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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八章

神秘化身 塔娜.法蘭琪 17075 2023-02-05
老天,卧底头一周的感觉真好,有如世界上最大的鲜红苹果,现在回忆起来,我还是想咬它一口。侦查行动进行得如火如荼,山姆锲而不舍追查各色歹徒人渣,法兰克费尽唇舌向美国联邦调查局解释案情,免得对方把我们当成疯子,但我却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专心扮演蕾西。愉快、慵懒而大胆的滋味贯穿全身,直达脚趾,感觉就像今天上课要解剖青蛙,而你跷课离开学校,外头是美好至极的春日。 星期二,我回大学上课。虽然搞砸的机会大幅增加,我还是非常期待。我第一次踏进三一学院就爱上了它。校园的灰石、红砖与圆石历经数百年依然优雅,站在校门广场还能感觉一代又一代的学生从你身旁走过,而自己也在空气里留下痕迹,纪录归档。要不是有人想将我撵出学院,我可能像小瑞他们一样,一辈子在这里做个学生。然而我却成了警察或许是那个人的缘故。我喜欢将这件案子想成契机,让我转了一圈回到原本属于我的地方。尽管有些奇怪,但感觉就像迟来的胜利,从荒谬的命运手中救回一点东西。

我想妳应该知道,艾比在车上对我说:学校里已经谣言满天飞。有人说是快克交易出了差错;有人說妳是非法移民,为了钱嫁人,不断勒索对方;还有人說妳前任男友是虐待狂,因为打妳入狱,最近刚放出来。妳自己看着办吧。 还有,我想丹尼尔俐落超过一辆占用两线道的福特越野轿车说:我们几个也躲不掉,说我们其中一个人或哪些人干的都有,还有各式各样的动机。没有人直接对我们说,但他们会这么想是理所当然,车子转进三一学院停车场,他拿出学生证给警卫检查。要是别人问起来,妳会怎么说? 我还没决定,我说:我在想要不要说自己是失踪的王室后裔,被另一脉后裔的人马追杀,但我不晓得该选哪一国王室。你们觉得我像沙皇罗曼诺夫的后代吗?

那还用说,小瑞说:罗曼诺夫家族都是没下巴的怪胎,选他们准没错。 你最好对我好一点,否则我就跟大家说你嗑药抓狂,拿切肉刀砍我。 这一点也不好玩。贾思汀说。他没有开车,我感觉他们不想分开,至少这阵子。他和我与小瑞坐在后座,他伸手抠掉车窗上的污点,再用手帕将手指揩干净。 嗯,艾比说:上个星期是不好玩没错,但既然妳回来了她转头对我咧嘴微笑。大奶妹葛芮丽问我妳应该知道她的悄悄话有多恐怖吧?她问我出事是不是因为玩过头了?我当时没有理她,早知道我应该让她爽一下的。 我最佩服她的一点,丹尼尔打开车门说:就是她一直相信我们很感兴趣,可惜她根本搞错了。 下车之后,我才真正明白法兰克说的,他们怎么对待旁人。我们五个走在运动场之间的长走道上,事情开始起了变化,有如水结成冰一样细微而清楚。他们彼此靠近,并肩齐步,抬头挺胸,表情从脸上消失。我们走到人文学院,他们已经戴好面具,坚固得有如防护罩,闪耀得像钻石,难以穿透,冰冷无情。

那一周在校园里,只要有人转头注视我,例如从图书馆书架朝我们的卡座悄悄看过来,或排队买茶时有人隔着报纸东张西望,防护罩就会立刻升起,仿佛古罗马盾牌阵,四双冷漠的眼睛紧盯侵入者,直到他们知难而退。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搜集校园里的传言简直不可能,连大奶妹葛芮丽也甘拜下风。她靠在我的桌前欲言又止,最后只问我能不能借她一枝笔。 蕾西的论文比我想的有趣许多。法兰克给我的资料主要和勃朗蒂姊妹有关,大姊夏洛特化名库瑞贝尔,从拘谨的女性摇身成为阁楼里的疯女人,完全发挥假名的功用。读来不是特别舒服,但起码不令人意外。 不过,蕾西死前钻研的题材就新潮多了:以小说《冷艳娇娃》知名的柯瑞里,真实身分是美国俄亥俄州的图书馆员梅特罗,平常生活循规蹈矩,闲暇时撰写耸动的通俗小说,部部经典。读着读着,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蕾西看事情的方式了。

我一直担心蕾西的指导教授会要我交报告之类的。蕾西不是笨蛋,她做的研究既聪明又有创意,构思缜密,而我已经和校园脱节多年。老实说,我最担心的就是她的指导教授,因为讨论课学生根本看不出差异。 对十八岁的青少年来说,二十五岁以上的人只是生活里的背景杂音,但指导教授会和蕾西独自交谈,情况完全不同。不过,我和教授见一次面之后就放心了。他骨瘦如柴,温和不谙人事,蕾西的不幸意外让他手足无措,根本不敢正眼看我,只叫我充分休养,不用担心报告期限。我想自己应该可以在图书馆窝上几周,研究专惹麻烦的私家侦探与女人的故事。 至于晚上,则是有屋子可以忙。我们每天都会做点工作,或许一、两个小时,或许二十分钟,用砂纸磨光楼梯,整理西蒙伯公的收藏盒或轮流踩上高凳更换老旧脆弱的照明设备。就连刷洗厕所污垢这么恶心的差事,我们也会花上同样时间,而且一样认真。

