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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问题一二五

为什么许多军婚都是十年后才离异? (安德香.布胡科) 根据早前一项调查,夫妇离婚率最高的阶段是结婚三年前后;结婚七年后,离婚率陡降,而且自此之后逐年走低。可按照军方的说法,如果夫妻二人中有一方在军队效力,则其离婚高峰出现在结婚第十一年。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 按照《军婚离异配偶保护法案》的规定,倘若军婚离异,则军人的前配偶可从军人的退伍金中获得赔偿。从这一点,我们可以想到一个说得通的假设。保护法案规定,军婚十年后,军人的前伴侣可按一定比例获得军人的退伍金,这笔钱将由国防财务会计服务局直接支付。等到十年之后再离婚,军人的前伴侣就能够靠着退伍金获得补偿,用不着再靠军人养活。 我们观察到,正如人的特征和偏好会影响到人所做的决定,婚姻伴侣非正式市场也有可能受到这些特征模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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