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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六十七、夫妇食饼共为要喻

百喻经 僧伽斯那 324 2023-02-05
昔有夫妇,有三番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余一番在,共作要【注】言:若有语者,要不与饼。既作要已,为一饼故,各不敢语。 须臾有贼,入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 贼见不语,即其夫前,侵略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 妇便唤贼,语其夫言: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 其夫拍手笑言:咄!婢,我定得饼,不复与尔。 世人闻之,无不嗤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小名利故,诈现静默,为虚假烦恼种种恶贼之所侵略。丧其善法,坠堕三涂。都不怖畏,求出世道。方于五欲,耽着嬉戏。虽遭大苦,不以为患。如彼愚人,等无有异。 【注】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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