他们四个对待屋子就像对待珍贵的乐器,有如史特拉底瓦底小提琴或贝森朵夫钢琴,是尘封已久的地底宝藏,让他们深深着迷,彻底爱恋而想耐心修复。我想丹尼尔最放松的时刻,就是他穿着破旧裤子和方格衬衫,趴在厨房地板上油漆壁脚板,笑着听小瑞说故事,而艾比拿刷子靠过来浸油漆,马尾将漆沾到脸上的时候。 他们很喜欢触碰彼此,四个都是。我们在学校绝对不碰对方,但在家里总是互相摸来碰去。丹尼尔从艾比椅子后面走过,伸手摸摸她的头;小瑞勾着贾思汀的肩膀,一起检视空房里找到的东西;艾比坐在摇椅上,躺在我和贾思汀的腿间;我和小瑞坐在炉边读书,两人脚踝互碰。可想而知,法兰克对同性恋和纵欲行为嗤之以鼻,但我密切观察小瑞他们的举止(因为蕾西肚子里的宝宝),却看不出丝毫性欲的成分。他们的互动比调情更奇怪、更有力。

他们和大多数人不同,彼此之间完全没有界限。几个人同住一处难免会争地盘,为了遥控器大吵一架,讨论面包到底各吃各的或大家共有等等。 罗伯之前只要用了室友的奶油,就会被她唠叨三天。但他们四个就我知道,所有东西除了内衣(谢天谢地!)之外,全都彼此分享。男的从晾干架上随便拿衣服穿,只要合身就好,而我始终搞不清楚哪件上衣是蕾西的,哪件又是艾比的。他们想要纸张就从对方的笔记本撕下,拿旁边盘子的吐司,手边有什么杯子就拿起来喝。 我没有向法兰克提起这件事,因为他只会将嘲讽的焦点从纵欲转到共产主义,但我却很喜欢不分彼此的感觉。他们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温暖与实在,难以形容。西蒙伯公在外套柜里留了一件绿色防水大衣,谁要冒雨出门就会穿上。我头一回穿着大衣散步的感觉非常奇妙,心里既陶醉又激动,仿佛第一次和男孩子牵手。

我到星期二才明白这样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夏季将至,白昼渐渐拉长,那天傍晚温暖晴朗,舒适和缓,我们饭后在草地上喝了一瓶酒,吃了一盘海绵蛋糕。我用雏菊编了手环,正试着戴上。我已经放弃滴酒不沾的规矩,因为这么做不合蕾西的个性,会让小瑞他们想起我被刺伤的事,弄得气氛紧张,而且吃药喝酒还能为我预留退路,届时可以立刻抽身。我喝了点酒,感觉微醺,有点乐陶陶的。 我还要蛋糕。小瑞用脚顶我说。 我很忙,你自己去拿。我单手实在没办法系手环,决定改系在贾思汀手上。 妳真的很懒耶,妳知道吗? 你还有资格说我?我一脚绕到脑袋后头(我小时候练过体操,身体很软),膝盖勾着脖子朝小瑞吐舌头。我可是健康又有活力,你看。

小瑞懒洋洋挑着眉毛说:妳这样让我好兴奋。 你真变态。我单脚勾头,尽可能挤出一丝尊严说。 别这样,艾比说:妳的伤口会裂开,我们都喝醉了,可没办法送妳去急诊室。我完全忘了伤口这回事,心想是不是该紧张一下,但决定不管它。夕阳西斜,我赤脚踏在地上,任由青草搔弄,加上酒精的力量,我只觉得头晕目眩,傻愣愣的。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很喜欢。我努力转头斜眼看着艾比说:没问题,伤口几乎不痛了。 那是因为妳之前还很清醒,丹尼尔说:注意一点。 我通常很讨厌别人说教,但听丹尼尔念我却很温暖舒服。是,老爸。我说着将脚从头上放下来,结果一个重心不稳摔进贾思汀怀里。 喔,走开啦,贾思汀轻轻拍我一巴掌说:天哪,妳到底多重啊?我左扭右摆找到舒服的位置,安安稳稳躺在他腿间,朝夕阳眯眼,贾思汀拿草茎搔我的鼻子。

我神态轻松,起码我这么希望,但内心却思绪奔腾。那句是,老爸让我恍然明白此情此景在我脑中唤起什么,就是家。也许不是真正的家,我无从得知,但起码是数百万童书和老电视影集里的家,经过多少年也不会有人变老的家,让你好奇演员是不是拥有青春荷尔蒙的家,让人感觉舒服自在的家。这五人拥有家的一切:丹尼尔是难以亲近的慈爱父亲,贾思汀和艾比轮流担任爱护子女的母亲与优秀的老大,小瑞是叛逆的青少年,最后加入的蕾西是性格多变的么女,备受宠爱与调侃。 他们对真实家庭的认识可能和我一样少,我应该一开始就察觉这个共同点。丹尼尔是孤儿,艾比被人领养,贾思汀和小瑞离家出走,谜样的蕾西显然和爸妈不亲。正因为我也是如此,所以没有察觉。他们有意无意捡拾所有零碎的片段,拼凑出自己的家,建构一个替代品,让自己置身其中。

