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萨,在那神秘庄严的古寺中,在那自从远古以来就不知迷惑多少人的幽秘灯光下,在那已被信徒们的烟火熏黑了的青石神龛前,带他去看那魔女吸吮人脑的壁画,逼他在画前立誓的就是她。
在拉萨,带他去那神秘的鸟屋,去见独孤痴的也是她。
那时她是个满身泥的脏小孩。
现在她是个又干净又漂亮,只不过指甲里有点泥的小美人。
这两个人本来绝不可能是一个人,可是小方相信自己这次也绝对不会看错。
我记得你。小方说:我已经认出你来了。
你当然应该认得我。这个女孩子连一点否认的意思也没有:如果你不认得我,你不但是个王八蛋,简直是一条猪,死猪。
她在笑,好像是一个小女孩在跟一个很要好的小男孩开玩笑。
但是她的眼睛里却完全没有笑意,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刚才我说过的只要我一放手,这条小虫立刻就可以把你吸成人干。她问小方:你信不信?
我信。
你想不想要我放手?
不想。
那么你先放开我。这个女孩子用光滑柔软的下巴轻轻磨擦着小方扼着她咽喉的手:这样做,很不舒服。
小方也在笑。因为他不但已经认出了这个女孩子是谁,有很多本来想不通的事情,现在已经想通了。
这个女孩子在附近,独孤痴无异也在附近。
独孤痴是班察巴那的对头,很可能就是班察巴那认为最可怕的对头。
那个穿剑靴的女人,无异就是班察巴那派出来刺探独孤痴行踪的人。
不是刺杀,是刺探。因为班察巴那当然应该明了要刺杀独孤痴绝不是件容易事。
纵然只不过是刺探,却被刺杀在这个女孩子的剑下。
杀人的利剑已被击落,致命的毒虫却仍在她手里。
小方仍在笑,这个女孩子却不笑了。用一双发亮的大眼睛瞪着小方。
我刚才说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
我听清楚了。小方说:听得很清楚。
你放不放开我?
不放。
这个女孩子眼睛里露出尖钉般的光,狠狠的盯着小方,狠狠的问小方:你想死?
不想。
那么你为什么不放?女孩子问。
因为三点原因。小方说:第一,你是来杀我的,我不放手,最多两个人一起死。在我变成人干之前,你的脖子也断了。如果我放手,你一定也不会放手,那么你的脖子不会断,我却变成人干了。
合理。
第二。小方说:现在你好像是在威胁我,碰巧我是不喜欢被人威胁的人。
第三呢?
没有第三了。小方答道:不管对什么人说,有这两点原因都已经足够了。
这个女孩子又笑了。
难怪别人都说你是要命的小方。她看着小方:你实在真的很要命。
说完了这句话,她忽然已做了件很出人意料的事。她忽然把手里这条小虫捏死。
无论谁能够做出件让人觉得出乎意料的事,通常都会觉得很愉快得意。
这个女孩子也不例外。
她看着小方,笑得愉快极了。
我相信你一定想不到,为什么我非但没有把这条小虫放在你的喉结上,反而把它捏死。
小方的确想不到。
这个女孩子也没有让小方费心去想,她自己说出了为的什么。
因为就算我要杀你,也是用我的剑,不是用这条小虫。她挺起胸,傲然道:我是剑客。剑客要杀人,就应该用她的剑。
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也不能不承认她已经可以算是剑客。
无论谁能够使用出那种精确有效的剑法,刺人的要害,取人的性命于刹那间,都已经绝对可以算是一位剑客,一流的剑客。可是现在这位一流的剑客忽然就像是个小女孩一样吃吃的笑了起来。
何况这条小虫只不过是我刚从地上捉到的。如果把它放在你的喉结上,最多只不过会觉得有点痒,最多只不过会吓一跳而已。
这次小方没有想到。
被愚弄绝不是件好笑的事,至少他自己不会觉得很好笑。
这个女孩子又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的想杀你,只不过想用你试试我的剑而已。试试我能不能杀得了你。
小方冷冷的看着她,问她: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试过了?
嗯。
你能不能杀得了?
好像杀不了。
你想不想让我来试试?
试什么?
试试我是不是能杀得了你。
不想。这个女孩子叫了起来:我一点都不想。
这次小方笑了。
可是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忽然做了件很出人意料的事。
他忽然放开了捏住她脖子的手,用力打了她三下屁股。
这个女孩子又叫了起来,叫的声音更大。
你为什么要打我?
你要杀我,我为什么不能打你?
你怎么能打我这个地方?
