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悬疑小说 失踪之后

第16章 第十六次心理咨商

失踪之后 雪薇.史蒂文斯 7215 2023-02-05
医生,我考虑過妳的建议,可是我觉得没效。我知道,没有人是真的想伤害我,全是我的想像力在作祟。如果我照妳建议,写下所有可能想伤害我的人,我倒觉得这种方式太无俚头了。对付疑神疑鬼,我有自己的办法下一次我又疑神疑鬼了,我会在心头写下可疑的人,如果实在连一个人名也想不出来,我会觉得自己好驴,这样总比疑神疑鬼的感觉好。 对了,妳围的这条蓝色围巾和妳的眼睛很搭调。妳虽然上了年纪,黑色高领衣搭配窄长裙,打扮还算时髦,这样的造型算是高雅不对,应该是流线形。这样能透露妳的个性没空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连服饰的选择也一样。我的服装风格向来保守,和我妈正好相反她的风格偏向好莱坞家庭主妇(Hollyood Housewife)。克莉丝汀娜就不一样了。克莉丝汀娜是我的私人购物导师。在我被绑架之前,她一直想诱导我开放一点。

可惜,她拿我这个闷葫芦没办法。我平常不爱逛街,对她最爱逛的那种名牌店更是避之唯恐不及。我最心爱的套装是有天路过橱窗,一见就喜欢,非买不可的意外产物。如果碰到我非出席不可的场合,我会去克莉丝汀娜家求救。她会东跑西跑,从衣柜扯出一堆衣服,拿着围巾和项链套上我的脖子,称赞我穿这件或那颜色多好看。她喜欢帮人搭配服装,我则喜欢有人帮我做决定。 对于旧衣服,克莉丝汀娜更是慷慨。新衣服进她家一个星期,她就厌倦了我的衣柜里有很多她不要的东西。我下山以后,她想送我衣服,我为什么对她那么生气,我实在想不通。 我发现妈清光了我的衣柜,所以去善心义卖店大肆采购一番。我买了一堆大了几号的慢跑装和运动长裤,我妈看了是瞠目结舌,好好笑。我不在乎衣服的颜色,只要质地柔软,穿起来暖和就好,而且是越宽松越好。

变态狂喜欢看我穿淑女装,每天穿那种衣服让我觉得好暴露。我现在的穿着会得到什么评语呢?没有人会心动到想一探衣服里面的风光。 星期天早上路克打电话来,问我想不想聚一聚,一同带狗去散步。我脱口而出的是不要!我来不及编个理由推脱,他就开始细数餐厅里的大小事情。 一想到和他见面,我就心里毛毛的。要是他想碰我,我又畏缩呢?他那种受伤的眼神我已经看了两次,不忍再看第三次。假如他不想碰我呢?是不是代表他的心已经飘走了?既然我已经拒绝见面,我怀疑他会不会再提议一同散步。我不敢确定自己下一次会不会比较勇敢,只知道我不希望他停止邀约。后来我终于逼自己带艾玛出去散步,我还是一直想着路克。如果和他一同出来,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隔天早上,我不想再以松垮垮的慢跑装伪装自己,而是从地下室搬出克莉丝汀娜几个月前留在门阶上的那箱旧衣服。穿上褪色牛仔裤和鼠尾草色的毛衣,照着镜子,我才赫然发现自己多久没照过镜子了。 我穿的又不是性感装牛仔裤宽松,毛衣也不紧但我好久没有因为喜欢某种颜色而看中某件衣服,隐隐约约曝露曲线的衣服也好久没穿过。看着镜子里穿着克莉丝汀娜衣服的陌生人,我一时之间几乎看见从前的我,吓得我想剥掉全身衣服。幸好艾玛在我脚边哼哼叫,急着出去散步,我才没换掉。我不在乎她的外表,她也不在乎我穿什么。 我失踪期间,艾玛住在我妈家我能做主的话,她家绝对不是我的首选,而艾玛一定也不肯去。事后我得知,路克和我的几个朋友主动要照顾她,被我妈婉拒了。我问她为什么要收养艾玛,她说:不然我怎么处理她?把她送走了,别人会讲什么闲话,妳能想像吗?

