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袭击似乎不比以往。厉害许多、强壮许多,却没有伤人意;倒宁说两名打手是来试探她身手的。
能把这种日子当成家常便饭也算是奇迹了。方筝挥了挥裤管的灰尘,扯了扯衣袖上的裂缝,希望丝背心可以代为掩去衬衫上的破洞,以免待会所有人大惊小怪。
可惜希望落空,一踩出电梯,埋首工作的李乃君原本只是含笑道早,却在抬头时垮掉笑容:
妳又和人打架了?
有那么明显吗?方筝连忙要找任何类似镜子的东西看清自己的德行。
虽然说平日方氏企业是由她掌权没有错,但每次大姊回来度假,顺便处理娘家事务时,到底阶级上仍是比方筝大上一滴滴。要是惹来大姊一声令下要求董培良派人日夜在身边保护的话,那她就不得翻身了;父亲给了她大如天的权利,却给了大姊管教她的令牌,所以她得分外小心。
李乃君好笑又心疼地从皮包中掏出小镜子,让方筝看清自己瘀青了半边脸的鬼样子,恐怕抹上十斤白粉也掩不去那个颜色喽。更别妄想逃过所有人的眼光与必然的猜测。
奇怪,怎么青了一片?方筝搓着脸皮,才知道要痛。回想了一下,记起刚才其中一名男子一肘扫来时,她正全力防着另一人的旋腿踢,脸颊好像被甩了一下。真是不耐打,她这张脸皮太嫩,每次稍微给人打上一下,就青了好几天,像她全身的皮肤都不会这么反应过度,所以从小她就防着脸部有挨揍的机会,以免他人大惊小怪。这下子完啦!
方筝!妳脸怎么了?暑假被派来当小弟的方范推门进来便吼声如雷,让方筝想捂住他的大嘴巴都没机会。
茶送上来就快点下去收发部,还有很多信件等你去分类送达。方筝接过方范手中的托盘,挥蚊子似的向他挥着手。
是不是又有人来打妳了?妳今天又没让司机载了,对不对?
方范,我耳朵没聋,小声一点。她威胁地扬着拳头,很快地使她那小弟闭上嘴。
正想舒服地吁口气,叫秘书拿冰块来时,又一声巨吼传来:
方筝!又有人突袭妳了! ?
老天!今天进来她办公室的人怎么都那么没礼貌,他们难道不知道门的作用是用来让人敲的吗?何况她还是堂堂的方氏企业总经理耶!
董培良!你敲一下门会死呀!她忍不住地吼了出来。
门又没有关上!董培良重重放下档案:妳告诉我,最近又惹到什么人了?
没有。她捂着脸,只留下双眼与另两名男子大眼瞪小眼:还有,不许告诉方笙这件事
如果我已经知道了呢?方笙柔美中带隐怒的声音传来,人已娉婷地站在门口。
这下子,方筝只有哀叹两声,瘫在座椅中不言不语了,只以怨毒的眼光一一杀过眼前这些对她皱眉的人,最后眼光停在方笙身后一名外国男子身上。那男子的一双灰眼正门着锐利与兴味,像评估什么的盯着她;那种逼视,可以使人透不过气来。方筝挑了挑眉,起身走近。
姊,这位是?
