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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章

神秘化身 塔娜.法蘭琪 17784 2023-02-05
之后三天,我其实没像自己对法兰克说的,窝在家里看烂节目。我本来就坐不住,要是心情焦躁就更需要动。于是我(就为了找点刺激)开始整理房子。我将家里每一寸地方洗刷过,吸尘打蜡,就连壁脚板和锅子内壁都没遗漏。 我拆下窗帘,拿到浴缸洗好,吊在太平梯里晾干,又将被褥挂在窗台上,用抹刀拍灰尘。要不是没有油漆,我会连墙壁都粉刷了。我真的想过变装,穿成一副蠢样去找五金行,但我答应过法兰克,因此只好清理水槽背面,作为补偿。 我还想过法兰克那句话:想不到妳也薇丝塔行动之后,我调离重案组,虽然家暴组相较之下确实缺乏挑战,但还真是天杀的清静。我知道用清静来形容有点奇怪,但这里不是甲有打乙,就是没有,简简单单。你只需要搞清楚有或没有,怎么让事情别再发生就好。家暴向来清楚明了,而我就需要这种东西,直接有效,因为当时的我对高风险、道德两难和复杂的处境已经厌倦到了极点。

想不到妳也妳在糊弄我吗?我的高档套装烫好熨平,挂在衣柜门边,等我星期一穿上。但我看了只觉得恶心想吐,后来连看都没办法看,直接将衣服扔进柜里,砰的将门甩上。 当然,我还想到那个女孩。时时刻刻,不管我做什么,心里都惦记着她。我感觉女孩脸上一定有什么线索,用密码写成的隐密讯息,唯有我能解读,假如我有足够的聪明与时间发现的话。 我倘若还在重案组,肯定会偷拿一张现场相片或女孩的证件影本,回家一个人看个仔细。我要是拜托山姆,他一定会帮我,但我没有开口。 那三天的某个时刻,在某个地方,库柏会帮女孩验尸,我想到就无法释怀。 我从来没遇过某人见到某个像我的人的情况。都柏林到处都是模样吓人的女孩,我敢发誓她们全是同一个人,不然就是用了同一罐助晒喷雾。至于我,尽管不是花容月貌,起码还算出众。我外公是法国人,很奇怪,法国和爱尔兰混血生出来的小孩就是长得与众不同,特别醒目。我没有兄弟姊妹,只有叔叔、姑姑和一大票活泼快乐的表兄弟姊妹,但没有一个长得像我。

我父母在我五岁的时候就过世了。我妈妈是驻唱歌手,爸爸是记者,那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妈妈结束在基尔肯尼的表演,爸爸开车接她回家。途中天雨路滑,加上他可能超速,车子连翻了三圈,头上脚下地栽进田里。一名农人见到灯光过去查看,才得知发生车祸。 我父亲死于隔日,母亲则是还没送上救护车就断气了。我向来很早和别人说,省得以后麻烦。对方听了不是瞠目结舌,就是感叹不已(妳一定很想念他们),而且和我越熟,就觉得更应该伤感。我从来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毕竟当时我才五岁,车祸又是二十五年前的往事,对我来说早就过去了,我想可以这么说。我也希望自己记得够多,能够确实想念爸妈。但我可以缅怀的只有模糊的印象,顶多偶尔想起母亲曾经对我唱的歌,不过我从来没向其他人说。

我很幸运。成千上万和我一样遭遇的小孩从此落入深渊,成为领养儿童,就读梦魇般的职业学校,我父母却在前往基尔肯尼途中将我托给家住威克劳的姑姑。我还记得那天夜里电话铃声大作,上下楼的脚步声匆匆忙忙,走廊有人焦急低语,车子发动,接着不断有人进进出出,感觉仿佛过了几天。后来,露易莎姑姑带我坐在阴暗的客厅里,说我要在她家再住一阵子,因为我爸爸和妈妈不会回来了。 露易莎姑姑比我父亲年长许多,和杰拉德姑丈没有小孩。姑丈是历史学家,夫妻两人经常玩桥牌,我想他们一直没有完全适应家里多了一个人的感觉。他们将空房间给我,房里除了高脚双人床,还有易碎的小饰品和一张儿童不宜的维纳斯诞生图。等我年纪稍长,想挂自己喜欢的海报,他们忍不住面露担忧。但他们养了我十二年半,送我上学念书,学习体操与音乐,只要我出现在他们身边,姑姑或姑丈就会轻拍我的头,动作匆促却充满感情,而且从来不干预我。因此我总是小心翼翼,不让他们知道我逃学、爬了不该爬的东西摔下来、留校察看和开始抽烟,作为回报。

