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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二十五

神秘佳人 賈德諾 14442 2023-02-05
梅森打量着拥挤的法庭,走到德瑞克和戴拉身边和他们低声说话。 地检署的汉密顿.伯格检察官代表检方亲自出庭,梅森低声说。那表示他是冲着我来的,他 法庭上通往法官办公室的门被打了开来,奥斯伯恩法官走进法庭,坐在法官席上。他说:被告露西儿.巴顿案,现在开始进行预审,各位都准备好了吗? 身材高大笨重、相貌威严,外型像只大熊一样的汉密顿.伯格检察官站了起来。 他说:庭上,我方已经准备好了。现在我要坦白地向庭上陈述,哈特维尔.毕特金的死笼罩了一些神秘的面纱,不过在此次调查庭中,我方只需要证明此犯罪事实的成立,以及被告的犯罪事实就好了。 我要向庭上直言,我希望这件案子里的证据能澄清一些谜点,而在此案终结之前,我会进一步提出,我方要求增加另一名被告。

他的声音相当具有说服力,造作的公正态度却能对陪审团造成颇有效的影响。 汉密顿.伯格说完,故意转身向着梅森。 梅森说:庭上,我方已经准备好进行辩护了,我方只要求对检方证人进行交叉诘问。 汉密顿.伯格厉声说:我必须提出一点,本案的调查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被告律师的干扰,这点甚至可以追溯到哈特维尔.毕特金被谋杀前。 梅森说:拿出证据来,不要试图让庭上产生偏见。 伯格大声地说:我没有试图造成庭上的偏见,他愤怒的声音透露出心中的不满。我只是要向庭上陈述,我方自始已受许多干扰。被告律师使用骗术使得我方的证人无法进行指认的工作。 梅森吃惊地问:什么骗术? 第一,拒绝站起来让证人指认,伯格提高了音调,让法庭里的人都能够听见他说话。第二,庭上,辩方律师躲进一个箱子里,以便偷偷溜出办公室,让

梅森面带笑容地说:那不是事实。 奥斯伯恩法官说:两位,两位,此时此地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间与场所,检察官如果有任何证据的话,请把证据提出来。 梅森说:他根本没有证据,他也拿不到任何证据的。 伯格沉着脸对梅森叫道:别说我没有!我待会就会让你瞧瞧我到底有没有证据了。我会证明,你为了躲避卡尔.艾佛特.高森的指认,躲进一个箱子里溜走并逃了出去,然后又和一个贴身保镖跑到一间汽车旅馆躲起来,直到警方找到并指认你,才让证人指认到你。 梅森说:拿出证据来。 伯格说:等到我试图证明的时候,你就会提出抗议说,我们的证据与本案无关。你知道你使得我们的手脚经常难以施展。 梅森说:如果你能提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任何事,我绝不会提出抗议的。

奥斯伯恩法官打断他俩的对话说:好了,好了,两位,本庭必须提醒你们,我们的时程表排的十分紧密。这只是预审而已, 汉密顿.伯格说:若庭上允许,我要求得到辩方律师的保证。我会让庭上相信,此次调查庭绝对是执法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我将摧毁辩方律师处心积虑布下的各个遁辞,让他露出真面目。我会 奥斯伯恩法官敲敲手中的木槌说:检察官先生,你必须避免做人身攻击。 伯格困难地克制自己,说:很抱歉,我已经被种种不正当的手段搞得有点失了分寸。辩方律师刚才已经提到,他在大众面前不会提出异议的。我想他不敢遵守,不过我还是希望 奥斯伯恩法官说:你有什么证据就提出来吧!在此,本庭并不同意接受不相干的程序,不过你该知道,本法院欢迎任何以正当合法手段而得到的事实。

