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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几桩旧公案

少年十五二十时 楊念慈 10369 2023-02-05
堂哥从关外回乡,是在民国二十三年的夏季;而我也是在那个暑假里,从一个无忧无虑的浑小子,一下子进入多愁善感的少年时期。 也许是适逢其会,许多事都赶在一起,我升入中学以后的那两三年,实在是够热闹的,甚至于可以用得上轰轰烈烈这四个字。有些事情是老案子,但由于学长们推行不力,除恶未尽,经过几年沉寂,又有了复苏蔓延之势,如今落在我们的手里,仍然大有发挥的余地;有些事情是新兴起来的,正因为没有前例,我们才可以大刀阔斧,率性而为,不会有什么顾忌,受什么牵制。那些行动,到底有多大效果,老实说,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当时觉得有很充分的理由非那么做不可,于是就那么做了,而且做得光明磊落,气壮山河。而由于外务太多,当然就不免妨害了正课,但我们并不在意,反倒认为中学生的生活就应该那个样子,应该那样有声有色,应该那样多彩多姿。

有些老案子,是在民国初年就已经发动了的,很可能我们这些小将都还没有出世呢。在那些通都大邑,或许已经有了很好的成绩,而在我们家乡,什么事都比人家慢了好几拍,所以这些老案子才有机会落在我们手里,也可似说是到了我们手里才把它完成了的。这一点,使我们感到很得意。 老案子之一,是查小脚。说起来实在教人气恼,天足会一类的组织,是早在清末就已经有了的;缠小脚的害处,可以说尽人皆知;在上海那些大幅年画上的摩登仕女,也早已经是清一色的大脚片儿;可是,我的家乡却十足是一处落后地区,有些守旧的婆婆妈妈们,对这股子新潮流硬是不肯接受,硬是要把自己当年吃的苦头,再向自己的女儿、孙女儿报仇,一直到民国二十几年,我故乡的县城里,还有一些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儿,两只脚被裹脚布缠得折骨掉肉,在奶奶、妈妈手里受尽了荼毒!一想到老师所说的:几百年来,咱们中国人之所以这样文弱,和女人缠脚有很大的关系我心头就禁不住有一把无名火烧起,恨家乡的风气闭塞,民智不开;恨那些老女人的顽固守旧,愚昧无知。查小脚的运动,不知道是由学校发起,还是由官府授权的,反正背后是有人支持,而我们也真正卖力气,每个星期假日,都分别组成几队,由老师率领着,浩浩荡荡的开往四乡去。往往一日之间,早出晚归,奔波数十里,只累得力竭声嘶,唇干舌焦,脸上出油,脚底磨泡,而奋斗的对象,就是年轻妇女小小金莲上的那两条又臭又长的裹脚布!

为了强国强种,向女人的裹脚布宣战,这题目够冠冕,够堂皇。可是,有了大题目,却未必就能写出好文章。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当时所表现的那种蛮横、鲁莽,只知执法,不知守礼,简直处处都是败笔。无怪乎那些乡下的妇道人家,把我们恨得咬牙切齿,说我们是一群从城里来的土匪。所到之处,鸡飞狗叫,掩门闭户,避之唯恐不及,有如大难将至。我们的手段,也真如盗匪一般,只要被我们发现了目标,也不管对方是小媳妇儿,还是大闺女,再也顾不得男女授受不亲那些古礼,一涌而上,如虎似狼,把对方按倒在地,先脱掉她的弓鞋,然后就连扯带拽,把那丈把长的裹脚布给解了下来,大门头上敲两根钉子,用裹脚布替她家里挂彩。