如果你是个淑女,我当然不能打你这个地方;如果你是位剑客,我当然更不能打你。小方说:你在我眼里看来只可惜还是那个满身泥巴,流着鼻涕玩小虫的脏小孩。他又重重的打了她一下道:妳走吧。
这次她没有笑。
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一位已经能够拔剑杀人于刹那间的剑客,居然还被人看成个流鼻涕的小孩。这种事就算有人觉得可笑,她自己也笑不出来。
可是她也没有走。
她忽然跳了起来,凌空飞跃,凌空翻身,凌空出手,拔起了床板间的剑。
她落地时剑已在手。
有剑在手,就算小方也不能再把她看成一个流鼻涕的小孩子。
有剑在手,她的神情态度气势笑容都已完全改变。
小方忽然又想起了卜鹰。在一个更深人静的晚上,在酒后微醺时,卜鹰忽然对他说了句让人很难听得懂的话。剑客的剑,有时候就像是钱一样。卜鹰说:在某些方面来说几乎完全一样。
像钱?小方不懂:剑客的剑怎么会像是钱呢?
一位剑客手里是不是有剑,就好像一个人手里是不是有钱一样,往往可以改变他们的一切。这句话说的还是不能透彻,所以卜鹰又解释道:如果一位剑客手里没有剑,一个人身边没有钱,一口空米袋里没有米,都是一样站不起来的。小方明白了卜鹰的意思,至今没有忘记。
现在这个女孩已经站起来,她的态度忽然已变得非常沉稳冷酷镇定。
刚才你确实有机会能杀我,只是现在已经不同了。她说:刚才我失手并不是因为我的剑法不如你,现在你还想不想再试一试?
小方的剑不在身上,在床上。可是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出他的剑。自从他再次得回这柄剑之后,他就未将这柄剑留在他伸手拿不到的地方。
这个女孩子盯着他的手:我给你机会,让你拔剑。
是拔剑,还是不拔,这不过是转念之间的事,在一刹那间就要下决定了。
在这一刹那间,小方没有下决定,却想起了很多奇怪的问题,他问自己:
如果是卜鹰,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拔剑?
他给自己的回答是:不会。
因为这个女孩子还不能让卜鹰拔剑,也还不配。
小方又问自己如果是班察巴那,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拔剑?
他给自己的答案也是否定的:不会。
因为如果真的是班察巴那在这里,这个女孩子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班察巴那根本用不着拔剑,她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班察巴那杀人时又何必由自己拔剑?
小方不是班察巴那,也不是卜鹰。他拔剑,慢慢的伸手拔剑。
他的对手用一种很奇怪的脸色看着他拔出他的魔眼,居然没有出手。
双剑相击,必有火花迸出。
两个倚剑为命的人仗剑相对时,其间必有剑气杀气。
可是他们之间没有。小方有剑在手,但是他的手中虽然有剑,眼中却没有。
妳要我拔剑,妳想用剑来试我。他问她:你为什么还不出手?
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自己手里的剑,过了半天才说:我七岁的时候先父就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想学剑,就一定要记住,剑是杀人的利器,也是凶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可轻易拔剑。如果你手里的剑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因此杀你。
他说的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个轻易拔剑的人,绝不是个善于用剑的人。
现在我掌中的剑已出鞘,本来当然是准备出手的。这个女孩子说:可惜现在我可偏偏不能出手了。
为什么?小方问她。
她还是没有说她为什么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说,因为这时候她已经出手了。
在这生死间的一刹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来不该去想的事。
他又想起了卜鹰。就在那个夜深人静,夜凉如水的晚上,卜鹰还说过一些让他永难忘记的话。
剑客手里的剑,有时候也像是赌徒手里的赌注。卜鹰说:一个真正的赌徒是绝不轻易下注的。如果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准,下得狠,而且一定还要忍。
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机会。
卜鹰又说: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机会。
这个女孩子无疑也听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也跟小方一样牢记在心。
她已经让小方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一直等到这一刻才出手。
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
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剑出手,就应该是致命的一剑。刺的必定是对方要害,一定带种极霸道的杀气。
她刺出的这一剑却不是这样子。
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奇诡而且绝对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剑法也不够狠。
小方虽然从未见过独孤痴的剑法,也从未见过他出手,但是小方可以想像得到。
只要看见过独孤痴的人,大概都可以想像得到他的剑法和出手是什么样子的。
能看到他出手的人当然不多,因为看见过的人都已死在他的剑下。
这个女孩子既然能将班察巴那属下的杀手一剑刺杀,她的剑法无异已得到独孤痴剑法中的精髓。可是她这一剑刺出却一点都不像是这样子。
小方已经觉得有点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她一剑刺出之后,忽然又住手。
现在你是不是已看出来刚才我为什么不能出手?她问小方。
小方没有反应。
她又说:我学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如果我要杀你,我的剑法才有效果。
小方反问她。
刚才你不想杀我?
