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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三十三

酒徒 劉以鬯 3300 2023-02-05
醒来,天花板上有个彩色的图案,忽而黄,忽而绿,忽而黄绿交错。望望窗,夜色已四合。翻身下床,走去窗边俯视,原来对街一幢四层楼宇的天台上新近装了一个很大的霓虹灯广告牌。商人是无孔不入的。不久的将来,当新鲜感消逝时,我必会憎厌这彩色光线的侵略。不过,现在我却欢迎这突如其来的热闹。我用小孩子看万花筒的心情去欣赏这新颖的广告牌。 有人敲门,是雷太太。 电话,她说。 我匆匆走入客厅,拿起电话,原来是麦荷门。他约我去兰香阁饮茶。 见到麦荷门,第一个印象是:他消瘦了。不必问,准是《前卫文学》的担子压得太重,使他透不过气来。谈到《前卫文学》,他说: 第二期已经付印了,创作部分还是找不到好稿子。 是的,大家都去撰写通俗文字了。

这样下去,水准越来越低,完全失去创办这个杂志的意义。 不一定,我说。事实上,此时此地想征求独创性的作品,的确相当困难。不过,译文部分倘能维持创刊号的水准,杂志本身依旧具有积极的意义。创刊号的销数怎么样? 很坏。 坏到什么程度? 星马一带运了一千本去,据那边的代理写信来,最多只能卖出三十本,希望我们下次寄书的时候,寄一百本就够了。 一百本? 即使是一百本,代理商还提了几个要求。 什么要求? 第一,封面不能继续维持这样朴素的作风,如果不能用橡皮车印,至少也要三色套版。第二,内容方面,减少译文,加多几个长篇连载。 长篇连载? 他说读者不喜欢阅读短篇小说,想增加销数,必须增加长篇连载。

好的短篇创作尚且不容易找,哪里有办法找到够水准的长篇小说? 代理商所指的长篇小说跟我们心目中的长篇小说不同。他所要求的,乃是张恨水式长篇小说。 张恨水的东西,属于鸳鸯蝴蝶派;怎么可以算是文艺作品? 在代理商的心目中,武侠小说也是文学的一种形式。前些日子,不是有人还在提倡什么武侠文学吗? 你的意思怎么样? 这还用说?如果《前卫文学》为了销数而必须刊登鸳鸯蝴蝶派小说的话,那还成什么前卫? 除了星马以外,其他地区的发行情形怎么样? 菲律宾的代理商来信,说是第二期只要寄十本就够了。曼谷方面,以后每期寄三本就够了。据说这三本还是看在这边总代理的脸上才拿的。 本港呢? 本港的情形稍为好一点,但也不能超过一百本。

总计起来,两百本都不到? 是的。 那末第二期准备印多少? 五百本。 销数只有两百,何必印五百? 印五百与印两百,成本相差不多;事实上,印两百与印一千也不会有太大的距离。所以,虽然销数少得可怜,我还是想印五百本。我希望第二期的销数会增加一些,虽然这看来是不容易实现的希望。如果第二期销数跟创刊号一样的话,只好将那些剩书留着汇订合订本。 荷门,我们是老朋友,能不能允许我说几句坦白话? 你说吧。 如果一本杂志每期只能销一百多本的话,那就没有必要浪费精力与钱财了。 不,不,只要还有一个忠实读者的话,《前卫文学》绝对继续出版!除非经济能力够不到的时候,那就 荷门讳言停刊两个字,足见其态度之坚定。我不敢再提相反的意见,正因为他的看法与做法都对。以我自己来说,我是一个文学领域里的逃兵,没有资格要求一个斗志坚强的战士也撤退下来。

