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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三章

何妨错到底 席絹 7160 2023-02-05
很少有机会可以欣赏到单夜茴惊慌失措的表情。 校警说今天没有任何学生在上课时间由大门口出入,但晓晨就是平空不见了。打她的手机,却是关机的情况。她会消失到哪儿去? 由早上着急到放学,才在前来接她们放学的司机口中得知晓晨在中午过后已回到家。发生了什么事吗?还是晓晨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回到单宅,她慌忙的冲上三楼,奔入晓晨的房间,连母亲的叫唤也充耳不闻。 直到亲眼见到晓晨无恙,她才放下悬了一整天的心。 妳还好吧? 单晓晨站在阳台上,一杯刚送来的蜜桔茶袅袅攀升着白色烟雾,春风暮霭在向西的窗口投掷入一地的金黄。 做什么这么慌张?她问。 早上妳說在保健室休息的。将书包手袋放在一边,她也走到阳台,金色阳光遮不去她的苍白。

坐在围墙上,不小心掉到外边,觉得这种好天气不该用沉睡虚度,所以我四处逛了逛。倒了一杯,招呼妹妹过来坐着。 喝看看,照着我妈咪留下的笔记煮的,风味独特,外边买不到哩。 单夜茴依言喝了一口。 加了薄荷? 嗯,妳的味觉永远那么敏锐。 姊妹俩各自品啜完第一杯桔茶后,单夜茴终于问了: 妳去了哪里?与谁一道? 在市区晃了大半天。妳怎么肯定我有同伙呢?单晓晨有趣地问。 妳太随兴,若没有一个触因,妳会宁愿在墙头上待一天。触因往往不脱人的范围。与姊姊一同生活了近十七年,又朝夕相处,彼此的了解之深,再也没人比得过了。 喔,那猜猜什么人会触动我跷离学校。 不知道。她回答得极为小心。 单晓晨伸展着双手,别有所指地道:

单晶晶与吕艳若还没有本事触动我。何况,现下的我比较习惯当单夜茴哩。 我。单夜茴垂下头。妳反对我这么误导她们吗? 我反对有用吗?她轻嗤。 只要是对的,我一定会去做。柔雅的脸蛋上镶着坚定意志的眼。 所以我没说什么不是吗?轻盈的跳坐上栏杆,捧来一株火焰草,摘除了几朵已凋零的花。 她处世的态度一向如此,没对什么东西在意过。妹妹的百般守护也不会招致她特别的感激,她不觉得把自己生命的价值耗度在别人身上是件伟大的事。 人各有命,身家的优劣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但生命的进行方式则可以。若有人兹兹念念着守护自己以外的人,那便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背叛,更别说这种守护不是建立在父母亲长的不得已关系上了。

那个唐劲身上也带着些许这种气息。但因为自主性极强,在守护他人的念头下,亦不忘成就自己,这还好一些。但夜茴几乎要为她失去自我了。这事一直让她感到厌烦。 她认为自己仅能忍耐到高中毕业。是的,明年毕业后,她将独自前往美国读书。而夜茴想在国内升学、到国外读书都可以,就是不许到美国,到有她在的地方。 现下,却多了一个唐劲。 他会是昙花一现的过客吗?似乎不会是。 直觉明确的告诉她:这人会往她生命中出现很久很久。这是什么意思呢? 在他独断的认定她是单夜茴的情况下,他的态度偶尔高傲偶尔温和,并不时的破功哈哈大笑。说破功,是肯定他这个人并不会轻易大笑。混商界的人嘛,总是皮笑肉不笑的居多,更别说他曾与哥哥共事好几年了。哥哥是典型的笑面虎,笑得极为深沉。能合作愉快,表示此二人隶属同一国。

倘若他发现她是他口中的晓晨小姐时,又会如何?想必相当精采吧?足以精采到令他恨她一辈子。 真是扰人的答案呀。 晓晨,不舒服吗?夜茴担心的看她拧眉,表情由欣悦转成阴郁。 单晓晨回过神,对妹妹轻笑: 替我倒一杯桔茶好吗?谢谢。 好的。 倒着桔茶,不断思索近来有什么事值得晓晨深思不已?答案只能靠自己找,她早已明白。 看起来随和恣性的晓晨,并不轻易说出心中所想的任何事,反而总爱与她进行打哑谜式的对话;这种对话极伤脑筋,而且有心偷听的旁人永远不会明白她们姊妹到底在谈什么事。 她的母亲,则是最被困扰的人。她总是听不懂她们在讲哪一国的语言。所以近几年来,王秀佳已成了听壁脚的习惯,转而向女儿询问远比较有答案。