伯格冷笑着说:很好。辩方律师已开始展现他的承诺了。现在检方要提出犯罪事实成立的初步证明,死者哈特维尔.毕特金受雇于史蒂芬.阿及尔,担任管家兼私人司机,他在五日下午遭到谋杀,被一把史密斯.威森编号S六五〇八八的手枪所射杀。检方传唤崔格警官为证人。 崔格走到证人席上,出示自己警察的身分,说明他任职于凶杀组。五日他接到报案,在南冈德拉街七一九号公寓的车库里发现了哈特维尔.毕特金的尸体。 接着,崔格对尸体做进一步的描述,说明发现尸体时现场的情形以及他们所做的各种调查工作。 伯格问:死者右手附近有一把手枪,是吗? 崔格说:是的,那是一把点三八口径编号S六五〇八八的史密斯.威森手枪。有人故意磨去了所有的枪枝号码,可是漏掉了一个没有擦掉。手枪的弹匣有五个还装有子弹,有一个是空的。

伯格拿出一把手枪问:是这把枪吗? 崔格说:是的? 庭上,我要求将此枪列为证物。 奥斯伯恩法官说:好,照准。 伯格继续问:警官,你说这把枪是在尸体附近发现的,是吗? 崔格说:是的。可是进行石腊测试后发现死者生前并未射击过手枪。此外,血是从死者的头部流出来的,手枪的下方有一滩鲜血。但是除了下方外没有其他血迹反应,死者的手部有血迹,不过枪上没有血迹。另外,在这把手枪的外部没有发现任何指纹。 伯格问:那么这把手枪的内部呢? 崔格说:我们在手枪的内侧发现了一枚清晰的男性右手食指指纹。 谁的指纹? 崔格说:是佩利.梅森的指纹。 那些指纹印在这里吗? 是的。 伯格以抱歉的口气说:庭上,也许这个介绍证物的方式并不正确。我应该将指纹制成图片,然后采集梅森先生的指纹来一起比对。不过,基于此项比对一定无误的观点,以及

梅森打断说:继续进行吧!检察官先生,照着你所要的方式去办,我不会打断你的。 伯格讽刺地说:谢谢。那么,如果崔格警官将那些指纹带来了,我方将把它们列为证物。检方证物编号A是从枪内部取得的指纹,检方证物编号B是梅森先生右手食指的指纹。现在请你叙述一下你采集梅森先生指纹的情形。 崔格说:那一天是六日星期四,我和高森先生到梅森的办公室 伯格说:他的全名是? 卡尔.艾佛特.高森。 你们在那里时和梅森先生谈过话,是吗? 这似乎完全离题了吧?检察官先生。 奥斯伯恩法官皱着眉说:伯格检察官,本程序是检方控告露西儿.巴顿小姐,你现在所问的问题好像毫无关联。 伯格说:我想我会把它们串连在一起,梅森先生并未抗议。

我了解梅森先生的立场。可是,我不想听到许多不相干或传闻的证据。 这并非传闻证据,而是本案的重点。 好吧,继续吧。 伯格说:当场除了你和高森先生之外还有谁? 还有本案被告露西儿.巴顿小姐,另外一位名叫亚瑟.考尔生的男士,他被怀疑是购买凶枪的人,还有个便衣警员。 梅森先生同意你采集他的指纹吗? 是的。 他是否对他的指纹出现在凶枪上这件事做任何评断? 他承认他曾经用一把附在一封信中的钥匙,在谋杀案发生当天进入露西儿.巴顿的公寓 奥斯伯恩法官打断说:等一下,等一下,虽然被告辩护律师一直没有异议,不过认为 伯格说:可是他承认曾在被告的公寓看过凶枪。 梅森纠正说:是一把枪。 伯格反唇相讥说:好吧,是一把和凶枪近似的枪,当然这就十分重要且相关了。

奥斯伯恩法官说:好吧,我同意,继续吧! 崔格警官说:我告诉梅森先生,高森先生约在命案发生的时刻曾经在命案现场的车库前见到两个人,其中的一个高森先生已经指认出就是被告。根据被告的供词她和梅森先生在一起。我要求梅森先生站起来让高森先生看看是否是同一个人,但是梅森先生拒绝照做。 伯格说:你是说他拒绝站起来?他以演戏般故做不相信的语气说。你是说身为一位律师的梅森先生拒绝站起来,让证人看看他是否是那位和被告 奥斯伯恩法官说:我想这个问题已讨论够了。本法院试着要让诘问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而当然,身为被告辩护律师却拒绝提出抗议是相当不寻常的。奥斯伯格法官皱着眉不以为然地看着梅森。 梅森说:庭上,很显然地,检察官正迂回地破坏本人的名誉。当然,他知道旁听席有新闻记者在场,如果我运用法庭辩论技巧,制止他提出证据,他会让新闻界留下我在掩盖事实真相的印象。因此,我决定敞开大门,如果他有任何事实真相,就拿出来吧。