在我们来说,这是一种侠义式的拯救,让她从此之后恢复天足,不再为那两条裹脚布受苦;可是,被拯救者却像遇到强暴似的,认为这是事关名节的奇耻大辱,哭哭闹闹,寻死觅活,要跳井的也有,要上吊的也有,弄得一个村子里愁云惨雾,鬼哭神嚎。有两回,果然就闹出了人命,苦主抬着棺材进城,停灵在学校门口,要我们校长先生还他一个公道。发生了这种事情,诚然是很扫兴,却不能因此而放弃那宗救国救民的神圣使命,过不了半个月,在校长先生的默许之下,我们又重整旗鼓,组队下乡了。

另一件老案子是剪发辫,对象是那些以前朝遗老自命的老先生。做这件事情,我们的手段比较文明,不像查小脚那样打草惊蛇,而是以守株待兔的方式,在东南西北四座城门洞里坐等。说起来,这又是一种很难解释的心理状态,二百几十年以前,清兵入关,为了不肯改变发型,牺牲了许多人命,血迹斑斑,有史乘志书可供考证;二百几十年过后,原先喊出要发不要命的异族已经被推翻,正可脱去胡儿装束,恢复大汉衣冠,有些老年人对脑后那根猪尾巴,头顶那块马桶盖,却十分留恋起来。入民国二十多年,我家乡六十岁以上的老先生,蓄发留辫的人,几乎占了一半,这岂不是奇谈?剪发辫运动,前些年就曾经雷厉风行,无奈这些老先生视发如命,又大多读过几年私塾,记得几句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你要想把他的发辫剪掉,简直就和割他的脑袋差不了多少。这桩案子交由学生来办,也有一些碍难,试想:凡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少年子弟,谁家里没有一两位这样的长辈?他拿钱给你缴学费,你却掉转头来剪掉他的辫子,天下事那有这个道理?而中国的宗法社会又怎么能容得下这种悖逆?你要是拎着一把大剪刀,专剪人家的,不剪自家的,那在情理上也说不过去。言不顺则事不成,所以,这宗老案子就一直悬在那里,比查小脚更难执行得彻底。

那些老先生们也明知自己的辫子不合法,于是就想出一套阳奉阴违的障眼法儿,出门的时候,把辫子盘在头顶,再弄顶大帽子一戴,盖得严丝合缝,从外面怎么也看不出来。这根棒子传到我们手里,虽然其中颇不乏足智多谋的狗头军师,可也想不出什么妙计。只是一想起来那根辫子所代表的意义,就恨得牙痒痒的,知道这件案子关系重大,绝对妥协不得,斗智斗不过他,最后只好诉之以蛮力。每四个人编成一组,隐身在城门洞的暗处,凡是有老先生出入,就注意他的头部,发现了可疑人物,四个人一齐出动,把他团团围住,先是两个力气大的,一左一右,上前紧紧搀扶,然后是一位高个儿或是身手灵活的,从正面接近,飞身一跃,把帽子叼走,后面的那个要眼明手快,动作俐落,趁着老先生惊魂不定,左手抄起发辫,右手咔嚓一剪刀,就使得那根代表着二百六十年异族统治下奴颜婢膝的猪尾巴齐耳根而断落。动完了手术,四个人排成一列,恭恭敬敬的向老先生唱喏:张爷爷,李爷爷,实在对不起,为了国家的体面,不能不得罪你。我们向你道歉,我们向你赔礼。 (有那表演过分的,索性就连说带作:我跟你作揖!我跟你下跪!我跟你满地打滚儿!)我们都是你的晚辈,打也打得,骂也骂得,你要实在是气不过,别闷在心里,伤了自己的身子,就拿我们几个出出气吧!这一套先兵后礼,大部分时间是管用的。那些老先生受了突袭,留了几十年的猪尾巴被人截去,剩下来的满头乱发,向周围纷披而下,发长及耳,倒也整整齐齐,就像现在中学女生那种清汤挂面的样式,说难看嘛倒也未必,只是乍看着有几分滑稽。