我童年过得很幸福,这点又让我身边的人难以置信。父母过世后的头几个月,我经常躲到花园边哭到呕吐,朝想来和我做朋友的邻居小孩骂脏话。但小孩子很实际,就算成为孤儿或遇上更悲惨的命运,也照样活蹦乱跳。我只撑了一阵子,就明白自己怎么也无法挽回爸妈,更何况身边还有千百件新奇的事情等着我:隔壁的艾玛坐在墙上,我的新脚踏车映着阳光火红闪亮,花园棚子里几只半野生的小猫坐立不住,总是期盼我快点醒来,出去逗它们玩。我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你可以完全抛开自己,专心怀念失去的一切。 我用怀念取代美沙冬镇痛药,用想像自己不曾拥有的一切疗伤止痛。这么做不会上癃,也不引人注目,又比较不会让你陷入疯狂。我和新朋友到店里买了喀哩哇哩糖果棒,刻意留下半条给我想像中的妹妹。我将糖果收在衣橱里,结果融得黏黏稠稠沾到我的鞋子。我会为她在双人床留位子,除非艾玛或其他人来过夜。学校里坐我后面的恶心鬼麦金泰尔把鼻涕抹在我的辫子上,我想像中的哥哥就会出手将他痛打一顿,直到我学会亲自揍他为止。我在心里想像大人看着我们,三颗深色头发的脑袋站成一排,对我们说:喔,天哪,他们三个是兄妹没错,但怎么看起来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要的不是情感,完全不是。我要的是与我相属的人,无庸置疑,无可否认,看一眼就能完全确定,清楚证明两人彼此相系,终其一生。相片里的母亲和我容貌相似,但就只有她,再也没有其他人。我不晓得各位有没有办法想像,我在学校的朋友,每个人不是拥有家族遗传的鼻子或父亲的头发,就是眼睛和姊妹一模一样。就连贝丽也是,她虽然是领养来的,外表却像班上同学的表姊或表妹八〇年代,爱尔兰人人都是亲戚。在我多愁善感的少女时代,没有与我样貌相似的人就好比镜子缺了倒影,无法证明我的存在。我可能来自任何地方,被外星人抛弃,是小精灵偷换的孩子,中情局培植的试管婴儿。假若他们有一天要来将我带走,我完全没有凭据可以留下。 要是这名神秘女孩当年走进班上,肯定会让我生命圆满,可惜没有。于是我长大,学会把握当下,不再想起这件事。但现在,完美倒影突如其来出现在我身边,我一点也不喜欢。我已经习惯单独一人,没有任何牵绊,但女孩就像手铐,无端套住我的手腕,紧扣入骨。

而且,我知道女孩怎么会挑上蕾西,化身为她。一切在我脑中清楚明了,有如晶亮的碎玻璃,仿佛是我自己做的事情,这也让我很不喜欢。或许是城里拥挤酒吧的吧台,或许是服饰店,女孩正在挑选衣服,突然背后传来一声:蕾西?妳是蕾西吗?天哪!好久不见!接下来只要小心行事,问对无关痛痒的问题真的好久不见。上回遇见你的时候,我在做什么?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巧妙地套出自己应该知道的细节。她可不是笨蛋,这女孩。 许多凶案办到后来都变成你死我活的斗智大赛,但这件案子不同。我头一回觉得自己真正的对手不是嫌犯,而是死者。女孩毫不示弱,将秘密紧握手中,直到关节发白。她和我在各方面都旗鼓相当,两人难分高下。 星期六午饭时间,我已经焦躁如狂,忍不住爬上流理台,将放在橱柜上方的档案鞋盒拿下来,翻出所有资料纪录摊在地上,找我的出生证明。凯西.麦道斯,性别:女,体重:三千〇五公克,胎别:单胎。

白痴!我大声自言自语,抱着鞋盒爬回流理台上。 那天下午,法兰克来找我。当时我整个人烦乱到了极点我住的地方很小,能够清的东西都清完了因此隔着对讲机听到他的声音,其实高兴得很。 现在是西元几年了?他走上楼来,我问:总统又是谁? 少发牢骚了,法兰克搂住我的脖子抱我一下说:这屋子大得很,又舒服,我看妳根本是杀手,正在等候狙击对象,已经好几天文风不动,只能尿在瓶子里,而我就是送补给的。 说完他递给我一只特易购的塑胶袋,里面全是必备品,包括巧克力饼干、香烟、研磨咖啡和两瓶酒。真有你的,法兰克,我说:这么了解我。其实过去也是,法兰克四年前就记得我喜欢抽好彩淡烟。他这么做没有让我安心多少,但话说回来,他本来也没那个意思。

法兰克眉毛一挑,不置可否说:有开瓶器吗? 我立刻心生警觉。但我喝酒向来很有节制,而且法兰克一定晓得我不可能蠢到在他面前喝醉。我将开瓶器扔给他,开始四处找玻璃杯。 妳这地方真不错,他一边开酒一边说:我刚才还很担心妳的公寓会是那种恶心巴拉的雅痞风呢,全部镀上铬。 就凭警察的薪水?都柏林最近房价直逼纽约,但在纽约出门起码就是纽约,这里什么都没有。我住的是单房公寓,中等大小,位于乔治式楼房改建的高楼顶层。房里保留了原来的铸铁壁炉,空间够放床垫、沙发和我所有的书,地板醉酒似的斜向一边角落,天花板住了一窝猫头鹰,还有俯瞰三地毛海滩的窗景。我喜欢这里。 两份警察薪水。妳和咱们的小山姆不是出双入对吗?