晓晨有什么心事呢? 可能得静观一阵子才会找到答案吧?单夜茴告诉自己。坚忍的意志力,往往这么养成。 每个月,至少要有一次前往莫家作客:这是外祖父未离开台湾前立下的规矩。以前是怜她与大哥自幼失恃,恨不得接他们兄妹回莫家就此住下,可惜单家不肯,便只好折衷立下这个规矩每月至少要回莫家聚一次。 春假放了整整一星期,理所当然要去莫家住上几天。以往一向是没要夜茴一道去的,但看着秀佳姨近来因为吕艳若事件神经质不已,徒增了夜茴的压力而无从抒解,便开口要她同去。 夜茴没有太兴奋的表情,反倒秀佳姨像中了头彩似的欢天喜地,花了好几天告诫女儿切切不可失态,一定要好好与莫家人相处,一定要表现出最好的一面,一定要如何又如何。

亏得夜茴耐力强,还可以轻松的在炮轰下准备完小考。 莫家,位于板桥一处高级住宅区,日式风味浓重,建筑平实沉稳,在松柏遍植间林立;宅子并不大,约莫二百坪左右。一向只有长子住在此中,孕育下一代;其他兄弟各自到喜爱的地点建立自己的家园。因此,莫宅有其代表性的意义大于实质的意义。不取向于气势煊赫,而在于家训静以修身,俭以养德;淫慢不能励精,阴躁不能治性。因此,若硬要以华丽与否来与单宅比较,莫宅无疑是比不上单家的金碧辉煌。 觉得如何?姊妹俩走入茶室,佣人奉茶后退下。纸门拉开,正好观看一片好景,在风铃声的伴奏下,宁静沁入心臆。 很好的地方,房子也保养得很好。单夜茴看着身边一幅行书,细观了一会,才看得出是诸葛亮的诫子书全抄在上面了。

木质的好坏,需要经过年代的洗礼才能知道优劣。单晓晨摸着光可鉴人的红木桌。 有几辆车由大门口滑向车库;她们坐在茶室一隅,正好可由树丛的缝隙中看到车库的大门,却因为角度的关系,外人并不易察觉这边是否有人。当初把茶室设计在这一边便是这个用意。 莫宅,在平实的设计下,是一处很有防御性的堡垒。 车库里走出来的人有单晓晨的大舅、二舅,以及几个穿着像白领阶级的年轻男人,两位舅舅的秘书,还有唐劲。 春假耶!办公办到家里来了?今天四月五日,总要给人家放扫墓的假吧?一群工作狂!即使力争上游也大可不必这么鞠躬尽粹。 他是谁?注意到晓晨的眼光始终定在某一点,夜茴警觉的问着。 他叫唐劲,一个有趣的人。

看不出有趣的模样。说危险远比较恰当。 单晓晨站起身道: 妳坐一会,我去去就来。轻快的步伐已快速迈向东厢书房的方向。 单夜茴微拧着眉,心下有不好的预感。那男人,很老了呢,在她们十七岁少女的眼中,简直算是上一辈的人种。晓晨对那人的兴趣,不会是在男女之间吧? 人还没奔跑到东厢的范围,差点在回廊的转角处与人撞个正着。幸好她的反应能力还算好,及时顿住身形。 嗨,妳是莫家的小姐吗?一名长相斯文的年轻男子问着。 有什么事吗?单晓晨看了眼他手上的公事包,知道他也是来谈公事的人员之一。才刚进门,只怕不知道书房往哪儿走吧? 在下何东毅,在莫氏财务部担任特助一职。 喔。书房在那边。她突然灭了前去打招呼的兴致,懒懒的指了路,决定上楼找二表哥的女儿玩。

可以知道小姐的芳名吗?何东毅随她走了几步,似乎把与她闲扯淡当成大事。 很烦,总是有这么多这样的人。 如果我不姓莫,你就不会问了吧?她没回头。 何东毅从她身上的名牌休闲服打量到她举止间的贵气;向来不会看错人的利眼肯定眼前这名小女生绝对是个千金小姐,并且十足充满了莫家特有的冷淡中见优雅,才教他一进门就移不开眼。 如果妳不姓莫,我还是会问。只是事情会简单得多。何东毅料定她即使不是莫家千金,也绝对与莫家有极深的渊源。 何特助,诱拐未成年少女是有罪的。冷淡的戏谑声在他们身后传来。 唐特助,特地过来迎接我的吗?真不好意思。语气已无刚才的轻松,同样的冷淡与戒备。 不客气。唐劲慢吞吞的回道。眼光越过他,看着他身后的小丫头对他挥了挥手,走开了。

