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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十、反问

讲理 王鼎鈞 5482 2023-02-05
一 有一天下午,杨先生经过训导处,听见训导主任正在训一个学生: 你身高一米五,还算不算是小孩子?上学读书,应该迟到早退,上课应该打瞌睡,是不是?月考成绩,有四门重要的功课不及格,心里高兴吗?成绩单拿回家去了,不敢给父母看,划一根火柴烧掉,问题就算解决了吗?你这样下去,将来能做什么?做工人,你有力气吗?做乞丐,你的腿断了吗?什么都做不成,去做小流氓吗? 停了一下,训导主任又把一连串的问号,朝那个学生的头上轰去: 你将来想做什么?做流氓吗?做乞丐吗?月考应该不应该及格?成绩单应该不应该拿给父母看?上课应该不应该打瞌睡?上学应该不应该早退?你来骗谁?为什么要欺骗?为什么不诚实?我们天天过愚人节,是不是? 那个受责备的学生一面垂头丧气,一面又得挺直双腿,自肩以下保持立正姿势,那样子,看上去有点可笑。他对训导主任提出来的问题,一概不敢回答,这不仅是在礼貌上不许回答,同时也因为每一个问题的答案对他自己都不利。训导主任呢,他显然觉得责骂学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他得想出很多难听的话来,使那个学生羞愧、难过,却又不能失去教师的风度。他向那个学生提出一连串问题,这些问题,在他是明知故间,发问的目的,不在得到答案,而在利用反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完成他对那个学生的批判。

听见训导主任训学生,杨先生想起他最近所看的一场电影。电影的主要场面,是法庭开审的情形。为了一件谋杀案,原告检察官和被告的辩护律师,双方唇枪舌剑。不过检察官和律师并不直接辩论,他们轮流盘问证人。他们努力把对方的证人问倒,好显出对方理屈,自己理直。那律师或检察官,都利用反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完成对那个证人的批判。杨先生还记得有一场对白是这样的: 律师(低声):我的话,你听得清楚吗? 原告证人:你说什么? 律师(声音更低):现在能听清楚吗? 原告证人:啊?什么? 律师(提高声音):你的耳朵有毛病吗? 原告证人:有一点毛病,不过,它并不妨碍我。 律师:你说,女主人被人杀死的那天晚上,你听见女主人房里有一个男人,两个人有说有笑,是吗?

原告证人:是的。 律师:那个男人,你认为就是被告,是吗? 原告证人:是的。 律师:你住在主人家里? 原告证人:是的。 律师:女主人住在楼上,你住在楼下厨房旁边? 原告证人:是的。 律师:楼上有人讲话,你能听得出是谁的声音? 原告证人:没有别人可以跟女主人那样谈笑。 律师:那是什么的谈笑?一种有爱情在内的谈笑? 原告证人:我想是的。 律师:那天晚上,也就是女主人死前,你是几点几分听见楼上有谈笑的声音? 原告证人:九点三十分左右。 律师:电视公司有没有一个节目,叫可爱的家庭? 原告证人:有。 律师:这个节目,在晚上九点廿分到九点四十分播出。你怎知道那天晚上楼上谈笑的声音,不是女主人独自收看这个节目?

原告证人 从电影上看,英美司法审判主要的过程,就是双方互相盘问对方的证人,利用反问的方式推倒对方的证词。在那种司法制度下,律师和检察官都磨炼发问的技巧,把自己的一套理由分解成若干问号。这和训导主任训学生的方式,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吃晚饭的时候,杨先生听见饭桌上有人主张女孩子只要识字就行了,不必受高等教育。他立刻想到,对于,女孩子不应受高等教育之说,可以用一连串的反问来表示批评。例如:女孩子没有眼睛吗?女孩子没有智力吗?医院里不要女医生吗?学校里不要女教师吗?居里夫人不是女人吗?吴健雄不是女人吗? 二 一连几天,社会上都在讨论免试常识的问题。国校毕业生升初中,本来要考三种功课:国语、算术、常识;后来,教育当局觉得孩子们的课业负担太重,决定初中入学考试不考常识,这样,孩子的课业负担是减轻了,可是有些国民学校因此不重视常识教学,甚至根本不教常识。于是有人忧虑,免试常识的结果将使第二代都没有常识。一国国民没有常识,如何立国?因此,有人认为免试常识的结果是动摇国本。