我本来是想杀你,用你的命来祭我的剑。她说:可是刚才我已经改变了主意。
为什么?
因为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小方问:什么交易?
当然是大家都不必吃亏的交易。这个女孩子说:只有这种交易才能做得成。
跟一个这样的女孩子谈一件大家都不吃亏的交易,当然是件很有趣的事。
小方正想问她:是什么样的交易?交易的是什么?应该怎么谈?
他还没有问,窗外忽然响起了一声鸡啼,窗纸已经发白了。
不管黑夜多么长,天总是会亮的。
天一亮鸡就会啼,窗纸就会白。不管谁听见鸡啼的时候,都不会认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会因此而大吃一惊。
可是这个女孩子却忽然跳了起来。就好像是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穿出了窗户。
临走的时候她又说了句很奇怪,让人很想不通的话。
我一定要走。她说:可是你不能走,今天晚上我一定会再来。也许天一黑我就来。
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一听鸡啼的声音她就要走?
鸡啼的时候,太阳就将升起。
难道她也像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妖魔幽灵鬼魂一样,生怕太阳一升起,就会把她化成一堆浓血。
所以她一定要等到晚上才能重回人间,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后。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
她要和小方谈的是什么交易?是不是一种买卖灵魂的交易?
天又黑了。
小方在等,等她来。
在一间如此狭窄阴暗潮湿的廉价旅社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小方却很沉得住气。
他既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会在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来。
是从窗外来,还是从门外来;是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是从墙壁里钻出来。
是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
小方根本没有去想,也没有去猜。
他一直坐在房里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过了很久,他才听见敲门的声音。
确实是有人在敲他的门,敲门的却不是今晨阳光初露时仓皇离去的那个女孩子。
敲门的是个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八九岁,身上居然还穿着件大人穿用的缎子做成的大褂。
小方忍不住有点奇怪。这个客栈里的伙计,怎么会放这么样的一个小孩进来敲他的门?
更奇怪的是,店里的伙计就在小孩的旁边。非但没有阻止,而且居然还对他很客气。
这么样的一个小孩难道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
小方忍不住问他:你是来找我的?
不是来找你是来找谁的?这个小孩子凶巴巴的说:不是找你,难道是来找乌龟王八蛋?
小方没有生气。
他有一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是谁要你来找我的?
这个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当然是我们的老大。他要我带你去见他。
你们老大是谁?小方问:他人在什么地方?
这个小孩子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龟孙。
他说完了这句话,扭头就跑。
小方也只好在后面跟着。他并不是怕做活龟孙,而是因为他已经猜出这个小孩子的老大是谁了。
天色已经很暗。就算有星星,星光也是很淡;就算有月亮,月光也很淡。前面的路途方向,已经渐渐不太看得见。
这个孩子在前面跑着,忽然一下子就看不见了。
可是他既没有飞上天,也没有钻下地,只不过忽然一头钻进了一个破庙里。
小方也只好跟着钻进去。
破庙里居然有亮光,还有酒香和烤肉的香气。烤的好像是香肉。
烤肉的火堆旁围着十七八个小男孩。都是些还没有长大的小男孩。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衣服,正在做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事。
他们做的这些事如果是大人们在做,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不过他们还都是孩子。
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而且最脏的孩子,盘着腿坐在庙中间的神案上,一双大眼睛乌溜溜的转。
带小方来的小孩指着他,悄悄的告诉小方:他就是我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当然就是那个玩小虫住鸟屋的小孩,也就是那个骑青骡使长剑的姑娘。
香肉已经不香了,因为香肉已经被吃到肚子里去。
不管多香的肉,被吃到肚子里去后,都不会香了。只会变臭,不会再香。
小方看着在火堆旁吃肉喝酒赌钱的小孩,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他们都是你的兄弟?
每个都是。这个以前玩小虫,昨夜使长剑,今夜脸上好像又有鼻涕要流下来的小姑娘说: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你怎能让他们做这些事?
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做?
这些事是大人做的。小方说:他们还小,还是孩子。
那么我是不是该告诉他们,一定要等到长大了之后才能做这些事?
小方不能回答。
那个女孩又冷冷的问他: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之后就可以做这些事?
小方说不出话了。
这女孩子忽然叹了口气:如果大人们不喜欢看见小孩们做这些事,大人们自己最好也不要做。她说:大人们自己天天在做的事,又怎能让小孩不做?