这种形貌上的变化,对一个老年人来说,确是难以适应的事,剪掉他一根发辫,虽然不痛不痒不伤皮不动肉的,在他的感觉上,却跟断臂折腿无异,会当作这也是身体上的一种残废,从此之后,再也不能趾高气扬,顶天立地。伤心当然是够伤心的,不过,男人到底不同于女人,总不能说哭就哭,说掉泪就掉泪,于是就记起了那自古相传的一字诀忍,事已如此,不忍又能怎样呢?辫子已经剪下来了,难道再一根一根的接上去?这是他们数十年风霜雨露、天灾人祸训练出来的性格,安天知命,逆来顺受,那就没有过不去的桥,没有走不通的路。当他们惊魂初定,晓得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反而镇定下来,跺脚,叹气,吸溜几下鼻孔,这都是免不了的。也不过如此而已,然后就露出一脸冷漠,抢过那根刚刚被剪掉的辫子,看都不看,一下子揣在怀里,施施然而去。

还有两件老案子,一是破除迷信,一是消灭文盲,因为这两件案子性质相近,常常是合在一起,并案办理。关于破除迷信这一案,在我们接手之前,已经有了很好的成绩,四乡有许多大庙,几乎全部被改成乡村小学,黉宇巍峨,弦歌不绝,乡下的贫穷子弟也都有机会读书了,文盲当然也就越来越少。 你要问我:那些神灵那儿去了?既然你有此一问,我只好实话实说,有些神灵命运不济,遇到激烈份子,泥胎被拉倒,木偶被烧掉,少数铜铸石刻的佛像,也被运回县城里,孔庙侧院有一排房子叫作古物陈列所,和那些商彝、周鼎、秦砖、汉瓦摆在一起,当作艺术品供人观赏去了。也有些神灵走了一步好运,主事的人不为已甚,目的不就是为了腾出房子办学校嚒?反正庙宇够大,房屋够多,办一所乡村小学根本就用不了,何必一定要赶尽杀绝?就凭这一念之慈,替神灵们留了余地,把全庙的神像统统集合在后殿里,虽然稍嫌拥挤,该坐的坐,该站的站,总还算各有各的位置,看上去就像是神灵们正在召开大会,筹商对策,该怎样应付这个新的变局,大概也想不出什么好法子,金刚怒目,菩萨低眉,就连那原先看守山门的护法韦驮,空自长着一副那么高大的个子,也仍然双手合十,一脸的没奈何。总而言之,破除迷信这个老案子,是在别人手里开了头儿,由我们收的尾,一篇文章作得清顺流利,人神之间,和和气气。

你如果也迷信,听了我这里所说的,一定会连声念佛,罪过罪过,一方面替我们祈求恕罪,一方面替我家乡那些神灵感到抱屈:怎么不大显神威,教我们这些狂妄无知的小子受点儿报应呢?我告诉你,你听仔细,上面所说的,都是四十多年以前的旧事,有些事发生得更早,也许已经过了半个世纪,当时主其事者,要比我还大着十岁二十岁,现在如果仍然在世,都成了七八十岁的老头子。老来始悟少时非,可能他们是不肯承认这笔旧账的。其实,承认了也不会有损于他们的清誉,降低了他们的道德,因为,此一时,彼一时,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什么年岁有什么举动,什么时代出什么人物,这也算一种定律。人既然年轻过,当然就不免做出一些年轻人才肯做的傻事。我认为,一个人曾经做过那些傻事,这不是非不非的问题,跟名誉、道德的建立也毫无关系,最多只能说那是一种幼稚、不成熟的行为而已。也就是说,那些青涩酸苦的滋味,乃是一个人在少年时期所必备的,如果有人一出世就滚圆怔亮,香馥馥,甜蜜蜜,像一只熟透了的大苹果似的,那才叫不正常呢!我这话,你说对不对?