我自由以后,她第一次看见我时情绪好激动,竟然漏尿了即使她小时候也没有失禁过而且她抖得好厉害,我以为她快心脏病发作了。我蹲下去抱她,她把整个头伸进我怀里,呻吟了好久好久,对我道尽辛酸。她的确有诉苦的权利。别的不说,艾玛被我妈拴在后院的槭树,而她一辈子从没被限制过行动。妈说她在苗圃里乱挖土。那也难怪她大概以为被打进狗地狱,想挖地道逃生。 从艾玛超长的指甲判断,她过去这一年大部分时间都被拴在树干上。她的毛凝结成块状,炯亮有神的眼睛也变得暗淡无光。我在门廊上找到一袋子狗食最便宜的一种而且有发霉的味道。 她以前每天晚上陪我睡觉,我一天带她出去散步两次,有时候三次。所有品牌的狗玩具和狗点心,她都享用过。天气太热时,我不让她上床,所以为她准备最柔软的狗床。我安排上班时间也不忘考虑到艾玛,避免让她孤单太久。

我被她受到的待遇气炸了,很想找妈妈来理论,但我当时才刚回家,所以忍了下来。如果与人相处像在泥地匍匐上山,和妈理论就像背着沉甸甸的背包匍匐上山。更何况,我又从何骂起?总不能说:嘿,妈,下次我被绑架,我的狗不归妳养。 后来搬回自己的房子,艾玛喜欢待在屋外,但只过两三天,她记起了过去的好日子,现在大概趴在沙发上的软垫大流口水。她的毛恢复了晶亮的金色,眼珠也变得神采飞扬。只不过,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散步时,她比从前更喜欢黏着我,如果跑太远了,她每过几分钟会跑回来找我。 我不认为我妈是故意虐待我的狗。假如我指控她虐待动物,她一定会大惊失色。她不曾打艾玛就我所知是没有我猜她也打不下去。然而,长达一年的时间,她没有爱护艾玛,就我而言那和肉体上的伤害一样惨痛。妈永远不会理解的是,欠缺爱心也是一种虐待。

婴儿死后,我集中所有精神去恨变态狂,借此隔绝丧女之恸,变态狂则强迫我继续做家事,好像小孩从没出世过似的。 我过了大约一星期的行尸走肉日子,有一天接近正午,他去外面劈柴,提早为冬天做准备。我认为那时接近七月底,但我无从确定。人生有目标的时候,日期才有意义。有时候我忘记在墙上做记号,那也没关系我知道我被绑架将近一年了,因为他开门时,我闻得到土地被烤热、冷杉暖烘烘的味道。我被绑架的那天也有同样的气息。 他出去劈柴,我在里面为他的衬衫缝扣子。我不停偷瞄婴儿篮的方向,却只看见她的毯子整齐挂在床边,这时缝衣针没有穿过衣服,反而刺进我的手指。 过了二十分钟左右,他回屋里说:我有任务要交代妳。 他以前只叫我帮过他一次,就是处理死鹿的那天。他示意要我跟他出去,我的双腿变得软趴趴,不听使唤。我一手拿着他的衬衫,另一手拿针,两手停在半空中,眼睛盯着他。他的脸布着薄薄一层汗光!我分辨不出他是气得冒汗或累得流汗,但他说话时的语调不含喜怒的成分。

还拖拖拉拉的?太阳快下山了。我跟着他走出去,看见一堆冷杉树干,他回头说:给我仔细听好,我劈好柴以后,妳的任务是把薪捡起来,搬去旁边堆好。他指向小屋旁边叠了半个房子高的材堆。 有时候我在屋里,他在屋外,我会听见链锯呼呼响的声音,但我这时看不到这片空地边缘有新砍下来的树干,也没看见拖曳树干留下的痕迹。在他劈柴的地方,有一个独轮推车挨在树干旁边,所以我猜他一定是先去森林砍树,把大块大块的树干推回来,等着劈成比较小块的柴薪。 树干堆放处距离叠柴薪的墙边只有大约三、四公尺,我觉得比较省事的做法是在砍树的地方直接劈柴,或者把大块树干推到墙边去劈成小块再叠起来。我认为他只是想自我炫耀,心态类似上次叫我帮他解剖野鹿的情形。