小瑞他们四个相识的时候才十八岁。我眯眼观察他们,只见丹尼尔手拿酒瓶对光检查有没有酒,艾比将蚂蚁赶出蛋糕盘。我不禁好奇起来,他们当初要是没有遇见彼此,现在会是什么模样? 想法不停地在我心里浮现,但却匆促模糊,我想应该是自己舒服得无法专心。事情可以几小时之后再想,等我出门散步。我也要。我举起杯子对丹尼尔说。 妳是不是喝多了?稍晚我打电话给法兰克,他问我:妳刚才听起来醉醺醺的。 别紧张,老法,我说:我只是晚餐喝了两杯,不可能醉的。 最好是。你们可能在过节,但我希望妳警觉一点,不要真的玩开了。 我沿着坑洞小径随意漫步,从废弃小屋往上坡走。我想了很多,思索蕾西怎么会死在小屋里。我们一直假定她是为了躲避追杀,但由于凶手拦住去路或她意识迅速模糊,无法逃回山楂林屋或葛伦斯凯村,只好选择最近的藏匿处。 但N改变了我的想法。假设N代表某人,而非酒吧、广播节目或扑克牌戏的名称,蕾西和他一定约好在某处见面。日记里没有标明地点,表示他们向来约在同一个地方。假如约会时间是晚上,而非白天,小屋就是理所当然的选择。隐密、方便、遮风蔽雨,不会有人偷偷靠近。也许蕾西的目的地原本就是小屋,只是中途遇到攻击,但她依然继续向前,有如装了自动导航装置,无视于N的贸然突袭,或者她希望小屋里的N能帮她。 以警探的标准来说,这不算什么好线索,但我只能想到这么多,因此散步时多半绕着小屋附近打转,希望N会出现,以解决我心中的疑惑。 我找到一条合适的小径,视野辽阔,让我可以一边和法兰克或山姆通话,一边注意小屋的动静,但又有树林隐藏我的行踪,而且距离够远,不可能有农人听见我讲电话,拿起可靠的猎枪追杀我。我很警觉,我说:而且我有一件事情想要问你。帮我复习一下,丹尼尔的伯公是九月过世的? 我听见法兰克东翻西找,翻阅文件。他要嘛把档案带回家,要嘛就是还在工作。二月三日。丹尼尔九月十日拿到屋子钥匙,遗嘱认证需要一段时间。怎么了? 你可以帮我查他伯公是怎么死的,还有那一天他们五个各在何处?另外,遗嘱认证为什么拖这么久?我奶奶过世留给我一千英镑,我六周之后就拿到钱了。 法兰克吁了一声。妳认为他们为了屋子把西蒙伯公做掉?结果蕾西后悔了?我叹了一口气,伸手拨弄头发,不知道如何解释。也不是,应该说根本不是。但他们对屋子的态度很诡异,法兰克,四个人都是,言谈之间老把屋子当成自己的,而且不只丹尼尔如此。我们应该装双层玻璃,我们得决定如何处置香草园,我们他们把整修当成一辈子的工作,仿佛要永远住在这里,有得是时间慢慢弄。 哎,他们太年轻了,法兰克语带宽容说:那个年纪的小鬼总以为大学同学和分租公寓是永远的,只要再过几年,他们全都会搬到郊区的半独立屋,周日下午挤在家具园艺店购买屋顶防水用的著。 他们没那么年轻,而且你听过他们说话,他们太沉迷于那间屋子和彼此,其他一切都不存在。我不认为伯公是他们害死的,只是姑且一问,因为我们一直觉得他们有所隐瞒,任何诡异之处都值得调查一下。 没错,法兰克说:我会去查。妳想不想听我这一天都干了什么? 他语气里藏着一丝兴奋。天底下能让法兰克振作的事情不多,有屁快放!我说。 兴奋变成咧嘴微笑,我隔着电话也听得出来。联邦调查局找到那女孩的指纹了。 靠!这么快?联邦调查局的人虽然能帮大忙,但总是有忙不完的待办事务。 我有朋友在里面当基层雇员。 好吧,我说:女孩是谁?我膝盖忍不住颤抖,只好背靠着树干。 梅露丝,一九七五年生于北卡罗莱纳,二〇〇〇年十月报案失踪,因窃车罪嫌遭到通缉,指纹和相片都吻合。 我轻喘一声。凯西?法兰克过了一会儿说,我听见他点起一根烟。妳还在吗? 嗯,你说她叫梅露丝,光是念出她的名字就让我的背部颤抖,关于这女孩,我们知道什么? 不多,一九九七年之后才有纪录。她不知道从哪里搬到拉雷,在破烂地段租了一间垃圾公寓,找了一份差事,在通宵营业的餐馆当服务生。她应该念了点书,才有办法直接进三一学院当研究生,但我想主要是自修和父母教的。她没有大学或高中的注册纪录,也没有前科,法兰克吐了一口烟,接着往下说:二〇〇〇年十月十日傍晚,她借了未婚夫的车去上班,就此不见踪影。两天后,未婚夫报了案,但警察认为女孩只是跑了,因此办得不是很认真。他们缠了未婚夫几天,想知道是不是他杀人弃尸,但他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到了十二月,车子在纽约被人寻获,停在甘迺迪机场的长期停车场里。 法兰克显然非常得意。干得好,法兰克,我下意识说:真漂亮。 应该的。法兰克说,语气刻意谦虚。 所以,女孩只比我小一岁。我在爱尔兰威克劳的院子里淋着小雨玩石头,她在美国的炎热小镇上自由奔跑,赤脚踩着碳酸泉,坐在小货车后头沿着泥土路颠颠簸簸,直到她坐进车里往前开去,再也不回头。 凯西? 怎么? 我朋友会继续往下挖,看她有没有树敌,是不是有人一路追到这里。 听起来不错,我说,努力让脑袋清醒。正好是我想知道的事情。女孩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 布莱德、查德还是查特,反正就是美国名字翻动文件的声音,我朋友打了几通电话,那家伙已经几个月没休假,不可能千里迢迢越洋追杀前女友。他叫查德.米契尔,妳干嘛问? 没有N。只是好奇。 法兰克等我开口,但我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好吧,最后他说:我会通知妳后续发展,女孩的身分可能完全没用,但总比什么都不晓得好,起码心里不会一直念着,是吧? 没错,我说:当然。 法兰克错了。讲完手机,我靠着树干伫立良久,凝视小屋残破的轮廓随着云层遮蔽月光慢慢模糊又再清楚,脑中想像着梅露丝。