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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部第二十五章

室友 妮基.法蘭齊 4381 2023-02-05
艾丝翠是最后一块绊脚石。只要把她干掉,我就自由了。置她于死没啥困难。用不着大费周张,唯一诀窍就在于明白没有诀窍可言。 第一次杀人犹如失去童贞。我有所突破,进入了成人的新世界,并且期待人们可以在我身上看见这股锐气,眼底的崭新光芒,一种权威。可惜他们看不到,不过这样也好。从别的角度看,它也像是失去童贞:混乱、几乎滑稽的瞎摸乱找,在沙发上使劲挣扎,一种困窘和不可置信,一种黏腻。她的名字叫珍妮。我是指第一次做爱的对象;不是我第一个杀的人。当年她十五岁,弯着身子、衣衫不整地压着我,脸颊脏脏的。她突然变得好重。我记得当时只希望她赶快走开,可是她做不到,因为那是她爸妈的家。做爱也很像杀人,因为做完之后,经过一阵激情,经过颤栗与亲密,我最主要的念头是:就这样?就这样没啰?就这么简单?

我望着躺在我身边、露出一边乳房、紧挨着我的珍妮。那也是她的第一次。其实是她主动的,在派对上紧握我手,送我情人节礼物,甚至趁她妈不在,邀我去她家。如今我发现她是真心在乎,在乎发生了什么事,在乎我这个人。她凑到我面前,亲吻我脸颊,而我神魂颠倒。这将会成为她的第一次,甚至是初恋的故事,而我却什么屁都感觉不到。当事情自然而然地发生,我觉得我们像是两个演技很差的演员。后来我发现,珍妮并不晓得自己是演员。她以为那是真的。 那就像是我小时候养的一只猫。我们家的花园小得可怜,后面有一道围着铁路的路堤。除了睡觉之外,其他的时间它都待在那儿,凝视一丛灌木。我从没亲眼看过它抓任何东西,可是我们却在厨房餐桌底下发现证据;无头小鸟、鼹鼠、老鼠的下半身。它是只可怜兮兮、吃罐头食品的宠物猫,经过千百年来的繁殖,只成了某种绒毛玩具;不过在它心底深处的某个地方,依旧以为自己是在丛林潜行的一头猛狮。

在长大的过程中,有时候我想对人们咆哮:你以为这一切都是假的,对吧?不过我根本没这么做过,连一次都没有。我十一岁那年念国一。我们几个学生坐在教室后排,忍受一堂无聊的数学课;有个名叫丹尼尔.班顿的男生拿指南针的尖头戮自己的胳臂。保罗.雷说他有办法让自己流血,并将尖头刺进他的前臂。我们全都凑上前看,只见他雪白的肌肤冒出一个圆圆的小红点。 我哈哈大笑,保罗.雷恼羞成怒地低语,说我绝对不敢这么做。听到他这么说,顿时一股力量在我心头萌生。把指南针拿给我啊,我说,拿给我,我就秀给你看。 这是一生一次、绝无仅有的一场秀。虽然眼前马上一片朦胧,我却听见有人放声大哭,还有书桌被撞倒的声音,接着掀起轩然大波,我被拖出教室,身后留下一道血痕。

当你干下那种事,已经不会惹麻烦上身了。因为事情太大条了,缺乏对应的惩罚制度。经过护士悉心照料,以及待了一整天急诊室后,我的级任老师跟校长都来找我谈话。他们压低嗓音、语带同情地跟我恳谈。我一出办公室,就看到老妈坐在长凳上垂泪。我一边拥抱她,一边回头张望,希望没被任何熟人看见。 最后,我被送去接受治疗。那位医生身穿毛线衣,房间的墙上挂满色彩鲜艳欢快的海报,地板上堆放玩具。他请我看几张图片,并讨论它们,然后问起我的生活。虽然我只有十一岁,却很快就找到规则。他不是一位真正的医生他并不想要帮助我,或使我变好。他想要测试我,看看我有没有露馅,以显示我异于常人。这就像是科幻片的桥段,某个家伙可能是机器人,也可能是人类,你得问他问题,才能辨别异同。他就是这么对付我。图片里的人三三两两,他要我说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再明显不过的是,我得将他们视为正常的好人。于是我说第一张图片看起来像是一个母亲跟一个小孩,母亲可能刚接他放学。他问我觉得父亲上哪儿去了,我说他八成是在上班。我望着医生,他对我点头微笑。