杨先生打开收音机,正好听见里面论免试常识和国本的问题。这个节目主持人,好像不同意免试常识足以动摇国本的说法,可是,他没有成篇成套的说出自己的理由,他只问了对方几个问题,就把自己的主张表示得明明白白。杨先生觉得广播中的那一段谈话很不错,可惜来不及记下来,好在他认识这位节目主持人,就立刻写了一封信去称赞这段谈话稿。过了几天,谈话稿寄来了,内容是这样的: 客:王先生,你赞成不赞成恢复常识考试? 主:你是说,初中入学考试要不要考常识? 客:是呀。 主:我看,照现在的情形,还是不要考常识。 客:不行!怎么可以不考常识?不考常识,国民学校里就不教常识,学生都没有常识,国民学校的学生没有常识,将来第二代国民都没有常识,你想想看,一个国家的人都没有常识那个国家还能存在吗?免试常识不是动摇国本吗?

主:李先生,你的意思是说,国民学校里的常识教科书,一定要教,是吗? 客:是的。 主:你是说,为了要他们切切实实的教,升学的时候一定得好好的考,是吗? 客:是的! 主:如果不教,不考,谁也不知道常识教科书里面是什么,那就要动摇国本,是吗? 客:当然! 主:李先生,我这里有一本常识教科书,是国民学校的读本。这本书问:诺贝尔奖金是由那一年开始的?您知道吗? 客:这,我倒不知道。 主:中国的海岸线一共有多长?北边从那里开始?南边到那里结束? 客:我忘了。 主:电池有三种,第一种是什么?第二种是什么?第三种又是什么?南洋群岛一共有多少华侨?二次大战以后几个国家独立?义大利的教堂很多,那一座教堂有名?元朝的铁木真原来住在那座山上?

客:我不信会有这样的问题,你跟我开玩笑! 主:李先生,教科书在这里,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也背不出来。请问你,你现在觉得国本动摇了吗? 除了代抄原稿以外,对方写给杨先生一封信,提出一个反拜托。这位节目主持人接到了听众的一封信,这位听众很年轻,他说,他对女孩子一点兴趣也没有,一向不爱跟她们打交道,甚至连看她们一眼都不愿意看,于是,女孩子都批评他骄傲,说他不通人情。他写信向节目主持人请教,问应该怎么办,而节目主持人转向杨先生请教,请他代写一篇答覆的话。杨先生想了一想,写的是: 有一位先生写信给我,写得很有意思。他说,他对小姐们一点兴趣都没有,他见了小姐,不但不爱跟她们说话,连看都不爱看一眼。他的态度既然如此,小姐们对他的态度当然很不友善,有时候,方先生觉得也很烦恼。大概有一天,在他觉得烦恼的时候,就写给我一封信。

站在方先生这方面来说,他大概是个很有道德的君子,一向非礼勿视。其实,这种想法太迂了。照我们新的道德标准,方先生遇见了他顺眼的女子,尽可以大大方方的看她一眼。小姐是很欢迎你看她的。你想想看,我们男人出门,打一根领带就走,小姐们出门要对着镜子刀尺半天。她为什么那样不怕费事,还不是为了给你看?你不看她,岂不是枉费她一片苦心?当然,看他的时候要大大方方的看,要用善意的眼光看。有人看小姐的时候,两眼发直,嘴角几乎要流口水,那当然是很不雅的。 在我看来:方先生似乎缺少一种能力,就是跟女性相处的能力。社会上有很多男人认为女性很难相处,跟女性在一块的时候,他觉得很受委屈。他觉得在女子面前转来转去是很无聊的举动,从女子身旁走开,离女人远一点,才比较舒服。这种舒服是真舒服吗?不是,事后想想,又真不舒服。这样的男人,可以活得很孤单,往往很迟、很迟还不能结婚。我奉劝方先生培养一种能力,就是跟女性相处的能力。方先生,你如果有女同事,女邻居,你如果碰见女店员,女理发师,请你用平常的态度对待她们。她们既不是天仙,也不是妖怪,她们也是人。你不必紧张,不必害羞,更不必不耐烦,你不定要故意奉承她们,可是也不必故意躲着她们,你不必故意看见她们,可是也不必故意不看她们。