自从婴儿死后,我苦无外出的机会。我一面捧着柴薪去叠起来,眼睛忙着搜寻最近翻土的迹象,可惜没找到。我只朝河流的方向匆匆一瞄,小婴儿裹在毯子里晒太阳的往事就让我无法承受了。 我们忙了大约一个钟头,我抱着一把木头去堆好,然后回来站在他背后不到一公尺的地方,等他挥完斧头,让我有机会靠过去剪木柴。他脱掉了上衣,背部汗光闪烁。他停下来喘息片刻,背对着我,斧头扛在肩膀上。 这事不能让我们分心,不能妨碍到最终的目标,他说。大自然自有规画。他在扯什么?我也有我自己的规画。他高举斧头,斧锋反射着日光。我们及早发现她是弱者,反而是件好事。 我恍然听懂了,结冰的心在我的胸腔内瞬间粉碎。他继续劈柴,向下挥舞一次就小哼一声,利用劈柴的空档说话。

下一个会比较坚强。 下一个。 还不满六个星期,不過妳已经复原了,所以我准备提早让妳怀孕。我们今晚就开始。 我呆若木鸡,脑海却激荡着一声惨叫。以后有生不完的小孩:永无休止。 他把斧头举到头上,准备再劈柴,斧头的银光在艳阳下闪动。 怎么不吭声,安妮? 话才说完,斧头劈进一块木头,卡住了,我才不必回答。他一脚踩上木头,拔出斧头,然后把斧头靠在他右边的原木堆。他用脚踩住没劈开的那块,身体因而和斧头的位置稍微错开,他接着弯腰下去,想徒手扳开木头。 我轻轻从背后走向他的右边他的身体这时偏左。我一伸手就能弹掉他背上的汗珠。他闷哼着,使劲想扳开木头。 哎哟! 我呼吸暂停,看着他用嘴巴含住手指,想吸出小木片。如果他转身,我和他会面对面。