受了荷门的精神感召,我竟自告奋勇地愿意抽出一部分时间,给《前卫文学》写一个短篇创作。 荷门很兴奋。 但是提出一个问题: 发表时用什么笔名? 当然用我一向用惯的笔名。 可是,你目前正用这个笔名在四家报纸上写四个黄色连载。 关于这一点,我倒并不像你那样认真。我认为笔名只是一个记号。读者决不会只看笔名而不看文章的。福克纳在写作《喧哗与愤激》之前,也曾写过几部通俗小说,浪费很多精力,企图迎合一般读者的趣味。等到他发现自己的才具并不属于流行作家那一派时,他发表了《喧哗与愤激》。结果赢得批评界的一致叫好,并荣获诺贝尔文学奖金。此外,当年的穆时英,也曾以同一个笔名同时发表两种风格绝然不同的小说:一种是通俗形式的《南北极》;一种是用感觉派手法撰写的《公墓》与《白金的女体塑像》。至于张天翼,早期也曾写过不少鸳鸯蝴蝶派小说。所以,《前卫文学》不应该坚持这一点。事实上,、今天的香港文艺工作者几乎十九都曾写过商业化文字。我们应该重视作品本身所具的价值,不必斤斤于小节。

荷门瞪大眼睛望着我,似乎仍未被我说服。看样子,他不愿意撰写《潘金莲做包租婆》的人在《前卫文学》上发表文艺创作。 我的看法跟他不同。我认为重要的是作品本身。 不过,荷门既然有此成见,我也没有必要与他争辩。实际上,我之所以毅然答应为《前卫文学》写一个短篇创作,完全因为受了荷门那般傻劲的感染。他既然反对我用写通俗文字的笔名在《前卫文学》上发表作品,我也乐得趁此作罢。我已决心作一个文学领域上的逃兵,又何必再挤进去。于是我说: 这些年来,为了生活,写过不少通俗文字,即使想认真写些东西,恐怕也会力不从心,与其糟蹋《前卫文学》的篇幅,不如藏拙。 荷门摇摇头说: 我对你的创作能力有绝大的信心,问题是:我不赞成你用撰写《潘金莲做包租婆》的笔名来发表严肃的文艺创作。

既然这样,就算了吧。 麦荷门用叹息解释一切。我向伙计要了一杯酒。逢到这种情形,只有酒才是真正的朋友。我们不再交谈,好像有意在沉默中寻找些什么。两杯下肚,麦荷门吩咐伙计买单,说是要到印刷所去看看,先走了。我立刻感到一种无比的空虚,用眼对四周扫了一圈,茶客虽多,我却十分孤独。 忽然想起杨露。身上现款不多。走出兰香阁,到一家报馆去借支稿费。 主持人摇摇头,表示没有办法。我很生气,愤然离开那家报馆,去到另一家,借支两百元稿费,雇车去湾仔。 杨露见到我,说我在生气。我不加否认,杨露就夸耀自己的聪明。其实,她弄错了。她以为我在生她的气。 我邀她出去喝酒,她一口答应。 在一家东江菜馆吃盐煽鸡时,杨露仰起脖子,将半杯白兰地饮尽了。她的酒量并不太好,忽然酒兴那么浓,不会没有理由。我为她斟了半杯,她说:

下个月一号起,我不做了。 跳槽? 不是。 对蜡板生涯感到厌倦? 不是。 既然这样,为什么忽然有辍舞的念头? 嫁人! 谁?你的对象是谁? 一个年轻的舞客,你没有见过。 这年轻两字犹如两枝箭,直射我心,又刺又痛。我举起酒杯,一口将酒喝尽,心乱似麻,只是不开口。杨露说我醉了。我摇摇头。杨露用纤细的食指点点我的脸颊,说我的面孔红得像舞台上的关老爷。我知道我很激动;但是杨露竟视作酒的反应,我难免不感到失望,因为杨露对我的感情全不了解。 你家里的负担可不轻?辍舞后,他们的生活费由谁来负担? 我不能为了他们一辈子不出嫁! 他们必须活下去。 这是他们的事。 听语气,杨露对她的父母颇不满意。几经询问,才知道杨露曾经为了自己的婚事与嗜赌的父亲吵过嘴。

杨露的固执,犹如一棵松树。就一般情理来说,她的反抗不但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不过,对于我,事情的突如其来,一若淋头冷水。我一直以为杨露对我有特殊的好感,现在才证明不是。我与杨露间的感情等于一张薄纸,用蘸着唾沫的手指轻轻一点,就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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