不止个人发育成长的情况是这个样子,大而至于整个的国家、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譬如说吧,现在咱们强调的是信仰自由,各种宗教在台湾地区几乎是应有尽有,甚至连那些吃鸭蛋、拜石头的邪魔外道,也都此起彼落,生生不绝;实在是够自由也够繁荣的了。而在四十年、五十年以前,我们喊的口号是破除迷信,把敬神信教的人都称之为愚夫愚妇,害得一些老太太们进庙烧香都要偷偷摸摸的去,年轻人更把庙宇看成禁地,避之则吉,唯恐稍稍靠近它就会沾上一个愚字。 那一阵子,好像造成了一种情势,信教敬神和知识学问是对立的,你只能从二者之中选择其一,有此则无彼,是既无法折中也不能妥协的。四五十年前那一场学生与神灵的大战,是学生这一方赢得了胜利。你如果怀疑;这怎么可能呢?我可以向你分析,这大概是由于两项因素:一方面,当时的年轻人劲道儿很够,所谓初生之犊不畏虎,有充分的信心和魄力,正如孟子说的: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能具有这股子气势,可以做忠臣,可以做烈士,进行一点点移风易俗的工作,当然是游刃有余。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家乡的人比较讲理,神也比较讲理。你办理一件事,不管打交道的对手是谁,也不管他有多大的权势或是多大的力气,只要他肯讲理,事情总是比较容易成就的。在我的家乡,正因为地瘠民贫,生存不易;而北国苦寒,又多灾多难,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重的压力,以致幻想就成为一件奢侈的事,乡人们不是不信神,(不信神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庙呢?)但他们信神而不至于入迷,也就是说,他们对待神灵的态度本来就是很有理性的,在他们的观念里,神灵也只是一个职位,就如同县衙门里有一位为民父母的县太爷,学校里有许多教书的老师,先要自己热心负责,做好职位上该做的事,然后才有资格使用那项官衔,领取那份薪水;如果神灵旷废职守,甚至落到颠沛流离难以自保的地步,这神灵也就不值得敬了。因为他们心里是这样想的,所以,当学生们奉命行事,把那些神灵作了各种处置,他们冷眼旁观,并不出面阻拦,顶多不过诅咒几句:你们得罪了神,神饶不了你们!后来看看那些神灵并没有什么报复的行动,搬神像的人都无灾无难,而到庙里上学的小孩子们,也都快快乐乐,不曾有过头疼发热的毛病,这场人神大战的胜负既成定局,他们也就不再提这件事,照常过他们的苦日子。可以这样说,四五十年前在我家乡进行的那次社会改革,是由于神灵的谦抑逊避,学生们才有机会得寸进尺,终于获得胜利。四五十年过后,想起家乡那些神灵们的聪明正直,那些善男信女们的通情达理,还教我怀念不置。

至于消灭文盲那一案,当时的情形可就并不这样乐观。不容讳言,咱们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文盲的国家,一直到几十年前,私塾为公立学堂,情势也并未好转。民国二十五年,我们在老师的策划下,以东西南北四个区各选两座村庄,作了一番调查,很惊讶的发现,就在我们那号称文风鼎盛的邹鲁之邦,一个大字不识的老粗,竟然高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另外那些以知识份子自居的,事实上也不过是略识之无,或是稍通文墨而已。全县大学毕业的所谓高等知识份子,算来算去,凑不足二十位。这一项不必挨门挨户的去调查,因为这些人都是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人人皆知。 调查的结果,使我们师生相顾失色,领导我们作调查工作的那位孙老师,更几乎吓成了神经病,见了人就说,说了又问:你相信不相信?呃,你相信不相信?事实就是如此,不相信又能怎么样呢?大家惊心动魄之余,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幸运,而又肩负着多么沉重的责任。于是,同学们踊跃献身,以民胞物与的情怀,悲天悯人的胸襟,不惜荒废自己的学业,要去帮助那些不识字的人,把他们的眼皮撑开,把他们塞在心窍里的茅草掏出来,让他们能读、能写、能思想,让他们有头脑、有见识、有学问,成为一个泱泱大国的新国民。