女孩有了名字,有了家乡与过往,反而让我彻底感受到一点:女孩确实存在,不是我和法兰克心底的幻影,她曾经活过,我们之前有三十年的时间可能见面。 我突然觉得自己早该知道。虽然隔着大海,但我早该感应到她,在我玩石头、看书或撰写案情报告的时候抬起头来,仿佛听见有人呼喊我的名字。她不远千里而来,近得取走我用过的名字,有如妹妹接下了姊姊的外套。她脑中像有罗盘指引,只差一点就要成功。她和我只有几站捷运的距离,我早该晓得。我早该晓得及时跨出那最后一步,和她相遇。 那一周的生活风和日丽,只有外来的阴霾。星期五傍晚,我们正在玩牌他们经常玩到深夜,主要玩德州扑克和一一〇,如果只有两个人想玩,就改打皮克牌。他们在阁楼发现了一只大罐子,里面装满老旧的十便士硬币,便拿来当筹码,但还是玩得非常认真。 所有人分到相同数量的硬币,输光就算出局,而且不能从罐子里借。蕾西和我一样打得还不差,尽管偶尔不按牌理出牌,但显然很懂得出奇制胜的道理,尤其是下大手的时候。赢家可以决定隔天的晚餐。 那天晚上,我们放着路易阿姆斯壮的唱片,丹尼尔买了一大包多力多滋,还挑了三种沾酱,确保人人满意。我们手摸缺角的碗,用食物分散别人的注意力。这招对贾思汀最有效,他只要觉得你快把莎莎酱沾到桃花心木桌上,就会彻底分心。 我刚刚解决掉小瑞,心里正得意着小瑞只要牌差就会乱弄沾酱,牌好则是一把抓了玉米片就往嘴巴里塞。这告诉我们一件事,千万不要和警探玩牌小瑞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椅子往后一仰,伸手从书架上拿起电话。 喂?他一边说,一边对我比了中指。但他很快就坐正回来,脸上神色大变,面若寒霜,傲慢难解,一如他在学校与外人面前所戴的面具。爸!他说。 所有人立刻凑过去,围在小瑞背后,你可以感觉空气中那一股凝重的气氛。我就站在小瑞身边,话筒传出来的咆哮听得清清楚楚:约伯打开脚踩在梯子上改变心意了吗? 小瑞鼻子一扭,仿佛闻到腐臭味。没兴趣。他说。 对方开始长篇大论,小瑞不禁闭上眼睛。就我听到的拼凑起来,大意为戏剧是娘娘腔读的玩意儿,一个名叫布雷柏利的家伙,他儿子刚赚到人生的第一个一百万,而小瑞根本在浪费地球的氧气。小瑞用拇指和食指夹着手机,放得离耳朵远远的。 老天,快挂掉,贾思汀低声说道,表情下意识变得痛苦而狰狞。挂他电话。 没办法,丹尼尔柔声说:他显然应该挂,只是总有一天吧。 艾比耸耸肩说:既然如此她开始俐落洗牌、发牌,发给五个人。丹尼尔朝她微笑,椅子坐正,准备继续。 手机那头依然喋喋不休,不管讲了什么内容,只听见狗屁两个字不停出现。小瑞缩着下巴,仿佛对抗飓风,贾思汀碰碰他的手臂,小瑞突然睁开双眼看着我们,满脸通红。 我们四个已经下好筹码。我拿到一手烂牌,一张七和一张九,连花色都不一样,但我很清楚其他人的盘算。他们在把小瑞拉回来。我想到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就忍不住陶醉起来,开怀得几乎心痛。我脑中突然浮现欧凯利大发议论,罗伯伸脚在办公桌下勾住我脚踝的景象。我朝小瑞挥挥手中的牌,张嘴没有发出声音说:下注。 小瑞眨眨眼,我眉毛一挑,给他非常蕾西式的淘气微笑,悄声说:除非你怕又被我杀得底滚尿流。 小瑞脸上的寒霜顿时融化,虽然只有一点。他看了看自己的牌,小心翼翼地将手机放在书架上,扔了十便士到桌上。因为我在这里很开心!他对着手机说,语气听起来很正常,但脸庞依然气得发红。 艾比朝小瑞浅浅一笑,动作敏捷发了三张牌,然后翻开。蕾西抽到顺子,贾思汀眯眼对我说:看她的表情就知道。 电话那头的家伙显然在小瑞身上花了不少钱,不想让钞票白白冲进马桶。才怪,丹尼尔说:她的牌也许不错,但绝对不是顺子,我叫牌。 我根本连顺子的边都沾不到,但这不重要。除非小瑞挂断,否则我们不会放弃。电话那头开始大谈真正的工作。你是说坐办公室?小瑞朝着我们说,僵直的脊背开始放松,有可能,等我哪一天开窍了,改邪归正,用脑袋而不是用力工作,或许能挣到有窗户的办公室。还是我目标应该再高一点?他对手机说:你觉得呢?他像哑剧演员朝贾思汀做了一个你要一,我就给你二的表情。 对方显然知道自己被羞辱了,只是不晓得为什么。他开始强调人要有企图心,说小瑞混到现在也该长大了,应该想办法活在现实里。 啊,原本低头看牌的丹尼尔目光一扬说:现实,我一直对这个词很着迷。你们发现没有,这个词只有某一群人会用?对我来说,所有人都活在现实里,这一点根本不证自明。我们都呼吸真的氧气,吃真的食物,脚下的土地感觉一样坚实。但这群人显然对现实有非常局限的定义,我觉得他们的定义很神秘,而且他们强烈希望别人也遵守同样的定义,简直到了病态的程度。 他们只是嫉妒,贾思汀检视手中的牌,又扔了两枚硬币到桌上说: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没有人,小瑞一边对电话说,一边挥手要我们小声点。是电视,我整天都在看肥皂剧,吃糖果,计画毁灭世界。 