我坐在床垫上,将杯子递到法兰克面前,让他斟酒。才两个月,还不算罪孽深重。 我还以为你们交往很久了。星期四那天,他感觉很保护妳。是真爱吗? 关你屁事,我说着和他碰杯,干杯。好了,你来干嘛? 法兰克一脸受伤。我以为妳或许需要人陪。我让妳一个人在家,哪儿都不能去,想到就良心不安我狠狠地瞪他一眼,法兰克发觉这招没用,便咧嘴对我微笑,妳真是聪明过头了,知道吗?我只是不想看到妳因为挨饿、无聊或哈烟哈疯了,就随便出门买东西。妳在路上遇到女孩旧识的机会顶多千分之一,但何必冒险? 这么说合情合理,但法兰克向来喜欢多头布饵,让你分心上钩。我还是不想趟浑水,老法。我说。 我了解,法兰克说,似乎不以为意。他拿起酒豪饮一口,让自己在沙发坐得更舒服一点。对了,我和上头聊过,命案现在由卧底组和重案组联合侦办,但我想妳男友可能和妳說了吧。

他没有。山姆这两天自己睡我六点就会起来,肯定是这样,但妳没有理由跟我同时起床。还是妳需要我过去陪妳?妳一个人可以吗?我和他在命案现场见到之后,就没有再碰面过。我敢说大家一定开心极了。我说。其实,谁都讨厌联合办案,因为双方人马最后都会睪丸酮冲脑,变成没有止境、无聊夸张的意气之争。 法兰克耸耸肩说:他们会没事的。想听听我们追查女孩身分有什么进展吗? 当然想!我想得有如酒鬼渴望烂醉,明知愚蠢至极,还是决意痛饮。讲就讲吧,我说:反正你都来了。 漂亮!法兰克一边说着,一边在特易购袋子里找烟,听好,女孩二〇〇二年二月首次现身,她拿到蕾西的出生证明,去银行开户,再凭着那张脸和两份证明到都柏林大学学院取得妳之前的学籍纪录,拿去申请三一学院的英国文学博士班。 按部就班。我说。 没错,按部就班,很有创意,又能服人。她是天生高手,连我都自叹不如。她没有申请失业救济,这很聪明。她在城里一家咖啡馆找到工作,全职做完夏天,十月开学就进三一学院念书。她的论文题目是妳听了一定会喜欢<异声:身分、隐藏与真相>,研究用化名或化身创作的女作家。 有趣,我说:所以她很有幽默感。 法兰克面带嘲弄看我一眼。我们没必要喜欢她,宝贝,他沉默片刻之后说:只要找出谁杀了她就好。 是你找,不是我。还有吗? 法兰克抛了一根烟叼着,找出他的打火机。所以,女孩进了三一学院,和四位同系的研究生成为朋友,几乎只和他们往来。去年九月,其中一位研究生继承伯公的房子,于是五人都搬了进去。房子名叫山楂林屋,在葛伦斯凯村外围,离她陈尸的地方只有八百多公尺。星期三晚上,女孩出门散步就没有回来。四名研究生都是彼此的不在场证人。 这些你用电话跟我讲就行了。我说。 啊!法兰克说着开始在夹克口袋里摸索,可是这样我就不能秀给妳看了。拿去,惊奇四超人,女孩的屋友。他一手掏出相片,摊在桌上。 其中一张是快照,冬天拍的,天空灰沉,地上撒满雪花,五人站在乔治式大房子前,脑袋微微靠拢,头发被风吹向一边。蕾西站在中间,裹着那件深蓝大衣,面带笑容。我心里再度猛然晕眩:我什么时候?法兰克像猎犬一样盯着我,我放下相片。 其他相片都是录影带里取得的静态影像看起来是,因为移动的人周围都有模糊的残影而且是在重案组印的,因为重案组的列印机会在右上角留下条纹。四张全身影像和四张头部放大图,全都在同一个房间拍摄,小花壁纸破破烂烂。其中两张相片背景角落有一棵大枞树,没有装饰,表示拍摄时间是耶诞节之前。 丹尼尔.马区,法兰克指着其中一人说:不叫丹,更不叫丹尼,就叫丹尼尔。房子是他继承的。独子,后来成为孤儿,早期英裔爱尔兰人的后裔。祖父五〇年代做生意被人骗了几回,失去大部分积蓄,但还够咱们的小丹分到一点钱。他拿奖学金,所以不用付学费,博士论文主题是我不盖妳<中世纪早期史诗的无生命叙事者>。 所以他不笨啰。我说。丹尼尔生得高头大马,绝对不只一百八十公分,体重也和身高相称,头发黑亮,下巴方正。相片里的他坐在扶手椅中,小心翼翼从盒子里捧出玻璃球,抬头看着镜头,身上的白衬衫、黑长裤与轻软灰色套头毛衣看来价格不斐。他戴着金属框眼镜,双眼在放大影像里灰冷如石。 绝对不笨,他们四个都不笨,尤其是他。妳在他身边要小心一点。 我假装没听见。贾思汀.曼勒宁,法兰克接着说。贾思汀身上缠满白色耶诞灯,露出无助的表情。他个头也高,但细瘦不少,外表像是早熟的教授,戴着迷你无框眼镜,鼠灰色短发开始后退,脸庞长而温和。贝尔法斯特人,博士研究主题是文艺复兴文学中的神圣与世俗之爱,哪种世俗没说,但我想应该一分钟两英镑吧。母亲在他七岁过世,父亲再娶,生了两个异母弟弟。贾思汀不常回家,但律师老爸还是替儿子支付学费,按月寄钱给他。听起来不错,是吧? 爸妈有钱,小孩也没办法。我随便应了一句。 他们可以找个鸟事来做,不是吗?蕾西当家教、改考卷、监考,还在咖啡馆工作,直到搬进葛伦斯凯,通勤太不方便才辞掉。妳大学打工吗? 我在酒吧当服务生,工作烂透了。要不是别无选择,我才不干。被喝醉酒的会计师戳屁股,这可不算什么奋斗向上的人生。 法兰克耸耸肩说:我讨厌白吃白拿的家伙。说到这个,他是瑞法尔.海兰德,小瑞,走狗运的混小子。老爹是工商银行家,都柏林人,一九七〇年代搬到伦敦,老妈是社交名媛。两人在他六岁的时候离婚,直接把他扔到寄宿学校。老爸每两年升迁一次,财力更足就帮儿子转学一次。小瑞有自己的信托基金,博士研究主题是<詹姆斯一世时期戏剧的反抗与不满>。 小瑞靠在沙发上,手拿酒杯,头戴耶诞老人帽,称职扮演花瓶的角色。他外表俊俏得不可思议,绝对能让许多男人气急攻心,口出恶言。他的身高与体格都和贾思汀相仿,但脸庞瘦削见骨,轮廓深刻,而且一身金黄。头发深金浓密,皮肤看起来总像刚晒过太阳,冰茶色的双眼狭长有如猎魔,脸庞宛如埃及法老王的面具。 哇哦,我说:这下我可感兴趣了。 妳要是表现好,我就不跟妳男人說妳这样讲。