他再弯腰下去,继续扳着半开的木头。我维持在他的正后方,和他面对同一方向,聚精会神看着他的背,当心他突然转身。我的手伸向斧头。我双手抚摸着暖而平滑的木柄,上面仍沾有他的汗水,然后我紧紧握住。我举起来,扛在肩膀上,斧头的重量感觉沉沉笃笃。 他一边用力一边说话:明年春天又能再生一个。 我把斧头举得高高的。 我大叫:闭嘴、闭嘴、闭嘴!同时劈向他的后脑勺。 斧头砍出一种怪到极点的声音,湿湿的叩一声。 他维持弯腰的姿势几秒,然后脸朝地栽下去,压住双手和劈开一半的木头。抽动了几次后,他再也没有动作。 我气得发抖,弯腰过去咒骂:去吃屎吧,他妈的臭人! 森林好安静。 血顺着他的头侧面流下来,在金发中画出一道红痕,啪、啪、啪滴在干地上,累积成血塘,急速扩张,随后滴血声停止。 我等着他转身过来揍我,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心跳减慢下来,我总算能深呼吸几口气。我并没有把他的头劈开来,斧头只嵌进颅骨一半,伤口周围的金发被染得血光闪闪,有些头发好像被砍进脑子里。飞来一只苍蝇,降落在伤口,在四周绕来绕去,接着又飞来两只。 我双脚乏力,倒退着走向小屋,以颤抖的双手搂着自己。让我看得出神的是斧柄朝天、头发红成一圈的景象。 安然进入小屋,我剥掉汗湿的洋装,跳进莲蓬头下面,水热到几乎烫伤皮肤。我剧烈地颤抖,在浴缸尾坐下,双膝缩向下巴,双手紧紧抱腿,让肌肉停止抽搐。大水哗哗冲洒我低垂的头,宛如炽热的洗礼,我则摇晃着全身,极力去理解自己刚才做了什么事。我的头脑无法认清他已经气绝身亡的事实。像他这种人,如果不用银弹、十字架和木桩穿心而过,怎么杀得死?如果他没死呢?刚刚应该检查脉搏才对。如果他正要走回小屋呢?尽管热水直灌,我照样发抖。 我慢慢打开浴室的门,以为他会飞扑过来。大片蒸气飘进无人的屋里。我慢慢捡起地上的洋装穿上。慢慢走向小屋门口。慢慢把耳朵贴在凉凉的金属门上。静悄悄。 我转一转门把试试看,祈涛刚才进门之后没被反锁。门把动了。我只开两公分的门缝,向外窥视,他的身体在空地的中间,仍维持同样的姿势,但太阳移动了位置,斧柄的影子也像日晷一样移动。 我的双腿采取备战状态,以防万一,可以拔腿就跑。我从他背后悄悄走过去,每隔两三步我会停下来,睁大眼睛,拉长耳朵,注意他的动静。终于走到他身边了,他的身体依然压着双手,姿势别扭,也让他的身型小了一号。 我憋住呼吸,一手伸向血河另一边的脖子,检查他的脉搏。他死了。 我慢慢向后退,然后在门廊上的摇椅坐下,思索着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随着椅子每摇出吱嘎一声,我在脑海复诵着,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在炎热的夏日午后,这片空地弥漫着乡野情趣。春天的豪雨走了,河水声缓和成柔柔低吟,偶然穿插着知更鸟、燕子或蓝背坚鸟的啭鸣。有人横死的唯一迹象是蜂拥而至的苍蝇,越聚越多,盖满了伤口和血塘。他的话悠然进入我的遐思:大自然自有计画。 我自由了,却感受不到自由的气氛。只要我还看得见他,他依旧存在这世上。我一定要想办法处理他的尸体。该怎么办才好? 我好想干脆放一把火,把这个狗娘养的烧光光,但我顾及现在是夏天,这片空地万物干燥,引发森林大火就不妙了。挖坑埋葬?这里的土地又干又硬,掘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我不能只把他留在那里。即使我已经证实他没有生命迹象,我的脑袋拒绝接受他再也无法对我不利的事实。 不是有一间工作室?我可以把他锁进去。 我走回他的陈尸地点,稍微扳开他,让他侧躺,伸手进他正面的口袋摸索钥匙。我用牙齿咬住钥匙环,握着他两个脚踝,发现他的皮肤还有体温,我马上松手。人死后多久才会变冷?我没概念。他趴在大太阳底下,体温应该会维持一阵子。我被吓得再检查他的脉搏一次。 我再握住他的脚踝,假装他已经没有体温,想拖着他向后退,但我只能把他拖离他压着的那块木头。他的身体一触地,嵌进他头壳的斧头摇晃了一下。胃酸直窜上来,我硬吞下去,转身背对着他,试试看这样能不能拉得动。我只拉了三十公分就要停下来喘气。洋装已经湿透了,汗水滴进我的眼睛。虽然工作室不远,我却觉得远在空地另一边。我东张西望寻找替代的方法,瞧见了独轮推车。 