我拿到最后一张牌是九,起码还有对子。嗯,有些情况确实是由于嫉妒,丹尼尔说道: 但小瑞的父亲,假如他刚才说的有一半是真的,那他想要怎么生活就能怎么生活,而且连我们想要的生活他也办得到。所以他何必嫉妒?没必要。我认为这样的心态来自清教徒的道德观,强调严格的社会阶级,自我厌恶,惧怕一切愉悦、艺术与无秩序的事物但我一直很好奇,这套典范怎么转化成界限,不只变成道德尺度,更成为现实的标准。你可以把电话切到扩音模式吗,小瑞?我很想听他怎么说。 小瑞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瞪他一眼,摇头拒绝了。丹尼尔显得有点意外,我们开始呵呵窃笑。 没问题,丹尼尔彬彬有礼地说:既然你不想有什么好笑的,蕾西? 一群疯子,小瑞朝天低吼,张开双臂比着电话、丹尼尔和我们,我们几个都伸手捂住嘴巴。我身边都是疯子,我到底做了什么?难道上辈子欺负精神病患? 电话那头的人显然在做精采的总结,提醒小瑞日子可以过得很有格调。在城里豪饮香槟,小瑞替我们翻译,上自己的秘书。 这样的生活有错吗?对方咆哮道,声音大得吓了丹尼尔一跳,身体后缩,脸上露出惊诧嫌恶的表情。贾思汀噗哧一声,感觉既像怒吼又像吠叫,艾比靠着椅背,指关节咬在嘴里,而我则是忍不住哈哈大笑,只好把头藏在桌子底下。 电话那头的家伙显然对人体缺乏基本认识,大骂我们是一票老二软掉的嬉皮。我好不容易止住笑,探出头来喘口气,小瑞已经翻出一对杰克,一手在碗里挖酱,一手握拳振臂对我咧嘴微笑。我突然发觉一件事:刚才小瑞手机响起,离我耳朵只有两步,我竟然连身体也没缩一下。 你们知道吗?我们又下了几手牌之后,艾比突然说:问题在满足。 妳现在对谁说话?小瑞眯眼看着丹尼尔出牌,一边问道。他已经把手机关了。 就是刚才讲的现实,艾比侧身从我面前将烟灰缸拉近一点,贾思汀换上德布西的音乐,和草地上的细雨声交融在一起。我们的社会完全建立在不满足之上,人不停想要更多更多东西,对自己的家、身体、装潢和衣服不满意,什么都觉得不够。他们觉得不满足是生命的本质,认为这是天经地义。要是你对现有的事物感到满足,尤其你有的东西一点也不稀奇,你就是危险人物,就是在破坏一切规矩,动摇神圣的经济体系,挑战社会基本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小瑞每回说他喜欢现在这样,他爸就会大发雷霆。在他眼里,我们都是颠覆分子,都是叛徒。 我觉得妳講到一个重点,丹尼尔说:所以问题不在嫉妒,而是恐惧。现代社会还真特别,人们自古以来一直将不满足视为威胁社会的因子,违逆自然律,必须不惜代价将之根绝,甚至直到一百或五十年前还是如此认为。现在却颠倒过来,变成满足有问题,感觉真怪。 我们是革命家,贾思汀开心说道,他拿着玉米片在莎莎酱里搅来搅去,感觉一点也不像革命家。没想到当个革命家这么容易。 我们是地下游击队。我说得很乐。 妳是地下黑猩猩啦!小瑞扔了三枚硬币到桌上说。 没错,不过是很满足的地下黑猩猩,丹尼尔笑着对我说:对吧? 只要小瑞别再猛挖蒜味沾酱,我就是全爱尔兰最满足的地下黑猩猩。 很好,丹尼尔朝我微微点头。跟我想的一模一样。 山姆从来不问。我们深夜联络,他总是说:怎么样?只要我答:很好。他就开始谈别的事情。起初他还会提到侦查进度,包括仔细回顾我办过的案子,过滤地方员警提供的可疑名单,以及调查蕾西的学生和教授。 但随着案情陷入胶着,山姆越来越少和我讲起工作,转而闲聊琐事。他去过我住处一、两回,帮公寓透透气,不让外人察觉我不在家。他告诉我隔壁的母猫在院子里生了一窝小猫,楼下的凶太太莫洛妮在他车外留了字条,告诫他停车位只限住户使用。我没有跟山姆说,但这些事情听起来是那么遥远,仿佛来自几千里、几万年之外的朦胧世界,光是想到就让我疲惫不堪,有时还得回忆一下才晓得他在说谁。 他只问过一次小瑞他们的事。周六晚上,我沿着往常的小径切进山楂树丛,一眼监视荒废小屋。我借用华田西的一只长袜缠在麦克风上,感觉就像多了一只乳房,不过这也表示法兰克和他手下只能听到十分之一的对话。 其实没差,我本来就压低声音说话,因为我一走出后院大门,就觉得被人跟踪。感觉并不确定,有可能是风声、月影和乡间惯有的杂音,我只是颈后头骨和脊椎的交接处有细微的电流窜过,只有被人盯着才会让我这样。我极力克制,才没有猛然回头一探究竟。但倘若真的有人跟踪,我不希望他察觉自己形迹败露,起码在我想出对策之前不要让他发现。 你们都不去酒吧吗?山姆问。 我不晓得他想问什么。山姆很清楚我的作息,依照法兰克的说法,他每天早上六点就进办公室听录音带。我心里莫名不安,但提醒他这一点让我更不自在。我星期二带完讨论课,跟小瑞和贾思汀去了酒窖小馆,我说:还记得吗? 我是说林屋附近的酒吧,那间叫什么雷根酒馆的,就在村子里。他们从来不去那里? 我们开车往返学校都会经过雷根酒馆,典型的乡间酒吧,窄小破旧,夹在肉铺与报摊之间,傍晚墙边总是靠了几辆单车,没有上锁。他们压根没提过要去那里。 