反正这小子看起来也是花心大少,法兰克果然斩钉截铁这么说:最后一个:艾比盖儿.史东,小名艾比。 艾比长得不算漂亮,个头娇小,棕发齐肩,鼻子很短,但她的脸庞却很特别,弯折的眉毛与微撇的嘴角仿佛带着嘲弄,让人忍不住多看一眼。她坐在火光熊熊的壁炉前,用爆米花做花环,看着拍照者(应该是蕾西)的目光却充满嫌恶,一只手影像模糊,我想应该是她朝镜头扔爆米花。 艾比就不同了,法兰克说:都柏林人,父不详,母亲在艾比十岁的时候将她送到寄养家庭。高中毕业考全部拿A,进入三一学院继续拼老命,又是第一名毕业。博士研究主题是<维多莉亚时期文学的社会阶级>。之前靠打扫办公室和英文家教挣生活费,现在不用付房租,因为丹尼尔不收他们的钱,所以她就只在大学教课,帮老师做研究赚点零花。妳可以看下一张了。虽然被法兰克逮到,但我的目光依然无法从他们四人身上移开。一方面是相片里的情景太过光明完美,仿佛可以闻到烘烤姜饼的香味,远处有人在唱颂歌,只差一只知更鸟就能当成耶诞卡片。另外就是他们的穿着打扮都很朴素,宛如清教徒。男孩衬衫洁白光亮,裤子褶痕俐落如刀,艾比的羊毛长裙拘谨收在膝间,看不到牌子或标语。 当年我读大学,班上同学的衣服感觉都像用杂牌洗衣粉,在破烂投币洗衣机里洗过不晓得多少次,而事实也是如此。相片里的他们简单自然,反而很诡异。四个人分开来或许都不起眼,和都柏林时下流行的全身名牌装扮相比更是呆板。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用四双冷静挑衅的目光注视镜头,看起来不只古怪,还很遥远,仿佛来自上个世纪,感觉可怕而陌生。我和绝大部分警探一样,遇到无法理解的事物就会紧盯着看。法兰克很了解这点,他当然清楚。 这四个人还真特别。我说。 这四个人还真怪,真的很怪,英文系上的人都这么说。他们刚进大学就认识,已经将近七年了,四个人如胶似漆,没时间和其他人往来。他们在系上不是特别受欢迎,其他学生都觉得他们很讨厌。还真意外,是吧?但死掉的女孩竟然打入了他们的圈子,而且刚进三一学院不久就和他们混熟了。其他人想和女孩做朋友,但她兴趣缺缺,眼光只看准这四个人。 我可以理解。我对女孩有好感,但只有一点点。无论如何,她品味不差。你们怎么跟四人帮说? 法兰克咧嘴微笑说:女孩在小屋失去意识之后,惊吓和天寒让她失温昏迷,却也让她心跳减缓所以目击者很容易以为她死了,对吧?停止出血,器官没有受损。库柏说这套讲法根本缺乏临床根据,但对缺乏医学常识的人来说,应该很合理。我觉得这样就够了,而且目前看来也没有人觉得不对。 他点了一根烟,开始朝天花板吐烟圈。我们说女孩仍然没有意识,随时可能丧命,但也可能度过难关,没有人晓得。 我不打算被法兰克唬过。他们一定会想见她。我说。 他们已经说了,可惜基于安全考量,我们目前无法透露女孩的诊疗地点。 法兰克显然乐在其中。他们反应如何?我问。 法兰克陷入沉思,头朝后靠着沙发,缓缓吸烟。很惊吓,片刻之后,他说:这很自然,但我们不晓得他们四个惊吓都是因为女孩被刺,还是其中有人担心女孩会醒转过来,告诉我们事情经过。他们都很配合,我们问什么答什么,毫无勉强,但妳要到事后才会明白,他们说的其实不多。他们是一群怪胎,凯西,很难摸透。我真想看妳怎么对付他们。 我大手一挥,将相片收拢还给法兰克。好吧,我说:我再问一次,你为什么特地老远跑来,拿相片给我看? 法兰克耸耸肩,瞪着无辜的蓝色眼眸。看妳会不会碰巧认识他们其中哪一个,说不定能让我们完全改变 我一个都不认识。老实说,老法,你到底想干嘛? 法兰克叹了一口气,有条不紊地轻拍相片,对齐之后收回夹克口袋。 我只是想知道,他轻声回答:我是不是在浪费时间。我需要知道妳是不是百分之百肯定自己星期一早上只想回去工作,回家暴组,将这几天的事完全忘掉。 法兰克语气里的笑容与修饰消失了,但我太了解法兰克,现在的他才是最危险的。我不晓得自己能不能选择遗忘,我小心翼翼说:但我感觉这件事像个圈套,让我很不喜欢,不想插手去碰。 妳确定吗?因为这两天我忙得屁股都快开花了,逢人就挖蕾西的大小细节 这本来就是你们该做的,别再用罪恶感陷害我。 如果妳绝对确定,那就别再配合我,这样只会浪费我们两人的时间。 是你要我配合的,我提醒法兰克,就三天,不用答应什么,巴拉巴拉。 法兰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所以妳一直这样做,配合我。妳喜欢待在家暴组,而且很确定。 老实说,法兰克(这是他的本事)还真搔到痒处了。或许是我们再次碰面,我眼里看他咧嘴微笑,耳中听他说话匆促,让我刹那间回到过去,想起卧底工作依然灿烂美好,而我急着想要投身其中的往日。又或许是我被春天空气中的嘶声牵动,但也可能只是我向来悲伤不久。无论如何,我都感觉自己仿佛沉睡数月,突然清醒过来。我不打算对法兰克说,但我想到自己周一早晨回到家暴组,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我的搭档是一位名叫马厄的凯瑞郡人,总是穿着高尔夫球套头毛衣,觉得非爱尔兰口音很逗趣,打字时会用嘴巴呼吸。我突然不晓得自己要是再和他处上一个小时,会不会拿起钉书机砸他的脑袋。 这和案子有什么关系?我问。 法兰克声耸肩,将烟摁熄:只是问问,因为我认识的凯西可不喜欢朝九晚五待在安全舒服的办公室,这种事情她睡觉时做就可以了。就只是这样。 我突然希望法兰克立刻滚出去,因为他让公寓变得又小又挤又危险。嗯,也是啦,我说着拎起酒杯,拿到水槽,好久不见。 凯西,法兰克在我背后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妳出了什么事? 