为了这个案子,每一个人都殚精竭智,吃苦受累,想最高明的主意,作最周密的设计。苍天在上,我们真是尽了力的。然而,心思白费,汗水白滴,在接过来的几桩旧案之中,就是这个案子交了白卷,毫无成绩。是不是因为我们使用的方法不对?大概是。就拿宣传这一项来说,我们就做过十分可笑的事:写标语。十冬腊月滴水成冰的夜晚,同学们牺牲睡眠,聚在自修室里,一边烤火,一边工作,作文好的负责撰词,书法好的专管题字,其他的同学也都不曾闲着,磨墨的磨墨,扯纸的扯纸,那情景,倒像过年的前几天写春联,大家做得兴高采烈,也真像过年一般。有些词句,是我编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只要你有心,写字并不难、学会读和写,万事不求人等等。有些同学贪图现成,甚至把一些老词儿也给搬了上去,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起来倒像是在替自己作宣传了。写字的同学最辛苦,一边呵手,一边烤笔头儿,写一个字要花写十个字的工夫,一直忙到天亮,才算交了差。天亮之后,就急不可待的分头去张贴,北风凛冽,几乎把手指头都给冻了下来。贴到最后一幅,已经是近午十点多钟,渐渐有人围拢来看,一位同学忽然犯了疑惑:他们看得懂嚒?看得懂还叫作文盲嚒?一句话惊醒了梦中人,我们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笨,多么蠢,简直要比那些围拢来看热闹的乡亲们更混沌,他们是盲于目,我们是盲于心。写字给不识字的人看,这真称得上是千古奇谈!更奇怪的是,昨夜忙得人仰马翻,怎么就没有人想到这疑点?为了自己的愚笨,我们几个人不禁哈哈哈哈的大笑了一阵。周围那些憨厚的面孔,虽然不知道我们在笑些什么,却也好心的陪着我们一起笑,笑得那样单纯,那样天真

向不识字的人作宣传,写标语当然是行不通的,于是我们就改换方式,利用村集庙会的时间向他们讲演。这种方式的效果当然比较好,面对面的说,用的又是家乡方言,而且还力求粗浅,听得懂是绝无问题,但也只限于听得懂而已,听懂了之后,问题可就多了。 有一次,另一位同学在台上主讲,我和别的同学在台下巡逻,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扯住了我:他在说些啥?要教给俺写信?我向他解释:是呀,你只会写字,自然就会写信啦。他搔搔头皮:给谁写信呢?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又没有人出远门!我说:你可以写给远方的亲戚嘛。他咧开了嘴巴:最远的亲戚离俺家只有五里路,一阵小都就跑了去啦,那还要写信呀?说罢,就掉头走开了。我没有喊住他,因为,再往下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也有人听懂了我们的来意,在人群里大声嚷嚷着:要俺学写字?好哇,跟谁学?在台上演讲的同学赶忙说:只要你肯学,我愿意教你,免费!那人却一下子变了脸色,往地下吐口水:跟你?呸!说了半天,敢情是想占俺的便宜!不算算你才几岁年纪,就想来当俺的师父!越说越有气,拍手打掌,露出一副要揍人的样子。台下的听众本来不少,被他这一搅和,就纷纷散去。诸如此类的问题多多,都是我们事先没有想到的。演讲者不能有问必答,这就减弱了说服力,一个地方只能讲一次,下次再来,他们晓得这些年轻人是卖什么的,就再也不肯靠近,似乎我们所卖的东西,跟他们全无关系。 除了讲演,我们还异想天开的演文明戏,那更是搬石头砸脚,自讨苦吃。同学们没有会演戏的,老师们也不会,倒是有人在台下看过,可也弄不清楚灯光是怎样打,布景是怎样搭,妆是怎样化总而言之,没有一个明白人就是了。不过,这也有个好处,既然连我们都不会,台底下的观众当然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大家都是破天荒头一回,那就不怕他们挑剔,没有高个子比着,也就显不出自己长了一对短腿,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大家越想越有理,越想越有勇气,原先那些疑虑就一下子烟消雾散,一致议决:干!