假如只想小酌,那在家喝比较简单,我说:到村里还要走路,而且只有贾思汀不抽烟。酒吧向来是爱尔兰人的生活重心,但自从禁烟令颁布之后,许多人都改在家里喝酒。我觉得禁烟没什么,虽然我不大能理解,到酒吧不能做有害身心的事情,那还去干嘛?但真正困扰我的,是大家竟然乖乖遵守。对爱尔兰人来说,规则永远是拿来挑战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这回禁烟,所有人竟然像绵羊一样温驯,让我担心爱尔兰人是不是开始转性,变成瑞士人了。 山姆笑了,他说:妳在大城市待太久了,我敢跟妳保证,雷根酒馆绝对没有禁烟,而且从小路走不到一公里半。他们从来没去那里,妳难道不觉得怪吗? 我耸耸肩说:他们本来就怪,不怎么喜欢和人往来,我想你应该晓得。再说,雷根酒馆也许很烂。 也许,山姆说,但语气不是很肯定。只要轮妳采买,妳都去史帝芬公园中心的邓氏超商,对吧?那其他人去哪里? 我怎么晓得?贾思汀昨天去玛莎百货,其他人我完全没概念。法兰克说蕾西都在邓氏超商买东西,所以我就去那里。 村里的报摊呢?有人去过那里吗? 我想了一下。小瑞有一晚出去买烟,但他是从后院走,到拉索文路上的夜间加油站,没有往葛伦斯凯。我来这几天没有,你在想什么? 我只是在想,山姆缓缓说道:想那村子。你们几个住大房子,妳知道,丹尼尔家族是住大房子的人,现在谁住大房子几乎没有人在乎,但有时候,要是以往发生过什么我只是好奇村里是不是有什么坏印象。 根据老一辈的记忆,英国人治理爱尔兰用的是封建制,将村子送给英裔爱尔兰人当作礼物,让他们随意处置土地和居民,后果之多不难想见。爱尔兰独立之后,封建制度跟着瓦解,少数没落家族依然咬牙苦撑,但绝大多数都只守着一间大房,将其他资产卖给民众,以支付堆积如山的帐单。尽管如此,财团还是买下不少大房,改装成旅馆或温泉度假村,让人几乎忘了房子的过去。不过,有些地方历史伤痕实在太深,人们永远记得。 威克劳就是其中之一。几百年来,反抗分子在这一带运筹帷握,以我此刻坐的位置为起点,走路一天能到的山峦丘陵,全都是游击队的帮手,为他们提供掩蔽,躲避摸黑踉跄搜索的士兵。英军拿枪见人就杀,直到揪出藏匿的反抗者为止,许多房舍就这么被血洗清空,蕾西待的小屋也不例外。家家都有一段惨痛的过去。 山姆说得没错,我在大城市待太久了。都柏林现代化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宽频网路之前的事物都成了古董,难堪的小笑话。我已经完全忘了住在一个拥有历史的地方是什么感觉。山姆是乡下人,老家在盖威,他很了解。小屋的破窗映着月光发亮,感觉有如鬼屋,隐密而戒填。 有可能,我说:但我看不出和案情有什么关连。将大房子里的小鬼描绘成青面獠牙,让他们不到报摊买东西是一回事,为了曾祖母一八四六年被地主欺负而刺他们一刀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倒是,但我还是会查一下,碰碰运气。任何线索都值得追查。 我猛然往树丛一靠,感觉有东西匆匆跑开,留下枝叶一阵骚动。拜托,你觉得他们有这么疯吗? 山姆沉默半晌才说:我没有说他们疯了。 但你认为他们可能有人只为了一百年前的事,为了一个完全无关的家族,就把蕾西杀死。那我得说这家伙最好多出门,越多越好,然后再找一个不会到了夏天就被他砍的女朋友。我不晓得自己为何如此生气,态度这么粗鲁机车。可能和屋子有关吧,我想。我为屋子做了那么多事,曾经花半个晚上和其他人将起居室的发霉壁纸撕掉,已经对它产生感情,只要想到屋子被人如此深恶痛绝,胃部就一阵灼热。 在我老家,山姆说:有一个波塞尔家族,曾祖父还是谁当过租屋仲介,很坏的那种,故意借钱给无力租屋的家庭,然后占对方妻子或女儿的便宜,腻了就将他们扫地出门。他们家的小孩凯文和我们一起长大,处得很好,完全没有问题。但等我们年纪稍长,他开始和女孩约会,却被一群小伙子打得半死。那些人一点也不疯狂,凯西,也不是针对凯文。凯文是个好青年,从来不曾欺负女孩,只不过有些事就是无法化解,不管过了多久,就是不会消失。 树丛的枝叶微摆,轻刺我的背部,仿佛有东西在动。我猛然回头,却只见到四周寂静如画。 这两件事不一样,山姆。凯文是主动的一方,是他先和女孩子约会,但这五个人什么也没做,他们只是住在这里。 山姆又是一阵沉默。谁晓得,也许这就够了。反正我只是说说。 他语气里带着一丝困惑。也对,我稍微冷静下来。你说得没错,这一点是值得追查,因为我们之前研判过,凶手可能是本地人。我刚才讲话有点冲,对不起。 真希望妳在我身边,山姆突然柔声说道:电话里很容易把事情混在一起,把话听错。 我知道,山姆,我说:我也想你。这是实话。我一直努力抑制,这种事只会让人分心,最后把案子搞砸,甚至丧命。但当我过完漫长一天,觉得又累又倦,独自躺在床上试着读书,实在很难压抑心中的感觉。只剩几周了。 山姆叹息说:不到,要是我查出什么的话。我会找道帝和伯恩谈,看他们能告诉我什么。这期间小心保护自己,好吗?以防万一。 