写好以后,杨先生忽然想起:为什么不用反问的语气写呢?他另外拿一张稿纸,从第二段起改写: 方先生,你是主张非礼勿视的吗? 你觉得,男孩子不应该看女孩子,是吗? 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不应该? 他们不漂亮吗?不可爱吗? 她们是妖怪吗?是神仙吗? 女孩子在出门以前,对着镜子收拾半天,她是为了什么? 如果大大方方的看她一眼,你觉得有困难吗? 如果平平常常的跟她谈几句话,你觉得很困难吗? 你是在故意躲起来不看她们吗? 大大方方的看她一眼,或者平平常常的跟她们说几句话,是对她们的一种欣赏,一种礼貌。这话你赞成吗? 封寄这篇文稿的时候,杨先生觉得可以下一句结论,那就是:说明事理可以用反问的手段。人生自古谁无死?就是说人皆有死。肯把功名付俗流?意思就是不肯。相去几何?意思是差别很少。何可废也?就是不能废除。旧生活,岂不全是枯燥的吗?是!岂不全是退化的吗?是!

像俞樾的孔门四科说,更是现成的例证: 昔论语列颜闵诸人,而分之为四科,盖非孔子之意也。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然则德行言语可分乎?又曰:为政以德。然则德行政事可分乎?又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是吾忧也。然则德行文学可分乎?且颜渊居德行之首,而曰:夫子博我以文。是岂不足于文学?其次为闵子骞,而夫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是岂不足于言语?终之以仲弓,而夫子曰:雍也,可使南面。是岂不足于政事?是故四科非孔子之意也。 三 杨先生是个中庸的人,不愿意提倡这种一路问到底的写法。他的习惯是,找一些极端的例子,证明这办法是可行的,然后拿这个办法作有限度的使用。在论说文里面用反问的语句,可以使文章出现耸拔的气势,使读者特别注意。不过,在他看来,反问的语句,只要应用一两句就好。像下面的这些例子: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得士?王安石 然则论所成之物,一人可兼十百,论所获之价,一人可兼二、三,加以四方之争购其物,视如减十减百之便利,而谓商务有不殷盛,民生有不富厚,国势有不勃兴者哉?薛福成 立于群之地位,以观群中之一人,其价值必小于众人所合之群。牺牲其一而可以济众,何惮而不为?一人作如是观,则得舍己为群之一人,人人作如是观,则得舍己为群之求人。蔡元培 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孔子 在寻找这些例证的时候,杨先生又在很多论文里面,发现自问自答的情形。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所向而已。多乎哉?不多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我们生在那一个时代?我们生在二十世纪。二十世纪的人,还相信香灰可以治病吗?我们的答覆是:不相信。我们为什么肯吃苦?我们为什么不灰心?无非是为了追求那个光明的远景。这种自问自答的写法,富有对话的趣味,好像作者愿把读者请来当面交谈一样。当然,这种自问自答的办法,杨先生也反对多用。在一篇论说文里面,只要有两三处也就够了。 杨先生相信他又找到了写论文的一个方法。杨先生想起来,当初他说论说文的句子是一些是非法的句子,曾有学生提出疑问,认为论说文里面有很多句子并不合乎是非法。现在,他可以综合回答,那是因为下面几个原因:(一)写论说文的人,要找一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是非,在叙述证据的时候,其中有些句子不需要是非法。 (二)写论说文的人,有时要用一个小故事来启发读者,他在讲故事的时候,可以暂时抛开是非法。 (三)写论说文的人,有时需要用一段描写来打动读者,描写时用不着是非法。 (四)写论说文的人,有时僭用诗人的口来说话,诗句不用是非法。 (五)写论说文的人,有时用反问的口吻说话,反问的句子不合是非法。如果没有这五种办法,论说文未免枯瘦干燥,不能充分发挥它的效用,有了这五种办法,骨骼已隐藏在血肉发肤之内,而发肤之外又经过适当的化妆。 说到反问的句法,绝不高深隐秘,学生们早已在使用了。吴强就写过他们也都有短处,干吗要那么骄傲呢?古仁风就写过:如果不体罚学生,要藤条做什么?龚玫就写过:假使你走在路上,看见地上有一卷钞票,它明明是别人遗失的东西,你打算怎么办?掉头不顾而去吗?把它拿回自己家中吗?想办法使丢钱的人再找到它吗?反问,用反问的语气表示肯定的态度,原是人类语言中已有的技能。学生以前把这种能力用在论说文中,是不自觉的,如果加以点破,就可以由无意识的使用,变成有意识的运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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