就这么瞎子摸象似的,连猜带想,也居然解决了一切面临的难题,于是决定了演出的地点和日期,先把风声放了出去。地点没有什么好选择的,全县城里只有火神庙前院有一座砖石砌造的戏台子,一年当中,也偶然有几次酬神戏,另外的三百几十天都空在那里。日期定在某一个星期天,早晚两场。选在星期天,是为了我们自己方便,在那个时代,星期天只对公务员和学生有意义,其他各行各业,仍然抱着一本皇历行事,才不管这些洋规矩呢!消息传出去之后,反应竟是出乎意外的热烈,好像全城的人都在期待这个日子快些到来,好让他们大开眼界。这当然是因为故乡的风气闭塞,学生演戏,就像大姑娘上花轿似的,可算得百年不遇的盛事;再加上,故乡那座县城,生活简朴,秩序安定,比城洼子里那一汪子浅水还要平静,县城里连个营业性的戏园子都没有,平时,根本谈不上什么娱乐,有人家娶媳妇儿或者大出殡,都能惊动半城的人去看热闹,现在听说有戏可看,又不用花钱,不管是什么戏,他们都表示了莫大的兴趣。无论如何,这对我们都是一种鼓励,我们就紧锣密鼓的搞得更起劲了。演文明戏要有剧本,自己不会编,只好找现成的,是从一份社教性的刊物上剪下来的,剧名叫作瞪眼瞎子,是讲说一僩人不识字的各种苦楚,内容很充实,情节也够精彩的。 我们夜以继日,利用一切可用的时间,很费力的排练着,准备把这一炮放得像春雷一样响,把那些蛰居冬眠的小动物唤醒,要它们从泥穴土洞中探出头来,睁开眼睛,看看外面这个变化剧烈的世界。 戏如期上演了。乡亲们的确是很捧场,离开演的时间还有两个钟头,人就越来越多,平时十分冷寂的火神庙,这天显得好热闹,有些后来者找不到合适的位置,索性就爬树上墙,墙头成了他们的特别包厢。说起来真惭愧,实在辜负了乡亲们的热望,观众越多,演员就越紧张,人还没有出场,隔着布幔一看,乖乖,到处黑压压,都是人头呀!每一颗人头上面都还长着两只大眼睛,骨碌碌的转动,那么不怀好意朝着台上直瞪,看了实在教人胆战心惊。有些演员被推着送上了场,一出场就什么都忘啦,只会浑身发抖,嘴唇抖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两条腿抖得不会走路。负责提词儿的人躲在幕后,急得热汗直流,提词儿的嗓子越来越大,这一下,简直就成了演双簧啦。有一场,两个人在戏里打架,打人的还没有出手,该挨打的那个,不知道怎么脚板儿一滑,人就飞到了台底下,幸亏有许多人头顶着,不然的话,庙院里是青石板铺地,可就估不透会摔成什么样子!戏演得糟到不能再糟,而效果却出奇的良好,台下笑声如潮,比什么京朝大角都叫座。这可真该谢谢他们,都是些忠厚老实人,人不亲土地亲,肯对我们这般包涵,这般容忍,否则,如果他们认真起来,或者一哄而散,或者尖声怪叫喝倒采,以我们演出的情形而论,这都没有什么不应该,而我们那天可就下不了台。 夜间这一场,情况大有改善,到底是有了舞台经验,演员们不再像白天那么慌乱。可是,奇怪得很,戏演好了,笑声却减少了,戏里有几处高潮,应该是使观众大受感动的,他们却木木的面无表情,偶然发出几片怪笑,也总笑得不是地方。演到打架那一场,两个演员照着排练好了的动作,一来一往,毫无差误,台底下却乱哄起来,有人大声喊叫:往下摔呀,往下摔呀,怎么不往下摔?这才知道乡亲们聚在这里,原来不是为了看戏,而是看笑话、看热闹来的。依他们的意思,最好我们每一个演员都从台上往下飞,都摔得少胳臂没腿,成了残废,才能使这些乡亲们满意。体会到这一点,我们就像从赤道跳到北极,从烤炉扔进冰库,心灰意冷,血凝气结,实在难受极了。自命是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的圣人,却被人家看成会滚铁环、会翻筋斗的猴子有几位同学一进后台,来不及卸妆,就委委屈屈的哭了起来;别的人不哭,是因为心里的创伤更厉害,不流泪,流血。 这次演戏之所以失败,事后检讨,原因很多,剧本写得不好,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因素。