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历史烟云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德国海军战略

第25章 二十四、为了提高当时潜艇的战斗力,您采取了哪些措施?

要回答提高潜艇战斗力的问题,就必须讨论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要发展一种真正的潜艇,就是说,要发展一种既能在航行中又能在攻击时真正潜在水里的潜艇。这种潜艇不会因为技术原因而被迫浮出水面,而且它首先应具备诸如水下高速等水中军事活动所必须有的性能。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当时各国正在使用的潜艇实际上是一种水面舰只,能在水下航行即潜航的时间是有限的。虽然它们与水面上的敌人相比,在这方面获得了十分优越的地位,但也失去了它们军事性能上的重要方面,即失去了它们对于战斗极为重要的尽可能高的速度。同样,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潜艇必须为水下航行提供作为动力的电池充电,所以它在航行一段时间之后不得不重新浮出海面。因为潜艇上给电池充电的柴油机在运转时需要空气中的氧气,同时必须能把它的废气排到大气中去。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怎样才能提高现有这种潜艇的战斗力,包括上面所提到的彻底解决具有水下高速的完善的潜艇问题,并能用这种潜艇来代替现有潜艇。自一九四三年五月以来,与敌人的防御力量相比,当时这种潜艇已大大处于劣势。 首先谈第一个问题。自一九三五年起,当德国制造出新式潜艇时,关于潜艇水下高速这一问题任何国家都没有获得解决。因此,在建造新潜艇时,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从多方面来改进现有式样的潜艇。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在以后的几年中,世界各国的空军将得到迅猛异常的发展。所以,我愈来愈认识到,空军的这种发展趋向,将来总有一天会限制潜艇水上活动的机动性,使得现有的潜艇打起仗来不能获胜。一九三五年人们还无法知道的这些事情,却在事隔八年之后的一九四三年出现了。

一九三六年发生了如下的情况:天才的工程师瓦尔特向我递交了一份用过氧化氢传动机来提高潜艇水下速度的设计方案。对于这种设想在技术上是否有前途,我当然一无所知。 但是,由于空军对水面作战的潜艇具有上述危险发展趋势,使我希望能拥有一种水下高速潜艇。这种愿望促使我尽我职权所能在海军总司令部支持瓦尔特先生。以后几年中,我在海军总司令部还是始终支持瓦尔特的设想。由于海军总司令部里也有一些人认为这种把英格林耐蚀铜镍合金应用到传动装置上去的设想是一种空想而加以拒绝了,所以,为了首先至少能造出一艘八十吨的试验艇来,必须经常设法帮助瓦尔特工程师。 事实上,这艘潜艇在但泽湾的头几次试航时就达到了二十三浬的水下速度。于是,海军总司令部在一九四○年一月命令建造一艘未来的大西洋瓦尔特潜艇的先驱艇。虽然这种新式潜艇的传动装置改变了,但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船形方面,基本上还是模仿现有的潜艇式样,而没有考虑到它高速的水下航行。后来在一九四二年一月十八日和七月十日,在巴黎我的司令部里,我与海军总司令部的代表们、瓦尔特先生以及受海军总司令部委托与瓦尔特先生合作的顾问瓦思先生进行了谈话。在谈话中我试图在总司令部里贯彻瓦尔特教授和顾问瓦思先生的设想,这获得了成功。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五日海军总司令命令重新设计一种完善的潜艇,其目的在于建造一种具有水下高速性能的、适用于大西洋作战的潜艇。

在我一九四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给希特勒的一份报告中,我再次提出加速建造瓦尔特潜艇的问题。在报告中我申述了要求尽快建造快速潜艇的理由。我指出,自一九四○年至一九四二年,敌人在大西洋的空中力量有增无已,我担心,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把潜艇从水面赶走,并迫使其长期潜在水下。尽管希特勒对我的担心不表同情他不相信,英美能投入这么多的飞机来持续不断地对整个大西洋进行监视。然而他还是完全支持我关于加速建造水下高速潜艇的要求,并决定根据当时正在建造中的试验艇的现有经验,再行决定是否能立即大量制造这种潜艇。 (见布拉西的一九四八年《海军年鉴》第四百九十二页) 一九四三年春天,在即将出现和已出现了潜艇战的转折点之后,我与瓦尔特先生以及海军总司令部负责该项工程的顾问们讨论时,我向他们说明了我们可采取哪些措施才能立即大量制造出这种完善的快速潜艇来。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需要立即将一种新型的高速潜艇投入成批生产,以便这种潜艇能尽快地大量制造出来,因为这时前线急需这种型号的潜艇。但是,从这次讨论中了解到,对瓦尔特式潜艇还没有进行充分的试验,所以还不能立即大量制造。用过氧化氢作为潜艇的动力带来了极多的困难,例如,燃料和氧气可能突然化合而造成危险,以致对这种潜艇的成批制造谁也不敢负责。 于是,那些海军潜艇功勋设计师们、部务主任许雷尔、部务管理布勒金以及海军建造部门主任厄尔夫肯建议,使电池扩大一倍来大大提高现有潜艇的水下速度,并采用新的水下流线型,使这种潜艇适应这种水下高速,这种流线型在最后几次试造瓦尔特式潜艇时曾经采用过。尽管这些潜艇的型式基本上是新的,但这种新型潜艇的动力装置依然是旧的,即使如此,但就电池而言,却显著地扩大了。因此,这种新型潜艇能够立即成批投入生产。

于是,我决定采取这一措施。电池扩大一倍,这就要求这种在大西洋作战的潜艇具有一千六百吨的吨位。 这时,潜艇的整个战术都转入了水下。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潜艇能在水下航行十八浬,并能以十二至十四浬的时速持续航行十小时。如果把这个速度与现有潜艇的速度例如,在潜入水下只有四十五分钟的情况下,仅能达到四至五浬的低速相比,那末,这种新型潜艇的巨大进步就显而易见了。由于普通的护航队的速度每小时还不到十浬,这种新型潜艇就能在水下对护航舰队进行攻击,就是说,可以绕到它的前面发起进攻。水下高速也使得潜艇能够摆脱水面战舰的追踪,尤其是当海面上掀起浪涛,潜艇在水下逆流而行时则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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