我找到耶稣作为我的救主,我将杯子朝水槽一甩说:祂不准人胡搅自己脑袋。我做了脑部移植,得了狂牛症,被人刺了一刀,老了,清醒了,随你爱怎么说,我也不晓得出了什么事,法兰克。我只知道自己希望生活能他妈的平静一点,但这件该死的案子和你那该死的点子完全夺走了我的平静,可以了吗? 嘿,没问题,法兰克语气平和,让我感觉自己像个白痴:由妳决定。不过,要是我保证不谈案子,我还能再喝一杯酒吗? 我双手颤抖,用力转动水龙头,没有回答。 我们可以聊聊天,就像妳說的,我们好久不见了。我们可以骂天气,我拿我小孩的相片给妳看,妳可以聊新认识的男朋友。那个叫什么的家伙,就是妳之前的男朋友,那个律师,他怎么了?我一直觉得他对妳来说太无趣了。 艾登是我干卧底时的男朋友。我不断失约,不肯解释原因,也不跟他说自己一天做了什么,于是他就和我分手了,说我重视工作更胜于他。我将玻璃杯洗干净,推到干燥架上。 除非妳需要一个人把事情想清楚,法兰克关心地说:我可以理解,因为这个决定很重大。 我不行了。愁了半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法兰克有时真的很贱,要是我现在赶他走,就表示我打算考虑他的变态提议。好吧,我说:好吧,你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但你要是再提起案子一次,我就把你手臂废了,这样公平吧? 漂亮,法兰克开心说道:这种事通常得花钱才享受得到呢。 对你,我随时免费服务。我将杯子扔回给他,一次一个。他用衣袖将杯子揩干,伸手去拿酒瓶。 所以,法兰克说:我们的小山姆床上表现如何? 我们喝完一瓶酒,接着喝第二瓶。法兰克跟我说卧底小组的传言,全都是其他单位不曾听说的小道消息。我很清楚法兰克的诡计,但能听见熟悉的名字、术语、只有卧底才懂的笑话和迅速片段的说话节奏,感觉还是很棒。我们开始你记不记得:我有一回出席宴会,法兰克想传消息给我,便派干员化身成被我拒绝的追求者,在窗子底下演起欲望街车里的史丹利,大喊蕾西直到我出现为止。还有一回,我们在梅里恩广场的长凳上交换情报,我看到大学同学走来,便扯开嗓子大骂法兰克变态,然后飞奔离开。我突然发现,就算不是出于自愿,我也喜欢法兰克在我身边。我之前很喜欢找人来家里,例如朋友或上一位搭档,摊在沙发聊天聊到太晚,音乐缭绕,所有人都喝到微醺。但最近除了山姆,已经很久没有人到我住的地方,而我有更久没有这样大笑,感觉真的很好。 妳知道,法兰克眯眼对着酒杯沉思许久,之后才开口说:妳还是没有说不。 我已经无力生气。我刚才有说过任何听起来像好的话吗?我问。 法兰克手指一弹说:听着,我有个主意,我们明天晚上要讨论案情,妳何不过来呢?或许能帮妳决定要不要加入。 宾果,果然来了:这就是藏在诱饵之间的钓钩,躲在巧克力饼干、分享近况与关心我心理健康之后的计谋。老天,法兰克,我说:你难道不觉得太明显了吗? 法兰克朝我咧嘴微笑,一点也不觉得丢脸。男人试试无妨嘛,而且我说真的,妳实在应该来。支援警力星期一晚上才会报到,所以只有我和山姆讨论彼此的发现。妳难道完全不好奇?我当然好奇。法兰克说了那么多,却始终没有提到我最想知道的,就是女孩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头往后靠着床垫,又点了一根烟。你真的觉得我们能成功?我问。 法兰克想了一会儿,替自己再倒一杯酒,拎着酒瓶朝我晃了晃,我摇摇头。换成一般情况,他靠回沙发,接着说:我会说应该不行。但现在不是一般情况,而且别的不谈,有两点对我们很有利。首先,不管女孩目的何在,她只存在了三年,因此没有什么前尘往事要烦,妳不用担心遇到她的爸妈或兄弟姊妹,也不会撞见儿时的朋友,没有人会问妳记不记得第一次参加学校舞会的情形。其次,就算是这三年,她的生活背景也很局限,只和几个人往来,在学生不多的系里念书,就做一份工作,妳根本不会遇到一大群家人、朋友和同事。 她的博士班课程在念英国文学,我提醒法兰克:可是我对英国文学一穷不通,法兰克。高中毕业考拿了个A,就这样,那些专有辞汇我根本说不出来。 法兰克耸耸肩说:就我们所知,蕾西也一样,但她还是蒙过去了。如果她行,妳当然也行。这一点我们也很幸运,她念的不是药学或工程。再说,妳就算把她的论文彻底搞砸了,那又怎样?说来讽刺,这时受伤就很好用了,我们可以說妳得了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或记忆丧失,想怎么编就怎么编。 她有男朋友吗?我做这种事可不是没有极限的。 没有,所以妳的贞操很安全。另一件事也很有利,刚才的相片看了吧?女孩有一支照相手机,他们五个人好像都用它来拍照。影像品质不怎么样,但记忆卡的容量倒是大得很,里头全是相片她和其他四个晚上约会、野餐、搬新家、装潢布置,什么都有。换句话说,妳手边就有现成的资料,让妳熟悉女孩的声音、肢体语言、态度和人际关系有关女孩的一切都在里面。而且妳又是高手,凯西,本事一流的卧底。根据这些因素,我会说成功的可能度非常高。 法兰克举起酒杯将酒喝完,伸手去拿夹克。跟妳聊天真好,宝贝。妳有我的手机号码,等妳想好明天晚上要做什么,记得通知我。 说完他就径自离开了。法兰克将门关上之后,我才恍然发觉自己顺口问了:那博士研究怎么办?有没有男朋友?仿佛我在检查计画有没有漏洞,仿佛我已经考虑要做。 法兰克很懂得何时该走,让别人独自烦恼。他离开之后,我在窗台上坐了许久,两眼茫然地望着窗外的屋顶。等我起身想再斟一杯酒,才发现他在我的咖啡桌上留了东西。 