我会小心,我说:你可以明天告诉我进展,晚上睡好。 妳也是,我爱妳。 被人窥伺的感觉依然在我颈后骚动,而且变得更强更近。也许只是和山姆讲电话让我紧张,但我突然很想搞清楚。暗处传来的电波、山姆的故事与小瑞的父亲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寻找弱点,等待时机发动攻击。我突然忘了自己才是侵入者,只想高声大喊:放过我们!我将麦克风从袜子里拿出来,连同手机塞回束腹里,将手电筒开到最亮,迈开优闲轻快的步伐,开始朝家里走。 我有几招甩开跟踪的方法,有时回头逮他,有时反过来跟踪对方,但大多数只适用于城市街道,应付不了荒郊野外。不过,方法可以调整,于是我直视前方,加快脚步,让追踪者为了跟上我,势必败露形迹或踩得矮树丛窸窣作响。接着我突然转向岔路,切掉手电筒,狂奔十五到二十公尺,然后尽量悄悄挤过树篱,进入一片开阔的田野。我靠近树丛蹲着,沉默等待。 二十分钟过去,毫无动静,连树叶婆娑或碎石摩擦声也没有。要是有人跟踪我,肯定既聪明又有耐心,这可不是好兆头。最后,我决定穿越树篱回到小路上。我张目瞭望左右两边,见不到任何人影。 我将衣服上的枝叶挑掉,开始赶路回家。蕾西散步通常大约一个小时,我得尽快回去,否则其他人会开始担心。夜色漆黑,我见到树篱顶端泛着微光,是山楂林屋的灯火。几点金黄穿越恍如迷雾的林中轻烟,幽幽闪烁。 那天夜里,我正在床上读书,艾比过来敲门。她穿着红白方格法兰绒睡衣,脸庞洗得晶莹白净,头发垂肩,感觉只有十二岁。她将房门关上,盘腿坐在我床边,脚掌夹进膝盖取暖。我可以问妳一个问题吗?她说。 当然。我说,心里暗自祈祷知道答案。 好吧,艾比将头发挽到耳后,回头看着门说:我不晓得该怎么说,所以就直接问了,妳如果觉得我多管闲事就告诉我。孩子还好吗? 我肯定是目瞪口呆,艾比嘴角勉强挤出一抹浅笑。抱歉,我不是有意吓妳。是我自己猜的,因为我们一向同时来,但妳上个月始终没买巧克力后来妳那天呕吐,我就明白了。 我脑袋全速运转。男生们知道吗? 艾比单边的肩膀轻轻一耸。应该不晓得,但反正他们什么也没说。 这不表示他们没人知道,也不表示蕾西没和孩子的父亲说,要嘛说她怀孕,要嘛说她决定堕胎,惹得他勃然大怒。但至少这让我晓得,艾比知道不少。艾比看着我,等我开口。小孩没活下来。我说,这一句倒是实话。 艾比点点头。抱歉,她说:真的很遗憾,蕾西。还是?她小心翼翼扬起眉毛。 没关系,我说:反正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办,这样比较简单。 艾比又点点头,我发觉自己想得没错,她果然并不意外。妳要告诉他们吗?妳要是不想自己开口,我可以帮妳說。 不,我说: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消息即武器,法兰克总是这么说。怀孕这件事或许另有用处,我不想立刻花掉。回想起来,我就是那时发现自己将死掉的婴儿当成手榴弹收着,同时明白自己到底趟了什么浑水。 没问题,艾比说完站起身来,扣好睡衣。妳如果想和人谈或需要帮忙,尽管来找我。 妳不问我孩子的父亲是谁吗?我说。要是他们都晓得蕾西上床的对象是谁,麻烦就大了,但我就是觉得不可能。蕾西似乎是逼不得已才会开口的个性,但是艾比要是有人猜得出孩子父亲是谁,那肯定是她。 艾比站在门边回过头,肩膀又是微微一耸。我觉得,她刻意保持语气不带感情。妳想说的时候应该就会跟我说。 艾比走后(她赤脚下楼的声音有如急促和音,几近无声)我放下书本,坐着听其他人准备上床。有人在浴室用水,贾思汀在我楼下五音不全地哼着歌(金手指),丹尼尔在房里蹑脚走动,地板吱嘎作响。 窸窣声渐渐变小,变得细微断续,最后完全沉寂下来。我关掉床头灯,否则丹尼尔会从门缝看见灯还亮着,而且我今天已经说过太多悄悄话了。等我眼睛适应黑暗,只见到衣橱巨影庞然,梳妆台缩成一团和我移动身体时镜子里的倏忽一闪。 我一直努力不去想宝宝的事,蕾西的孩子。库柏说四周大,还不到半公分,仿佛一枚迷你宝石,轻易地就从指间缝隙滑过,颜色忽明又灭,转瞬消逝。小小心脏有如亮片,跳动有如蜂鸟振翅,置身于再也不会发生的亿万事物之间。 妳那天呕吐小生命意志坚强,神志清醒,不愿被人忽略,已经伸出纤缘细指拉扯蕾西。不知为何,我心里想像的不是滑若丝绸的新生儿,而是彳亍学步的婴儿,娇小裸裎,满头鬈发,容貌模糊不清,在夏日草地上从我身边跑开,欢笑尖叫。也许蕾西两周前就坐在这张床上,幻想过同样的场景。 也许不是。我开始感觉蕾西的意志比我还强,坚硬有如黑曜石,天生善于反抗,却不长于战斗。只要她不愿想像腹中的孩子,那颗迷你璀璨的彗星就一秒也不会划过她的心头。 我很想知道蕾西是否决定留住孩子,仿佛那是揭开一切谜题的锁钥。爱尔兰虽然颁布堕胎禁令,却只是白忙一场,每年仍旧有无数女性默默搭船或飞机前往英国,再默默返家,不让任何人发现她们老远走了一遭。