主题是强调不识字的痛苦,那位剧作家却又犯了读书人的大毛病,在文字上耍魔术,他以为我们也以为他编织得很巧妙,剧中充满了感人下泪的笑料,可是,要想欣赏那些妙处,必须认得那些形体近似、语义双关的字才行,不识字的那能听得懂?譬如,剧中有这样一段情节:一个乡下老憨(就由我饰演),接到他哥哥从外地写回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做生意失败,要弟弟汇钱去救急,如果没有钱呢,那就或卖我的地,或卖你的地;卖了你的地,把我的地给你。乡下老憨不识字,去请一位教私塾的冬烘先生替他念信,冬烘先生也识字不多,而且常念白字,把信中的地认成了他,念起来就变成这样子:或卖我的他,或卖你的他;卖了你的他,把我的他给你。乡下老憨问道:我的他是谁?冬烘先生说:傻瓜,你的他就是你老婆呀!乡下老憨大惑不解:我哥哥怎么让我卖老婆呢?冬烘先生推想着:那大概是因你嫂子比较老,想卖也没人要,所以,你哥哥才出了这个主意。卖了你的他,把我的他给你。算起来,你也不算吃了大亏。这样的情节,应该是很能逗笑的。我们排演的时候,常常把旁观的同学笑得肚子疼。可是,要欣赏这一类的趣味,首先你得知道地和他这两个字怎样写、又怎样相混的,对一个不识字的人来说,地是田地,他是老婆,这二者之间有太大的距离,怎么样也扯不到一起,鸭子听打雷,他们怎么能笑得出来呢?剧本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演了等于不演,看了等于白看,又怎能不失败? 我说它失败,是指在当时不能立竿见影的看到效果,事实上,效果还是有的,只不过来得太慢了。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事业是百年大计,本来就不能望其速成的,就像种树一样,总得先把它种下去,它才会一分一寸的长,终于长成参天巨木,遮下一大片荫凉。树木的成长,首先需要有一个让它往下扎根的地方,如果脚下的土地太硗薄,它纵然勉强能长,也不容易长得好。根扎深了,还需要有阳光照射,雨露灌溉各种条件的配合,一样儿都不能缺少。兴办教育,启迪民管,比种树更艰难得多了。兴建几座校舍,那只是有形的,也是最容易的一部分;在校舍破土动工之前,先要完成许多预备工作,却需要一大段很长很长的时间。四十多年以前的那桩公案,所以会落得一败涂地,就是因为当时的时机不对。要想提高民智,先得解决民生上的许多问题,正如孔子所主张的富之而后教之。而当时的情形,一般老百姓的生活实在太苦,几乎到了衣食都不十分周全的地步,也正如孟子所说: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我们真是操之过急了。 幸亏我活得够久,过去好几次濒临于死而侥幸未死,终于熬到了这个时候。现在,老百姓的生活已经够好,教育方面也有着了不得的建树。文盲,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在整个人口的比例上,总是一个极少数;尤其是卅岁以内的年轻人,你如果能找到一个大字不识的老粗,那要算很特殊的个案了。尽管有人批评教育方面有很多缺失,例如,学生程度不齐,学术水准偏低等等,这都是事实,然而,瑕不掩瑜,这些缺失并不能遮盖它整体的光辉。我中华号称文明古国,却从来就不是一个教育普及的国家,现在我们获致的这种成就,在历史上是空前未有,这对于我们国家的前途,必然是大有好处年轻人啊,你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更不要认为咱们中国自来就是你现在所看到的这个样子!就拿消灭文盲这个案子来说,我曾经为它徒劳心力,我曾经为它绝望的哭泣,而认定它不过是一种好高骛远的空头理想而已,是永远永远也实现不了的;可是,才不过四十几年,我们就已经把理想变成事实,这真是了不起!如果我们在四十几年以前就做到了这些,后来那许多大祸巨灾,根本就无从发生或者虽然发生了也不会酿成或者虽然酿成了也很容易扑灭果然如此,一部中国现代史就要重新改写,而我,也就不必对你说这些题外的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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