许是头宠物,或者是某种被崇拜的女神? 有一个通则是,分布于高纬度的马,似乎比来自较暖地区的马矮肥,腿和耳朵较短,毛也较为蓬松。来自较温暖地区的马,通常有长而有光泽的腿,短而闪亮的毛,以及类似我们目前欣赏的冠军纯种马那种大而直立的耳朵。不过,所有的家马显然都源自于同一个品种的野马,后来才散播到各地。当马被人类(或者是人类被马)从一个地方带到另一个地方时,它们适应了当地的气候,同时也不得不受制于人类在育种时的喜好。相对的,这对人类而言,只是一个相当简单的过程。当人类对某匹马的外表或行为不太满意,或不喜欢它的性情时,人类只要吃掉它就解决了一切。 没有人知道,人类何时开始把动物的交配和生产结合在一起。以马为例,交配和生产这两件事之间就相差了十一个月。不过人类开始为动物育种时,不见得已事先了解交配和生产的关联,即使明白,他们也不可能知道基因这回事。人类可能自然而然地,就把那些具有最受人喜爱及有用性状的动物饲养得久一些,因而让它们有较多的机会繁殖后代。 随着畜养马而来的,是各式各样的文化副产品。在西元前一千至一千五百年之间,人类就已拥有了制造雪橇、手拉车或运货马车的技术。我们几乎可以很确定地说,当时人类也已经开始利用动物来拖犁了。阉牛可能是最先被人类套上辔具的,其次是马和驴,之后是骡。最早的马蹄铁可能是样子像拖鞋、以皮带固定的装备,罗马人所使用的,就是这种马蹄铁。真正的马蹄铁将金属打造的鞋子以钉子固定可能是在西元八百至九百年间才开始使用的。到了中古时代,马蹄铁已经成为标准配备了。之后的几个世纪,人类已经有了各式各样利用马来拖曳的车辆,包括拉马戏团汽笛风琴的车、消防车、公共马车和驿马车等。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家畜的装备,会与我们的生活如此紧密地交错着。 ★对人类的助益 马本身即是一项优雅的运输工具,若再想想它为人类提供的速度、机动性、交通工具、强大的军事优势、有效率的农业等价值以及它的形象,我们就能明白,一个文化是否拥有马匹,是有极大差别的。打从一开始,人类就将马匹当成战争机器,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它们才被机关枪、坦克车和飞机等具威胁性的终极武器所取代。 人类发掘马的潜能不久之后,缺乏马匹与贫穷之间几乎就画上了等号。在北美洲这类当时还没有马匹的地方,原来没有所谓拥有马匹或没有马匹的差异存在。但是,一旦马匹在当地出现,马等于财富的观念很快就成为当时的一种现实考量。对于那些骑在马背上、充满冒险犯难精神的探险家而言,马还具有一种附加优点,也许现在的人可能不太认同,但当时这些探险家若在新奇陌生的环境中遇到困境,他们可以跨下马背,把他们刚才所骑乘的动物吃掉。马大幅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和财富;我们只需回想一下北美洲的情况,就可以明白了。 到了西元一四九四年,在海地的希斯潘诺拉岛(Hispaniola)上已经有马的育种场了,这些育种场里的马主要是哥伦布带来的,西班牙人在美洲大陆上的探险学征服,多亏这些马的协助才能进行。之后,英国人将马带进美国的维吉尼亚州,而当他们离开沿海地区的殖民地时,也是靠马的协助才成行的。最后,西班牙人经由墨西哥和罗里达州州、英国人经由东海岸将马引介给北美大平原的印第安人,他们的文化于是迅速地扩张了。除了在东部浓密的丛林区之外,印第安人都在马背上对敌人发动攻击。 美国的西部探险也有赖于马匹,绝大部分的交通,也都仰赖马,虽然某些时候也使用阉牛和骡。当地最早的农场多数用马来拉犁;而在电报发明以前,传递讯息最快速的方法,也靠马背上的骑士来传送;在刚开垦的地区,担任守卫工作的,也是骑兵队。当牛的文化开始在西部兴盛时,想在辽阔的地方控制大批畜群,必须依赖牛仔,当然,牛仔也是骑乘在马背上的。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没有马的话,就不可能发展出所谓的美国西部。 当时,在美国各城市之间的交通运输,也以骑马或用马拉曳的车辆为主。煤矿车、消防车,以及扩展的美国景色,都仰赖着马。如今,这种对马的依赖虽已消逝,但马依然深深地融入了我们的文化。从西部片到赛马,从年代错置的牛仔竞赛到优雅的休闲骑马和奥林匹克比赛,每一件事情都与马有关。即使在内燃机开始取代以马拉曳的车辆后,我们(目前依然如此)仍以马力作为区分内燃机等级的单位,并把引擎放在机械的前端,因为那里就是当初安放马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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