他是狄森.威尔先生,钟适在美国的朋友。在侦探界相当负盛名,连培良也希望请威尔先生来协助我们查清所有事。方笙介绍着。
是呀!在美国,没有他想知道却无法查到的事。董培良声音中的兴奋犹如见到偶像一般。
啧!难看。
方筝伸出手:
威尔先生,很抱歉我不能虚伪地说欢迎。
看得出来。一口流利的中文讲出口,他的手也重重握了她一下。但我依然必须叨扰妳几个月。
她收回手,侧头打量他。这种人最适合做侦探了,除了一双利眼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招人注目的地方;中等身材、平凡的相貌,是那种你擦身而过绝对不会记住的人。最适合去跟踪什么的:当然做起事也就顺手了。但方筝绝不忽略他眼中蕴藏着的犀利。
这种人是有他一套本事的。
希望你会与董培良共事愉快。也就是要他少来烦她就是了。
当然也须要有方小姐的全力配合。
方筝往方笙那边瞪过去。
姊,我不认为
有必要。如果这种事情没有处理完,我绝不会取消休假回香港。明白我的意思吗?方笙轻柔且心疼地抚着妹妹瘀青的脸颊。
明明是强硬的话气,却在方笙的行为中表现出令人难以拒绝的忧心忡忡。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筝只能再度颓然地坐回椅子中,任凭宰割。
好,好。我举白旗,任你们去玩,现在请还我安静的办公空间好吗?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时拿我八十块的工资,还不快去跑腿,当心我扣你钱。可怜的她只好欺善怕恶地去威胁眼前最好欺负的人。
方范当然哇哇大叫了!
妳还好意思说!苛扣我一小时八十元就算了,居然还虐待我,现在,现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诉比较有用。
方笙搭着小弟的肩,温柔道:
放心,她是说着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会少。
方范一听,放心不少,连忙谄媚地挽着他美丽温柔的大姊往门外走去,以商量的口气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买一辆重型机车,可不可以打个商量,一小时工资三百元声音愈来愈远,直到听不见。
方筝心有余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头锐面非人哉。
偌大的办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与她美丽的女秘书。
李乃君拿冰块包在毛巾中贴在她脸上:
小头锐面与非人哉是这么凑在一起用的吗?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为。
还是妳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记嫩豆腐,在她白嫩嫩的脸上捏了好几下。
李乃君推开她的毛手,正色道:
妳的打手呢?每个月六万元的薪水给人领着玩,总应该有点贡献吧?
她指的正是那个风御骋。
方筝笑道:
我并不把他当打手看。何况,谁又能说他没有在做事呢?别因为没有亲眼看到,就持着否定的答案去评估一个人。
他那个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不理一下他人的问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时才有点活人的表现。李乃君对那人没有好感或坏感,只是就事论事地批评。瞧瞧这张俊脸,肿得多可怜呀!而风御骋没尽到保护的责任,就是失败。
方筝起身问道:
早上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不怎么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决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夺。
李乃君点头记下,但仍诧异地问:
妳叫他来当小弟给人使唤,却同时也要他下决策?行吗?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么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么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
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皙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么。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后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伤口?
妳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么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妳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妳了,难道还有什么妳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三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三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妳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妳,却不去了解妳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妳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妳面前;在妳父母与爱姊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三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妳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妳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于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妳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妳时,被妳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妳十个月,让妳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于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妳的初恋。一如妳之于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妳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征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么会知道
他温柔地笑看她:
妳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么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妳,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妳的一切,妳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么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于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于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后,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么多之后,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么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么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钟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钟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