是蕾西和她同伴在山楂林屋前的合照。我站在桌前,一手酒瓶、一手酒杯,很想将相片翻面朝下,等法兰克放弃,回来拿走相片,或将相片丢进烟灰缸里用火烧了。但我最后还是拿起相片,带它走回窗边。 女孩可能是任何年纪,虽然大家都认为她是二十六岁,但我在别人眼中也可能是十九或三十岁。她脸上没有往事的印记,没有皱纹、疤痕或水痘斑点。无论生命在女孩成为蕾西之前给了她什么,都已经从她的身上褪去,燃烧成烟,让她依然光洁完好,毫无瑕疵地封存在时间之中。我看起来比她老,薇丝塔行动让我的眼尾头一回浮现细纹,就算熟睡了整晚,黑眼圈也不曾消退。我可以想见法兰克会怎么说:妳流了那么多血,又昏迷几天几夜,有眼袋刚刚好,记得别用晚霜。 女孩屋友在她的两旁注视我,神态自若,面露微笑,暗色长外套迎风翻腾,小瑞的围巾有如绛红色的闪光。相片拍得有点歪斜,他们应该是将相机摆在某个地方,用计时器拍的,所以没有人要他们微笑。他们的笑容不为别人,只为彼此而笑,为了未来缅怀过去而笑,为我而笑。 他们身后,山楂林屋几乎占满整张相片。房子式样简单,灰色长形乔治式建筑。三层楼房越往上走,横格窗就越小,让屋子感觉更加宏伟。深蓝色正门的胶漆已大片剥落,两侧是石阶。三支烟囱顶管排列整齐,浓密的藤蔓从墙面一路攀延到屋顶附近。正门两旁是凹槽立柱,顶窗有如开屏孔雀,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离饰,单纯的一栋房子。 爱尔兰人对房地产的热情深植血脉,强烈得犹如原始渴望。数百年来被地主一念之间撵出门外、无助置身路旁的教训告诉我们,拥有家园才是一切。这就是为什么爱尔兰房价居高不下:建商晓得一间单房破公寓可以要价五十万,只要他们联手让爱尔兰人别无选择,我们就算卖肾、一周工作一百小时也会设法买下。说来奇怪,也许是我的法国血统,让我独缺这样的基因,想到房贷的重轭就浑身不自在。我喜欢我的公寓是租来的,只要提前四周通知房东和两只大垃圾袋,随时都能离开。 但如果我真的要买房子,应该就是山楂林屋这样的地方。我的朋友都在买房子,但他们买的只是像房子的房子,毫无特色,低矮有如鞋盒,四周一片荒芜,只有天花乱坠的模棱广告之词知名建筑师设计、小巧公寓、全新豪华社区价格是收入的二十倍,但等建商完工脱手就开始摇摇欲坠。山楂林屋是货真价实的房子,一栋不会胡整我的房子,坚固、自负而优雅,屹立长存,超越所有见过它的人。翻飞的细小雪花模糊了藤蔓,依附在暗窗之上。屋子是如此寂静与巨大,让我觉得仿佛伸手就能穿透相片的亮面,进入林屋阴凉的深处。 就算不踏进屋里一步,我也能知道女孩是谁和究竟发生了什么。山姆只要查出女孩的身分或找到嫌犯就会通知我,甚至让我旁观侦讯。但我心底却很清楚,山姆能为女孩做的只有如此,查出她的名字与凶手,却留我后半辈子不停思索其余的一切。山楂林屋在我心里闪耀发光,有如一生才会出现一天的梦幻城堡,充满诱人魅力。女孩的四位帅气同伴在外守护,屋里的秘密缥缈迷蒙,难以捉摸。我的脸庞是打开屋门的钥匙,而山楂林屋已经准备就绪,只要听我说不就立刻消逝无踪。 我发现自己将相片凑在眼前,离鼻尖只有三寸。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窗台坐到天色将暗,猫头鹰开始在天花板里暖身。我将酒喝完,凝视海水变成雷电般的颜色,地平线远方的灯塔不停眨眼。等我确定自己醉得不会在乎法兰克自鸣得意的模样,我发了一封简讯给他:明天几点碰面? 十秒之后,我的手机哔了几声:七点整,局里见。法兰克的手机一直放在身边,等我跟他说好。 那天晚上,我和山姆吵了一架。这是我们头一回吵架。我和山姆交往三个月,连一点小争执也没有,吵架算是来得迟了,但时间还真是差到极点。 我离开重案组之后几个月,开始和山姆交往。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那阵子很多事情我都不记得了。我家里有两件垂头丧气的毛衣,就是当你只想缩在床上好几年的时候会穿的衣服。我看到毛衣,偶尔会想起买毛衣当时的那段感情,好奇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智慧。薇丝塔行动拉近了我和山姆的距离,在我崩溃之后依然如此梦魇般的案子会击毁你的心墙,或者反过来早在案子结束之前,我就认定他是璞玉。但在当时,爱情是我最不需要的东西。 山姆九点抵达我的住处。哈啰,他说完给我一吻和结结实实的拥抱。山姆的脸颊被寒风吹得冰冰凉凉:什么东西这么香? 我房里飘着番茄、大蒜和香料的气味。我慢火炖好精致的酱料,水也煮开了,一大包义大利饺子在手边待命,一切都按女人自从天地肇始便信守至今的法则安排:要告诉男人他不想听的事情,一定要先准备食物。我变成居家女人了,我对山姆说道:把家里全部清过一遍。嗨,亲爱的,你今天好吗? 喔,还不错,山姆含糊其词,总会搞定的。他脱下外套,目光扫过咖啡桌,见到酒瓶、瓶塞和杯子。妳在我背后偷偷和白马王子幽会吗? 是法兰克,我说:不算白马王子。 山姆脸上失去笑容。喔,他说:他来干嘛? 我原本计画饭后再谈,但我身为警探,清理犯罪现场的本事实在烂到极点。他要我明天晚上和你们一起讨论案情,我故作轻松回答山姆,一边朝小厨间走,检查大蒜面包,他说得很迂回,但意思就是这样。 山姆慢慢折好外套,挂在沙发椅背。妳怎么说? 我考虑很久,我说:决定要去。 他没有资格,山姆轻声说道,双颊开始泛红,背着我偷偷跑来这里,趁我不在对妳施压 就算你在,就在我面前,我的决定还是不会改变,我说:我是大人了,山姆,不需要人保护。 