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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问题一○四

为什么美国采用的DVD格式,与欧洲及其他地区都不同,而CD格式却到处都一样呢? (瓦莱丽.鲍彻里奥) 如果有个法国游客,去拜访住在纽约的亲戚,带了一张巴黎买的DVD当礼物,他们很快就会发现,美国DVD播放机放不了它。同样,如果她在纽约买了一张DVD,也会失望地发现,家里的法国DVD播放机放不了那张美国DVD。可CD却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类问题。在这个星球上任何地方购买的CD,不管用哪个国家卖的CD机都能播放。为什么DVD厂商采用多格式方案,可CD厂商又没有呢? 要找出说得过去的解释,首先要看到,电影制片厂向大众市场投放两种产品电影院上映的电影和DVD碟片,而音乐公司则只有一种CD。这三种产品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为额外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极低。比方说,对于大多数在电影院放映的电影,在某些场次总有多余的空座。而等电影或音乐专辑制作好之后,多生产一张DVD或者CD,所费成本也就是几分钱。制片厂有两种待售产品,促使他们采用一种独特的行销策略。

每个卖家的目标,都是让顾客尽量多的为自己的产品出钱。如前所述,要实现这一目的,一个有效方式是提供折扣价,可只有愿意跨过某道门槛的消费者才能享受这一折扣价。电影制片厂来用了一种尤其管用的门槛,对电影院上映的电影索取高价,但几个月后发行的DVD则卖较低的价格。一个四口之家,到电影院看一部刚上映的新电影,大概要花四十美元,可要是他们愿意等几个月,就能以三美元的价格租一张DVD在家看。在电影上映的同时发行DVD,会危及昂贵电影票的销路。 制片商一般会在主要的几个国际市场错开电影的首映日,以便演员前往宣传。因此,一部电影,可能在美国是九月上映,在欧洲则是二月,亚洲是六月。如果DVD格式全世界都一样,美国的DVD二月上市,欧洲和日本的租碟店就能从亚马逊网站上将之买到,租给本地消费者。于是欧洲和日本消费者就能赶在本地电影院上映前看到这部电影,省下较高的电影票钱。不同的国家DVD格式不同,是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的一种尝试。

音乐公司也面临着类似的动机。毕竟,错开各地市场的CD发行日期,能让音乐家们在专辑发行前,赶到该国做巡回演出。可电影公司能从电影院和DVD销售中获得收入,唱片公司却只能从CD销售中获得收入。乐队巡演时,演唱会的票钱直接进入了乐手们的腰包,而不是唱片公司。因此,CD可以自由跨越各国边界,对唱片公司并没有什么坏处。 有些国际差异和收入、价格或经济政策的差异无关,而是来自不同社会习俗所带来的不同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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