因此当何东毅分神再看向小女生时,早已无伊人芳踪。是呀,有人这般杀风景,再怎么殷勤也博不到伊人一灿。他没好气的道: 我知道书房怎么走。大步先行走去。 唐劲耸耸肩,不在意的缓步跟在后,一心只想着那丫头何以会出现在莫宅。陪大小姐回来吗?等曾定要问她一问。 许久没见她了。平时忙于公事,不可能会兹兹念念,但怎么会才见上一眼,思念的感受欲如此深刻? 不会是动情了吧?天!十七岁的小女生哩,相形之下,他看起来简直像变态的中年叔叔。 喂,你不动千金小姐的原则还在吧?进书房前,何东毅突然这么问。 他们两人同是莫氏大力栽培的新一代菁英,能力都极为出色,但价值观的南辕北辙使他们永远无法契合。 我不会动莫家的千金,但不代表会允许你去动。 这算什么?以守护神自居? 她值得更好的。虽然单夜茴是庶出,但好歹也是千金小姐的身分,更是靖远承认的妹妹之一,他是保护定了。 夜茴长得可爱,但并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捞,他怀疑何东毅明白了这一点后,还会追求她。与其任由他瞎撞瞎追的去伤了一颗少女心,还不如趁早阻止。对两人都好。 你也看上她了,对不对? 我没有你的变态,连小女生也不放过。越过他,走入书房,不再谈这无聊的话题。 变态?拜托,他才二十六岁耶!与小女生绝对差不了十岁,这位道德家的标准未免太严苛了。 何东毅喷出不以为然的气,再一次证明两人彻底八字不合,喔不,更明白一点的说:简直是生来互克的。 莫宅的后院墙边,绵延了一整排的瞿麦类花草;正值春季,映在灰墙白缝上,红红紫紫的缤纷煞是鲜活明艳。有几株较不安于室的软茎,便攀上了墙,执意要站上墙头观望外边的天地;怯生生的花朵开在墙上,迎风招展。 启动洒水器,随着水花旋转喷洒,轮序滋润大地的同时,单晓晨也找到了新的玩乐,在水波中跳跃自如,像在跳绳。 唐劲办完了公事,才想向佣人探问她的去处,就在回廊一端,看到她像戏水精灵似的在水花间跳跃,一时看得失神。 阳光下的她,脸色仍是稍显苍白,但水花映着阳光闪出华丽的彩虹光影,使得她明媚了起来。 春天的丽景,青春芳华正盛的少女,多么恰当的画面! 她先发现了他,远远的在那边挥手,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他含笑走了出来,眼光不能稍移寸许,因为看到春风拂动她短发,送来了几片沾了水滴的花瓣缠绵在她发顶不肯离去。 嗨,忙完了吗?她掏了一些水净手,却苦无巾帕拭干,徒然的挥动青葱十指。 来这里渡假?想必大小姐人也在这里了。他拿出手帕给她。 大小姐是正在这里没错,你挺有眼福的。她指了指她站立的地点。 将手拭干,并没有将手帕还他,随他迈步走向西翼的花园,摊着手帕看着灰蓝的花色,再对角折成三角巾,随意绑在手腕上。 很配我的休闲服对不对? 他笑,伸手拿下她发上的花瓣。 我小时候来过这里。他指着这一片玫瑰园说着。那时觉得这房子好大,花好多,像公园。 以前这地方是妈咪私人的花圃。现在都交给园艺公司打理了。她低下头闻着玫瑰的清香味。 妳叫她妈咪?他扬眉。 户籍上都是她的女儿呀。她再走向百合花的区域。 她过世时,妳才四岁,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吧?莫君怡,一个永远让人缅怀的奇特女子。 有录影带、录音带、日记、手记小时候没长记忆,但因为有留影留声,每每看看,又可与记忆中模糊的片断做结合,所以非常深刻。 越过了绣球花区,来到兰花与水仙共生的区域。有一朵春花剑兰开得好笔挺旺盛。她伸手攀折下来,递给身后的他: 来,送你,就当是见面礼。 妳他楞住,影像在一刹然间仿佛与多年前叠合。一个温婉巧笑的公主,攀折了一朵花给他就当是见面礼,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要收下喔,这是礼貌。 伸手握住她手腕,拉近两人的距离,橙黄花色的春天剑兰杵立在他们中间。 妳怎么。为什么她们都说着相同的话?她甚至不是莫君怡的女儿! 