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
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么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么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于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么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于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后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余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于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后,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于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么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后,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么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钟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
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余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钟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
钟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妳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钟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么人动妳!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钟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么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三点是方筝吃第三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三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咽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于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都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三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三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么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妳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妳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妳。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颤几乎没破口大骂,但她同时也知道她的美女秘书会用这种口气说话,目的显然是针对某些她要打发的人。所以她咬牙之余仍做出甜蜜的回应:
那真是太感谢妳了,亲爱的君。我会记得带一箱寿司回去给妳吃,来,亲一个。她的眼正朝天花板翻白眼,只差没吐出刚才三大盘的食物。
你要快点回来哦,有人正在骚扰我呢!好讨厌,我都对话乍然中断。只有嘟的声响宣告断讯的事实。
又是哪一位李美人的崇拜着上门踢馆求爱了?让向来八面玲珑的李乃君招架不住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打发来人?尤其乃君向来痛恨被当成同性恋看。
如果有好戏可以看,那么她牺牲吃水果点心的时间赶回去就还算值得了。
眼睛转了几转,招来服务生算帐顺便打包寿司,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回去打探情况。
刷完卡后,往门口走去,不经意地看到原本坐在她对桌的客人早也走了,心中没有太多想法。但她们显然是有缘的,因为走出大门没多久,她就认出停车场的那名妇人正是刚才与她在同一家自助餐吃饭的人。
妇人身边站着一名美艳得令人咋舌的年轻美人,而她们的脸色都相同的不耐烦,瞪着一旁修车的司机,显然她们那辆高级房车出了问题。
而她们的车正停在她小跑车的身边,不帮忙一下似乎过意不去。
需要我帮忙吗?她清朗友善的声音扬起,人早已自动地站在脸色苍白的司机身边,随意一瞄,大抵已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小姐,妳会修车?中年美妇眉梢动了动,冰冷高贵的面孔看不出情绪为何。
看来是某大老板的妻子吧?浑身凛然不可侵的贵气。方筝并不爱与这种人打交道,因为贵妇人们向来难讨好伺候,吸引她的不过是这辆名贵的劳斯莱斯,勉强再加上一点点同餐馆吃过饭的情谊喽。
我稍有研究。说完也不等人家同意,脱下薄西装外套丢到司机手臂上,卷起袖子满脸兴味地埋入脏兮兮的引擎盖之中。
中年美妇意味深长地盯着方筝好半晌,然后与身边的女孩交换了一眼,飞快闪过的笑意与惊讶很快地收起。虽厌恶油污味,但中年美妇依然踏近了几步。
司机慌道:
夫人,不可
没事的,不怪你。她优雅地摆手。
司机立即躬身退了三大步,让主人得以上在一边观看修车的那位女子。
为了怕领带下垂会沾上油污,方筝索性将领带咬在口中,双手忙碌地东拉拉、西弄弄,找着了烧断的线头,看情况是回天乏术了,而这根线路正是启动引擎的关键。找到问题就好办了!她走向自己的车,从后车厢中抓出她的工具盒,可以说是所有修车必备的工具她都有了。也恰巧上回她给自己爱车换新线路时,正好剩下一些电线没有丢,凑合着用,不碍事。
两三下将线路换好,她抬头对司机道:
发动看看,应该可以了。
司机进入车中发动,果真可以开了,方筝当场笑了出来。太好了,生平第一次自己独力修车,成果是傲人的!以前都有车界第一把修车好手秦力鸿在一边观看指导,做善后工作,这回能独力修好车,看来她算是出师了。
可以开就好,我建议你们回去后再找一家修车厂彻底检查一下,否则可能还会出问题。她已用矿泉水洗净手,接过外套发现已经四点了,已没有她蘑菇的时间了。当下挥了挥手,滑坐入自己车中,准备扬长而去,但那名冷艳的美女走到她窗前。
谢谢。
方筝回她一笑:
不客气。
妳的名字?
并不重要,拜拜。
车子扬长而去,俐落的开车方式一如她直爽的性格,没有太多娇柔的女性特质。
很俊的女孩儿,中年美妇走近冷艳女子。两人并肩目送白色跑车的远离。
冷艳女子扯了抹笑意:
这就是骋喜爱了六年的人。
如何?
我不输她。冷艳女子双手抱胸,语气平淡,寻不出一丝温度:性格外貌各有所长,至于其它的评估,就待下一回再看吧!
她对不远处一辆车打了个手势,那辆车便开走了,原来该有一场打斗,却因车子临时故障而无法如期演出,机会不会少,总会再有的。
要当上风太太,方筝的考验还多著呢!
美妇人燃起一根凉烟,吁了口烟道:
柯特知道御骋来台湾找新娘的事了吗?
他已经行动了。
是吗?那很好。美妇人笑得深沉。
台湾的夏天令人想咒骂,但这一趟前来,在这种不愉快的气温下,相信一切都是值得的。
两张惯常冷然的面孔,在相视时,露出近似满意的光芒。从容优雅地上车,驶离这个原本该是斗殴现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