我把独轮推车推过来,缩起脖子,准备忍受和他肌肤相碰的感觉。我的视线避开斧头的方位,抓起他的胳膊,总算拔出压在身体下面的双手。视线依然不看斧头,我抓住他的胳肢窝,以脚跟为支点,想用全身的重量将他撑起来,却只移动了几公分。我跨站在他的正上方,想从他的腰抱他起来,但我的力气只够抬高他三十公分,我的手就开始因施力过度而发抖。除非他复活,自己爬进独轮推车,否则这个办法行不通。 再想想看。如果我能找东西铺在他下面,我就有可能拖他进工作室。床下的小地毯不够平整。柴薪应该用防水布遮住防雨雪,但我在附近找不到防水布。照理说,防水布一定有,也许放在工作室里面。 他的这串绘匙好大一串,我试了五把钥匙,总算打开大锁。我的手抖个不停,活像第一次闯空门的小偷,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成功。 我有点以为会看见那头鹿还挂在天花板下面,但我四处看不见死鹿的踪影。我在冷藏柜上方的架子找到一张折起来的灯色防水布。捧到他的尸体附近,我打开防水布,思考如何让他翻身躺上去,因为他头上插着一把斧头。 可恶,斧头非拔出来不可。 我双手握住斧柄,闭上眼睛拉扯,斧头却不动如山。我再多用一点力气,骨肉紧咬斧头不放的感觉让我作呕。只能速战速决了。我一脚踩住他脖子接胸的地方,闭紧眼皮,吸一大口气,把斧头扭出来。我丢掉斧头,弯腰干呕着。 不再反胃以后,我在血塘的另一边跪下,把他翻到防水布上面。他改为仰躺的姿势,无神的蓝眼凝望天空,头在橙色防水布上画出一道血红的弧线。他的脸已经丧失血色,嘴巴合不拢。 我赶紧伸手合上他的眼皮并非对往生者表示尊重,而是因为我回想到被迫正视魔眼的那些日子。好,再忍受几秒,等我收拾他以后,再也不必看那对眼睛了。 我背对着他,揪起防水布的边缘,倾身向前,学牛拉车,背后是令人作呕的货物。我一路将他拉向工作室。门槛是个问题,因为在防水布上的尸体一直压不过门槛。我只好往回拉一些,把他推向防水布的中间,然后把防水布像餐巾一样对折起来。我握住对折的地方,扭着、推着、又拖又拉,总算把他弄进了工作室。慌忙之中,他一手掉出来,碰到我的膝盖。我丢下防水布,向后跳开,头撞到一根柱子,痛得我惨叫,但我顾不了那么多,一心一意只想完成这件事。 我把他的手塞回防水布,绕过他的身体,插向另一侧固定。我找到弹性绳索,紧紧绑住他的双脚和上半身,把他包裹成木乃伊,同时不断对自己喊话:他再也无法伤害我。但我全身每个细胞都不相信。 我口干舌燥,浑身湿透,头痛不已,全身上下因劳动过度而酸痛,离开时不忘锁上工作室,回小屋找水喝。解渴后,我握着钥匙躺上床,看着钥匙圈上的怀表。时间是五点将近一年来,我头一次自己看时间。 起初我的脑筋动不起来,只是聆听着秒针滴答响,直到头疼消退才想到,我自由了。操,我真的自由了。可是,我怎么没有自由的感觉?我杀了一个人。我是杀人凶手。我和他没有两样。 我处理掉的只有一具尸体。 我以为召开记者会可以一了百了,以为从此记者不会再来电骚扰,也不会再埋伏在我妈的货柜屋外面。重获自由后,头几次记者会当中,有一次旁听席有个秃头男,高举着《圣经》喊着口号:《圣经》说:汝不可杀人。妳会下地狱的。汝不可杀人。妳会下地狱的。人群不约而同惊呼一声,他则被其他民众拖走,接着大家把头转过来看我。照相机的闪光灯此起彼落,有人把麦克风伸到我面前。 妳对他的话有什么回应,安妮? 我望着群众,看着秃头男的背影,听见他仍不停呼喊着,当时我心想,我已经来到地狱了,混帐。 医生,我有时候但愿能和我妈讨论惭愧、悔恨、耻辱的心事,可惜一直没机会。我最拿手的是一肩扛下所有的过错,我妈最拿手的则是逃避责任。所以和她在电话上吵架之后,我还没有和她讲过话,她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络我。我并不讶异,但我以为继父韦恩肯定会来电。 可恶,最近我寂寞得要命,说不定会听从妳的建议,实验一下妳那种迎面对抗恐惧的方法。可是,我到现在还觉得身受危险,想想也觉得很笨。变态狂死了。我安全得没话说。好,现在请把这件事转告给我的心智。
按 “键盘左键←” 返回上一章  按 “键盘右键→” 进入下一章  按 “空格键” 向下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