为什么你一脸震惊?她睁大眼,身体因为与他太过接近而微微颤动。她从没与外人这么贴近过,有点不自在,却又不会感到太过讨厌。 你让我想起了君怡姨。 你见过我妈咪? 嗯,十九年前,也是在这里。她送我一朵兰花,忘了什么品种,白色的,一株数十朵,蔓延成长条形。他将兰花接过,却没放开她的手,就这么自然的牵着她散步。 那大概是紫罗兰吧。她看着交握的手,缓缓说着,不让急促的呼吸传到他耳中。 妳也喜欢种花吗? 不,我儿喜欢翻看妈咪留下来的杂记,那些笔记本可以让我学习很多。 想必是。我会同意照顾晓晨小姐,不无是对君怡姨的移情作用。 那你有在晓晨身上看到妈咪的影子吗? 他停下步子。 没。那毕竟是久远的记忆了,并不易串联。倒是千金小姐的气质都相当一致。即使活泼如妳,动作行止仍有天生的优雅,是真正的淑女风范。 赝品也可以是上等货?她一手攀上他肩,靠在他肩胛上俏笑。 妳自卑过吗?他没拨开她,这简直悖离了他不与人肢体相触的原则。但感觉极好,极自然,低下头看着她明眸皓齿如花娇靥,总要再三克制才不会又失神了去。十七岁的小女生哪,再过个三两年,恐怕要出色得祸国殃民了吧?不知谁会是那个受害者? 晓晨迎视他探索的眼。 我不会。何况别人羡慕我都来不及。我再不知足,老天必定会亲自劈我下地狱呢。这人!随时不或忘探视敌情哩。 人不可能没有私心。 我还这么的小,不懂心机算计。她天真的道。 要说这一双灵活的眼不懂算计,白痴也不信。他拉她到前头的回廊坐着。这边是西厢的尽处,很清幽,几乎与尘世隔绝般的没有人声、车声喧哗。 太固执的人就算智商高也常会不知变通而表现得像白痴。 他对她的暗讽不以为忤,敞开了外套,拉松了领带,舒适的背靠着廊柱,慵懒的任春天阳光洒满身。能与小女生聊天也不顾代沟深重,真是不可思议。 绝大多数锦衣玉食养成的千金小姐们,不知人间疾苦,好逸恶劳,满口不是名牌就是渡假出国,或比较男友丈夫的成就;高傲得目中无人,无礼得惹人避而远之。但也有一些出自严格教养的千金小姐,学识丰富、有礼、冷淡、优雅此类中人大抵不出木头千金之流,甚至内向胆怯。 莫家的教育一向严格,教养出来的子女虽有天生的贵气,却不凌人。对人的本体抱持一种不分贵贱的尊重,因此他们可以历经五代的富裕而未见衰败。莫家的一行一止,是单家努力要师法的。但看在唐劲眼中,真正是东施效颦。端看单家第三代就知道成果如何了。除了靖远、晓晨,以及眼前风格卓然的夜茴外,其他简直专生来印证惨不忍睹这句成语的。 夜茴的特别,大概是自幼与晓晨玩到大的关系吧?否则依她有那种没大脑的母亲而言,能教出什么有特色的女儿? 不可否认,夜茴的影像深深烙印在他心版,比晓晨小姐更重上那么几分,更是分去了他所有的注意力,快要不务正业起来了。 他想追这个小女生吗?不会的!她这么的小。 但若没有特别的感觉,以他忙得分身乏术的情况来说,根本不该分出不必要的时间来浪费在她身上了,毕竟他已能确定单夜茴对晓晨构不成威胁。 那么,此刻他耗在这儿是做啥? 不期然的,他心中自动跳出一首诗,缓缓回旋在胸臆。那是什么诗?模糊的搜寻,一直找不到明确的字眼来唱起,是什么呢? 我是那上京赶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妳的倒影 而春天是爱笑 明天我的路更长 好不容易找出那最贴切的黄河,却再度震惊于那早已是先一步由夜茴口中吟唱出的小调。 那是温瑞安的黄河,他一直在找寻的字句。 她在春风下微笑,坐不住的轻盈身形又穿梭在花间寻芳,一次又一次的唱着、唱着,也在他心臆震着、震着。已经没法再有理智,没法再有心魂,像是来自沉睡深处骤然敲来一声巨鼓。他知道,有些事情改变了,并且再也回不了最初那无风无雨的淡然了。他只能陷落。 应和着她正吟唱的诗,他默念着最末字句: 就是爱情与失恋 使我活得像乱石刻云惊涛裂岸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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