我不喜欢那家伙,山姆厉声说:我不喜欢他的思考方式,也不喜欢他做事情的手段。 我狠狠地关上烤箱的门:他在努力办案。或许你不认同他的方法 山姆猛然挥手将头发从眼前拨开。不对,他说:错了,不是这样,他根本不是在办案。这个叫法兰克的家伙这件案子跟他一点狗屁关系都没有,就和我之前办的案子一样,不会有他突然出现,使唤这个、吩咐那个,要大家照办。他是来搞破坏的,绝对是。他想把妳扔到一堆谋杀嫌疑犯之间,只因为他觉得可以,觉得很好玩,想等着看好戏。这家伙他妈的疯了。 我从橱柜拿出盘子。就算他疯了又怎样?我只不过去参与讨论,这很严重吗? 那个变态在利用妳,严重的是这个。去年那件事之后,妳整个人就变了 这句话直直地刺穿了我,有如快速狠毒的重击,又像误触通电的围篱。我突然转身面对山姆,完全忘了晚餐这件事,只想拿着盘子朝山姆的脑袋扔去。喔,别这样,不要这样!山姆,别把那件事扯进来。 已经扯进来了。妳的好法兰克一看到妳,就知道事有蹊跷,心想一定可以说服妳执行他的疯狂点子 山姆的占有欲发作了,他站在房间中央,双脚牢牢地钉着,双手插在口袋里紧紧握拳:这是我的案子,我的女人。我砰的一声将盘子摔在流理台上说:妈的,我才不管他怎么想,他没有强迫我做任何事。这跟法兰克想要做什么无关,这件事跟法兰克一点关系也没有,就这样。当然,他是试着想要说服我,但我要他别来这套。 妳根本就是照着他的要求在做,哪里有什么要他别来这套? 有那么一秒钟,我很好奇山姆是不是在吃法兰克的醋,是的话我又该怎么办。假如我不去讨论案情,不就是照着你的要求在做,可是你会说这是你在逼我吗?我决定明天要去,你难道认为我连这种事都没办法自理?天哪,山姆,去年的事情又没有让我的脑叶被切除掉!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說妳变了个人,自从 我就是我,山姆,你仔细看清楚了,妈的,我就是我。我早就干过卧底,那时薇丝塔行动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所以别把那件事扯进来。 我们互瞪对方,过了一会儿,山姆轻声说道:是啦,没错,我想妳說得对。 说完他颓坐在沙发上,双手搓脸,突然显得筋疲力尽,我想到他这一天可能经历多少事情,忍不住心中一痛。对不起,他说:我不该提那件事。 我并没有打算和你吵架,我说。我膝盖发抖,不晓得两人怎么会吵成这样,我们明明站在同一边:只是别再说了,好吗?拜托,山姆,求求你。 凯西,山姆好看的圆脸浮现前所未有的痛苦神情:我做不到,要是天哪,要是妳出事了怎么办?这是我的案子,和妳一点关系也没有,只因为我揪不出该死的嫌犯,我受不了,真的没办法。 山姆说得气喘吁吁,似乎呼吸不过来,我不晓得该抱紧他,还是踹他一脚。为什么你觉得和我没关系?我问:这女孩长得和我一模一样,山姆,这女孩四处走动,和我有同一张脸蛋,你们的人怎么知道谁是谁?你想想看。一名成天在读他妈夏洛特.勃朗蒂的研究生,和一名抓了十几个人到牢里的警探,谁比较有可能被杀? 房里一阵沉默。山姆也参与过薇丝塔行动,我们两人都很清楚,至少有一个人会毫不迟疑将我杀死,而且有本事做到。我感觉自己的心脏狂跳,猛力地敲打我的肋骨。 山姆说:妳是说 什么案件不是重点,我没好气地说:重点是无论如何,我人已经被扯进来了。我可不想下半辈子时时提心吊胆,回头看有没有人跟着我。我可受不了这种事。 山姆身体一缩。不可能下半辈子,他轻声说:这一点我可以向妳保证,起码。我真的打算逮住这家伙,妳知道。 我靠着流理台,深呼吸一口气。我知道,山姆,我回答: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要是那混球正在找妳,那妳就更有理由不要露面,让我把他逮住。 原本香浓的料理味开始刺鼻,发出危险的讯号:有东西烧焦了。我将炉子关掉,锅子放到后面,我们两人应该会有好一阵子没胃口吃饭了交叉双腿坐在沙发上,面对山姆。 你把我当成你的女朋友,山姆,我说:我不是你女朋友,在这种情况下不是,我是一名警探。 山姆嘴角一撇,露出忧伤的微笑:妳难道不能两个都是吗? 我也很想,我说,心想刚才不应该把酒喝完,这男人需要喝一杯。真的很想,但现在没办法。 过了半晌,山姆长叹一口气,仰头靠着沙发。所以妳想做,他说:法兰克的卧底计画。 没有,我说:我只是想知道女孩的事,所以我才会说要去开会。这跟法兰克没有关系,跟他的变态点子也没有关系,我只是想听听女孩的事。 为什么?山姆问。他坐起身子,抓住我的双手要我看着他。他的声音有一点尖,带着挫折,甚至请求:女孩跟妳又有什么关系?她不是妳的亲戚,不是妳的朋友,什么都不是。她只是偶然出现的人,就这样,凯西。这女孩只是想拥有新生命,碰巧遇到绝佳的机会而已。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山姆。这女孩听来就不是什么特别好的人,要是我们遇到,我可能一点也不喜欢她。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不希望她留在我脑中,我不要一直想到她。我觉得自己如果知道她够多事情,就能将整件事抛到脑后,忘记这女孩曾经存在。 我也有一个和我长相一样的人,山姆说:他住在威克斯福,工程师,我就知道这么多。偶尔会有人走上前来,说我简直是他的分身,这种事大约每年一次半数时候,他们真的喊我布兰登。我们会哈哈大笑,他们有时候会拿出手机拍下我,拿给他看,就只是这样。 我摇摇头: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起码他没有被谋杀。 