奇怪的是,当我回顾过去,我非常清楚不该对医生说什么。我告诉他:指南针的事,我做错了。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了。这也不全是谎言。我的确是做错了。就那么一次,我掀开假面具。真枪实弹地放手一搏。我揭穿人人沉浸的假想游戏,秀给他们真实的血肉,可是人们不喜欢亲眼目睹的真相。 医生问起我的父亲。他大概看过我的学校档案。我明白重点在于装出难过的样子,但是别显得悲不自胜;我得装出想念父亲的样子,但是别想过头了。我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这么说就已足够。其中一张图片里有个小孩跟一只猫。他问我是否有养猫。当时我虽然小小年纪,却知道他想套我什么话。他想知道我是否残暴地对待猫咪。我没有那么做,就算我做了也不会跟他说。我只告诉他事实,那就是我曾经养过一只猫,照顾它、喂它吃饭,有时候它会到我床上睡觉。然后他转移话题,问我其他事情,好比说嗜好以及我有没有交朋友。我可以感觉他渐渐失去兴趣。他在寻找辛辣刺激的材料,但我得确定他啥都找不到。我必须显得正常而无趣。

我一向擅于隐藏,尤其是对我老妈不过随着时间推移,我也不能确定有哪些事她识破了,哪些事她还没看穿。有时候我觉得她很愚蠢:一个大骨架、动作迟缓的女人,大腿很粗、厚重的头发粗糙苍白,宛如稻草;脸蛋浑圆;嗓音轻柔,带有拖腔,因为她来自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不过有时候,当我看着她、望着她那灰蒙蒙的双眼,她的眼神却给我一种痒痒的、不安的感觉,仿佛刹那间,我的衣服绷紧了。 她名叫玛丽。她认识我老爸之后便辍学,还不到二十岁就怀了我,这么说她应该满年轻的,只不过我总是把她想得很老,又老又无趣。所以当我听到杰瑞.巴克在报摊外跟朋友说她还挺不赖的,我感到震惊不已。往事历历在目:还挺不赖的。我试图从杰瑞的角度欣赏她,但这么做无济于事。我还是嫌她太魁梧,她从不化妆,也不好好梳理头发,老是穿帐篷似的衣服遮住自己的身材。据说我爸不是什么好货色,但她连这种烂咖也留不住。只有我跟她作伴,就这么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沉闷的日子年复一年。她白天在花店上班,晚上帮人家烫衣服。她连外套都不脱就忙着煮饭,然后坐着陪我吃饭,试着问我一天过得怎样。我总是说她想听的话,然后就能打开电视,假装她不存在,假装她没有用灰白的双眼盯着我看。你在想什么?她用那温柔的嗓音问我。而我老是说:妈,我什么都没想。不过这当然是谎话我在想她长了一张死鱼脸;我在想,真希望她可以闭嘴让我静一静。她一天到晚咳个不停。我躺在床上,咳嗽声不绝于耳。她在楼下烫衣服的咳咳咳;在楼上我卧房对面的小房间咳咳咳。

我试过。我真的试过当她心目中的好宝宝。我当然一直记得她的生日,而且也记得别的事。她的结婚纪念日,加上她去过的约会,甚至是她老爸的祭日。我都记下来了,不过其实没这个必要。我记性好得很。有时候我失眠,会躺在床上,在脑海中重温记忆,确定思绪清楚无误。别人的生日、出生地、电话号码、他们最喜欢的食物、歌曲跟电视节目、他们害怕的蠢事、跟我说的或我偷听到的故事。你永远不知道这些东西什么时候会派上用场。你得随时作好准备。 我接受治疗的时候,已经偷了不少钱,只不过医生不晓得。而且不只是钱。我只要一进商店,就会顺手牵羊,把一根巧克力棒放进口袋,或把一本杂志塞进夹克底下。这并不代表我需要它们,或觉得我有权这么做。我在家里偷得更凶,虽然无法蒙混过关,却也没有就此罢手。有时我一出店家,就把偷来的T恤扔进垃圾桶。我从没被逮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应该不是我聪明绝顶或手法高超,也许只是人们没注意吧。无论如何,这么做就能使我脑袋嗡嗡作响的声音消失。我比较喜欢从真人身上行窃。要让对方一直没发现自己被偷了,其诀窍在于钱要拿对分量,这样他们才不会察觉东西不见了。有时候人们会一边翻找口袋和皮夹,一边显出困惑的表情。但是,他们顶多会说,钱跑到哪儿去啦?而不会真的做些什么。毕竟只是点小钞与铜板嘛。