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告诉我,蕾西究竟如何盘算,或许连她自己也不晓得。我突然想起床溜下楼再看一眼日记,生怕漏了什么,因为十二月经期日那一栏角落有错笔的点痕。但这么做很蠢,而且我早就知道日记里没有什么。我抱着膝盖坐在一片漆黑之中,倾听雨声,感觉电池包压着应该是伤口的部位,嵌入身体,就这样坐了很久很久。 有一天晚上,我想是星期日,三名男生搬开家具,拿着砂纸和打蜡机,挤出不少男子气概对抗起居室的肮脏地板。我和艾比让他们去忙,两人一起上到顶楼我房间隔壁的空房,检视西蒙伯公聚积的宝藏。我坐在地上,半边身体被垃圾古董盖住,寻找没被虫子蛀空的物品。艾比翻动一堆窗帘,弄得空气闷浊,她边翻边说:丢掉、丢掉、丢掉这个可以洗一洗丢掉、丢掉,喔,天哪,这一定要丢掉,这个烂东西是谁买的?楼下传来嘈杂的砂纸磨地声,屋子给人忙碌安稳的感觉,让我想起重案组办公室平常的模样。 哇,艾比坐在脚跟上,突然说道:妳看这个。 她手里拿着一件洋装,盖袖连身长裙,画眉鸟蛋蓝,波尔卡白点,白领加腰带,裙摆只要转身就会扬起,完全是为了林蒂舞(编注:林蒂舞源于二〇年代、结合非洲快节奏及欧洲优雅舞步的舞蹈。)设计的衣服。哇!我说着推开身上杂乱的古董,走过去看个究竟,会不会是西蒙伯公的? 我想他没那个身材,但还是看相本确定一下,艾比伸长手臂,端详洋装。妳想试穿吗?我觉得没有发霉。 妳来吧,是妳找到的。 我穿不可能合身,妳看艾比站起来,将衣服搭在身上说:这要个子高一点才能穿,腰线都到我的屁股了。 艾比身高大约一百五十七公分,但我老是记不住,她的模样实在很难让人觉得她个头娇小。但我穿又太窄了,我比着腰身说:除非套紧身胸衣,否则我一定会把它撑破。 难讲,妳受伤之后变轻了,艾比将衣服扔到我肩上说:试试看嘛。 我回房换衣服,艾比满脸困惑地看我离开。蕾西显然不会这么做,但木已成舟,我只能祈祷艾比认为是我不想露出绷带之类的缘故。洋装竟然颇为合身,尽管有点紧,绷带部位突出一块,但不至于泄漏秘密。我匆匆打量一番,确定看不见线路,镜子里的我感觉屏着呼吸,淘气大胆,预备迎接任何挑战。 就跟妳說吧,我走出房间,艾比对我说。她将我转了一圈,重新系过腰带,打上更大的结。去让他们吹口哨吧。 我们边喊边跑下楼,你们看!走进起居室,砂纸已经磨光,小瑞他们正在等我和艾比。哇,看看妳!贾思汀高呼道:真是爵士俏妞! 太完美了,丹尼尔微笑对我说:真是完美。 小瑞跨坐在琴椅上,一指滑过琴键,动作豪迈纯熟,接着开始弹奏慵懒诱人带着一点摇摆的音乐。艾比笑了,将我腰带的结拉紧,之后走到钢琴边开始哼唱。 我认识不少男孩,和他们认识,却觉得寂寞,直到遇见你 我听过艾比唱歌,但都是她四顾无人自哼自唱,从来没听她引吭高歌。那声音,如今很难听到那样的歌喉,低沉浑厚,悦耳动人,仿佛来自老的战争电影,让人想起烟雾弥漫的夜总会,顶着红唇和波浪鬈搭配蓝调萨克斯風的驻唱女子。贾思汀放下砂纸,脚跟喀哒一声并拢后朝我鞠躬。我有荣幸邀您共舞吗?他问我,同时伸出一只手。 我突然迟疑起来。要是蕾西手脚笨拙,或是她一点也不笨拙,我却跳得七零八落露出马脚,万一贾思汀贴得太近,感觉伤口底下的电池但我一向喜欢跳舞,而且已经不知多久没有跳舞,也不想跳舞了。艾比边唱边朝我眨眼,一个音符也没遗漏,小瑞稍微重复一小段,我握住贾思汀的手,让他带我走出起居室。 贾思汀很会跳,他舞步轻盈,一手始终牵着我,带我缓缓绕着房间转圈,感觉脚下的地板柔软温暖,沾满沙尘。我发现自己依然宝刀未老,没有踩到贾思汀,也没有失足绊倒,身体随着他确信敏捷的动作摇摆,仿佛此生不曾撞到椅子,就算想踏错脚步也不可能。 阳光斑斑条条闪过我的双眼,丹尼尔靠着墙微笑,忘了手中那团揉绉的砂纸。贾思汀将我甩开又拉回来,我的裙摆扬起有如大钟。我绞尽脑汁,想要理解你对我做的一切空气中飘着亮光剂的味道,沙尘在光束里慵懒盘旋,艾比高举单掌,仰头引颈高歌,歌声穿越空荡的房间与破败的天花板,飞向夕阳璀璨的天空。 我忽然想起上回这样跳舞是什么时候:我和罗伯,在我家楼下的屋顶,在一切崩坏得不可收拾的前一晚。但我此刻穿着蓝色洋装,扣子紧扣,刀枪不入,丝毫不觉心痛。 甜蜜苦涩的回忆是那么遥远,仿佛很久以前发生在另一位女孩身上。小瑞加快节奏,艾比摇得更加起劲,不停弹指哼唱:我能用法文说你好美,甚至用德语说,我能道尽千言万语,跟你说你是多么棒 贾思汀攫住我的腰,将我举离地板飞腾转圈,满脸通红,他的笑容就在我的面前。房间宽阔没有摆饰,艾比的歌声缭绕回荡,仿佛四面八方都有人唱和。 我们的舞步扬起无数回音,感觉房里满是舞者,屋子唤醒了数百年来趁着春日傍晚在此共舞的男男女女。时髦的女孩目送时髦男孩远赴沙场,旧世界分崩离析,新世界急急叩门,屋里的老人挺直腰杆不为所动。他们全都受了伤,全都言笑自若,欢迎我们成为家族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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