我没有恶意,山姆回答:但就算他被人杀了,我也懒得去管,除非案子掉到我头上,否则完全不是我的问题。 但她是我的问题。我说。山姆双手又大又暖,包着我的手感觉很结实。他的头发只要心情烦忧就会垂在额前,这会儿也是如此。这天是星期六,春天的夜晚,我和他应该在爱尔兰南部的海边漫步,被黑暗、海浪与杓鹬包围,或是试做新菜,用超大的音量播放音乐,或造访难得的偏僻酒吧,窝在角落,即使关门时间过了,大伙儿还在哼唱情歌。我希望她不是,可惜她是。 有一件事,山姆说:我搞不懂。他放开我,让我双手落到膝盖上,朝我的手皱眉头,拇指下意识绕着我其中一个指关节缓缓转圈。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谋杀案,长相类似的巧合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当然,我第一眼看到女孩的时候是吓了一跳,但那只是因为我误以为是妳。一旦确定不是妳,我就觉得一切都可以恢复正常。但妳和法兰克,你们的反应都好像女孩对妳来说非比寻常,和妳切身相关。我有说漏什么吗? 算吧,我说:是切身相关没错。对法兰克来说,有一部分确实如你所言,他认为这是绝佳的冒险,但不只如此。蕾西从一开始就是他的责任,我做卧底八个月,蕾西就有八个月是他的责任,现在也是。 但这女孩不是蕾西,她盗用身分。我只要到诈骗防治组,随便就能找出几百个像她这样的家伙。世界上没有蕾西这个人,她是妳和法兰克捏造出来的。 山姆抓紧我的双手。我知道,我说: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山姆嘴角扭动。我就说了,那家伙是疯子。 他这么说,我不是很反对。我向来觉得法兰克之所以胆大包天,无惧得令人称奇,其实是因为他缺乏现实感。对他来说,每次行动都像美国五角大厦玩的战争游戏,只不过更酷,因为风险更高,结果也更明确而持久。法兰克和现实脱节得并不明显,他人又够聪明,因此从来没有被人察觉。但当他巨细靡遗、面面俱到又完美冷静地控制全局,我想有一部分的他是真的相信,自己是史恩.康纳莱。 我会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我认得。我自己对现实与非现实的区隔也不大明显,我朋友艾玛认为凡事都有原因,她说我会这样,是因为失去父母当时年纪太小,无法面对。他们前一天还在我身边,隔日就消失无踪,狠狠地冲破了我对现实与幻觉的区别,将界限撞成碎片,再也无法还原。我身为蕾西的那八个月,就觉得她确实存在,是我失散或抛弃多年的姊妹,是我体内的影子,就像少数人去照X光,结果看见逝去双胞兄弟或姊妹的身影。早在她回来找我之前,我就晓得自己对她有所亏欠,因为我是活下来的那一个。 我想,山姆应该不想听到这些。他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不需要我再加油添醋。于是我开始和他谈卧底,这是我所能找到最接近的话题。我对他说,卧底会让一个人的感官彻底改变,颜色强得仿佛能在身上烙下印记,空气尝起来明亮粗糙,有如满是金屑的浓烈清酒。走路的方式也会不同,因你随时踩在巨浪般的风险上,平衡感将变得细致敏锐,宛如冲浪高手。我对他说,任务结束之后,我再也不和朋友抽大麻烟或到夜店嗑摇头丸,因为做卧底比这些都要痛快。我对他说,我卧底做得很好,是天生高手,就算在家暴组磨练一万年也比不上。 山姆听我说完之后,微微愁眉不展。妳到底在说什么?他问:妳是說妳想回去干卧底? 山姆的手已经不在我的手上。我看着他,看他坐在沙发另一头,头发侧向一边,对我皱起眉头。不是,我说:不是这样,只见山姆明显松了一口气。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有一点我没对山姆说,就是卧底也有坏处。有人因而丧命,大部分人失去朋友、婚姻与感情。有两人失去控制,只是过程缓慢,等到发现已经来不及挽回,只好私下动用复杂程序让他们提前退休。还有些人勇气尽失,而且通常是你意想不到的人。事前毫无征兆,只是某天醒来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就像走高空绳索的人往下看,再也动弹不得。 麦考就是这样。他只身渗透到爱尔兰共和军的爆破小组,大家都觉得他视恐惧为无物。但有天傍晚他在酒吧外的小巷打电话,说他没办法再回酒吧,却又离开不了,因为他的双脚不停地颤抖。他哭哭啼啼,来接我,他说,我想回家。 我见到麦考的时候,他已经在档案室工作。还有些人走到另一个极端,却是最恐怖的转变:当压力超过负荷,他们失去的不是勇气,而是恐惧。他们失去害怕的能力,就连应该畏惧的场合也勇往直前。这些人再也无法回家。他们就像一次大战最杰出的飞行员,在空中横冲直撞、所向无敌,战后回家却没有容身之处。有些人彻头彻尾成了卧底,被这份工作完全吞噬。 我从来不怕丧命,也不怕失去勇气。我越是身在火场,胆子就越大。我怕的是另一种危险,更加细微隐伏。至于其他事情,我顶多就是担心。法兰克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我不晓得对不对,也没有向山姆提起。他说,最高明的卧底身上都有一条黑暗之线,牢牢系在某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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