我从老妈开始下手。头一回我从她包包里偷走一张五镑钞票。这像是一个测验,看看会发生什么事。结果什么也没发生。于是我渐渐得寸进尺。有次我为了要买一双帆布胶底运动鞋,摸走了二十英镑,当晚我拿鞋子给她看,说是跟市场摊贩买的,只要十英镑。后来,我把同样的招数复制在别人身上,但总是小心翼翼,仔细谨慎,就跟当间谍一样。 你下定决心,然后付诸行动,就那么简单。我有好多事情想做。其中一件就是在十七岁之前把妹上床。我办到了。另一件是成为足球高手。我曾经把球带到铁路旁的那一小块地对着墙踢,并且练习让球不落地,一练就是好几小时。虽然没有因此成为数一数二的足球好手,却如愿进入校队,那也算差强人意了。成为校队的一份子,代表我有所归属,我是酷哥。头上抹发胶,腿上有疤,女孩子喜欢我,或者至少嘴巴上这么说。每个人都很假,但他们跟我的差别在于:他们没有发觉,我却发觉了。因此我比较优。我比其他人诚实,我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自己很孤独。

我向来都会结交朋友,甚至也有知己,他的名字叫作强纳生.怀特利。现在我依旧跟他保持联络。他还是住在雪菲尔。我们会给彼此打电话、传简讯,见面的时候一块儿缅怀往日美好时光。聊以前是怎么对着他家墙壁打网球。聊十二岁那年是怎么喝苹果酒喝到挂。聊以前上数学课怎么捣蛋。有次我们在外露营,他还被一只公羊追;我们也曾一同前往流行音乐节,光靠啤酒、薯片跟棉花糖就撑了三天;还有一次参加校外教学,引爆了灭火器。但是我绝口不提我骗走他老姊信用卡的往事,也不谈有次跟他吵架,在深夜拿石头砸破他家玻璃,我什至连当时究竟是吵什么我也记不得了。还有一次,我偷走一件他最爱的T恤,卷起来藏在书包里,夹在物理跟美术课本中间,一直没还他。那件T恤到现在我还留着,它是我最爱的衣服之一。它再也没有强纳生的味道,只有我的味道。

我有时会头痛。十三岁那年第一次尝到头痛的滋味,当时不晓得自己是怎么了。后来我当然比较熟悉这种感觉,从肌肤的刺痛、身体一碰就疼,得知自己将要头痛。但第一次的经验,是从等待的感受展开并非等待头痛,而是知道头痛将会悄然降临。接着是左眼皮令人反胃地悸动,仿佛有什么东西钻进我的太阳穴。一种湿黏颤栗的感觉,使我更加作呕。光线忽明忽暗,疼痛剧增,我得拉上窗帘、躺在床上,用胳臂压住双眼,但即便如此,还是可以感觉眼珠在眼窝里阵阵跳动。最后我得睡觉了事,醒来之后疼痛褪散,我感到强而有力、洗涤净化、前所未有地机敏。 刚开始头痛的前三年,我每个月会发作一、两次,并且期待它的到来,因为之后会有种焕然一新、发光发热的感受。渐渐地,头痛的次数愈来愈少。现在大概一年头痛个两次,我也欣然接受它在体内窜流的能量。我喜欢头痛。我对疼痛很在行,这是我的秘密之一。我背负着秘密,但是无人知晓。人是盲目的:他们之所以盲目,是因为不愿看见事实。人是愚昧的,他们之所以愚昧,是因为不愿知道真相。我想要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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