小方苦笑。
他觉得她的话实在有点强词夺理,却又偏偏想不出反驳的理由来。
他只有改变话题:昨天晚上你说的究竟是什么交易?
其实他还有很多别的问题要问这个小女孩。
为什么鸡啼她就要走?为什么她总要扮成这个脏兮兮的小男孩?
独孤痴在哪里?剑法是不是已练成?伤势是不是已痊愈。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问。
因为他忽然也对她要谈的这个交易很感兴趣。
这个女孩子提出来的交易,大多数人都会很感兴趣。
我找个安全隐秘的舒服的地方给你住。她对小方说:我每天都会做几样好吃的东西给你吃,偶尔还会替你洗洗脏被单脏衣服。
小方笑了。
他实在很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准备嫁给他。
在某方面来说,婚姻岂非也是种交易?
这个女孩子要替小方做的事,岂非也正是妻子应该为丈夫做的?
这个女孩子盯着小方的眼睛,仿佛也想笑却没有笑。
如果你以为我想嫁给你,你就错了。她说:你绝不能把我当作一个女人。
我应该把你当作什么?小方故意问她。
把我当作你的师父。
师父?小方忍住笑:你能教我什么?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可以把独孤痴教给我的剑法全部教给你。
小方开始有点吃惊。
你是不是说你不但要替我煮饭洗衣服,还要把别人秘传的剑法教给我?
是的。这个女孩子道:我是这样子说。
你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
她说话的态度的确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都没有。
小方的态度也变得严肃起来。
交易是双方的。小方问: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也要你把你的剑法传授给我。
她又说:我想斩下独孤痴的头颅报父仇,你也要击败他。可是以我现在学到的剑法,连他一根头发也斩不到,要击败他大概也很不容易。
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
我们只有这么做才有希望。她说:这个交易对我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这一点小方也承认。
他在考虑,可是并没有考虑多久:这样说来,如果我不肯答应这件事,我就是个笨蛋。
你是不是笨蛋?
我不是。
所以他们作成了这个交易。
肉已经烤好了。这个女孩子分了一大块给小方。用一只又有油又有泥的手,用力拍小方的肩。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是好伙伴了。她说:我保证你不会后悔。
小方笑了笑。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了,可是我连你贵姓大名都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也笑了。
我姓齐。她说:在我做男孩子的时候,我叫小虫。
在你做女孩子的时候呢?
我叫小燕。
你明明是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做男孩子?小方问小燕。
小燕直视着他。
你是不是想要我说真话?
当然想。
好,我告诉你。小燕说:如果独孤痴知道我是女孩子,我早就已经死在他的剑下。
为什么?
因为独孤痴练的剑法很绝,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就要发泄一次,否则他就会发疯。小燕说:通常他都是以杀人做发泄。
她又说:如果他不能杀人的时候,他就要在女人身上发泄。如果他知道我是个女孩,就一定会来找我;如果我不肯,就一定会死在他的剑下。
她一直在看着小方。她的眼睛清澈明亮。她说的虽然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可是她自己绝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见人的样子。
小方忽然觉得有点佩服她。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够在男人面前,把这件事说得出口,实在是件让人不能不佩服的事。
小燕的眼睛还在盯着他。
你还有什么事情要问我?
小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问她。
独孤痴的剑法练成了没有?独孤痴的人在哪里?
可是他没有问。
他用手里拿着的肉塞住自己的嘴。
无论任何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些很突然的变化。就像是其他一些别的事一样,这些变化也有好有坏。有的令人欢欣鼓舞,有的令人悲伤颓丧。
在感情方面来说,爱情就是突发的,仇恨也是。在生活方面来说,往往也有些事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无论这些变化是好是坏,在本质上都有两点相同之处。
在变化的过程中,通常总会发生一些让人终生永难忘怀的事。
小方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从一种极狂暴的生活方式忽然变得极平静。
齐小燕并没有骗他。她真的在一个小小山丘里,一道弯弯的流水旁,一株青青的古树下,替他找了个隐秘舒服的地方,替他盖了栋小木屋,让他住下来。
她烧的菜味道果然还不错。她蒸的馒头很胖,擀的面条很瘦,煮的饭也很香。她包的饺子一咬就是一口肉。
她居然还真的替他洗过衣服,而且还不止洗过一次。
在一个如此安静幽美的地方,有一栋如此安全舒服的小屋,每天都有一个这么能干这么美丽这么会说话的女孩子来陪他。
这种生活对一个像小方这样没有根的浪子来说,改变实在太大了。
他从来都没有家,现在却好像有了。只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生活随时会结束。
等他们的剑法一练成,就要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