奥斯伯恩法官说:我可以了解你的处境,梅森律师。不过纵使如此,本法院也不容许人身攻击。 伯格说:庭上,这并非人身攻击,而是要指向问题的核心。 奥斯伯恩法官说:好,那就继续吧! 伯格继续问崔格说:那么在当时,你有没有设法让高森先生指认梅森律师呢? 有的。 你怎么做? 我要高森先生和我坐在我的车里,在梅森先生办公室所在大楼的出口等着他,另外我和一些记者合作,他们守住那栋大楼的货物出入口,一旦梅森先生从那里离开,就立刻招呼我。 然后梅森先生做了什么? 崔格咧嘴一笑,说:他将自己藏入一个箱子里,像货物一般从后门被运送出去。 法庭旁听席上传出一阵嘻笑声。 伯格问:后来高森先生是否指认了梅森律师呢?

崔格说:那时我不在场。指认当时我的一位同事侯坎警官在场。 伯格得意地说:请辩方律师进行反诘问。 梅森微笑地说:你如何得知我躲在箱子里离开那栋办公大楼,警官? 崔格连忙说:哦!也许我应该更正我的说法。事实上,我是从报上看到以及被告知的,我并没有亲眼目睹你躲在那口箱子里离开。如果我有崔格停了停并咧嘴一笑。 你有和任何看见我在那口箱子里的人谈过吗? 没有。 你有什么理由相信,我的确在那口箱子里吗? 有的 什么理由? 那是你唯一能够离开那栋办公大楼而不被发现的办法。 请你容许我更正你的说法,警官我想你不了解,事实上,当天我一直和保罗.德瑞克待在他的办公室里,一直到很晚,在那口箱子被运走很久后才离开。如果你和当天的夜间管理员谈过,你会发现,我离开时和他搭乘同部电梯,并和一位德瑞克侦探社的手下杰瑞.蓝道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现在正在法庭,你随时可以诘问他。 崔格的脸露出惊讶状说:你的意思是说 梅森说: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警官。我建议你在根据传闻证据做任何进一步的控诉前,先和蓝道先生谈一谈。谢谢你,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崔格和伯格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崔格从证人席上走了下来,穿越法庭的中途,他回过头说:杰瑞.蓝道先生在哪里? 杰瑞.蓝道站了起来说:在这里。 汉密顿.伯格说:没关系,他以挑战的姿态掩饰住尴尬。我将传唤侯坎警官为证人,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侯坎警官大步地走向前,举起手宣誓,带着一个充满信心的微笑在证人席上坐下。 伯格问了一些基本的问题,如证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后,开始进入证词部分。 警官,这个月六日星期四的晚上你在哪里,你记得吗? 侯坎警官咧嘴一笑,说:记得。我发现佩利.梅森出现在一家汽车旅馆里,便找了证人高森先生陪着我一起前往做指认。我们完成指认工作了。 当侯坎回想起当天晚上发生的事,得意地咧嘴笑着。 伯格问:当你们到达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侯坎说:哦,我们开车到达那间汽车旅馆,而许多报纸已得知这消息,有一群报社的摄影记者已经在那里。我们的车一到他们就对着我们拍了许多照。 然后呢? 闪光灯到处闪烁着,住在六号小屋里的梅森,显然是和这位杰瑞.蓝道在一起,因为杰瑞.蓝道在住宿者栏签了名,并给了他的车牌号码。后来梅森先生从木屋里跑了出来,他看到木屋前挤了一大堆新闻记者,便把他的帽子半掩在脸前,试图不让摄影记者拍照,不过他们还是一直对他拍照。然后,他看自己已落入陷阱了,就转过头走回他的小屋去。 你没有跟他进入他的小屋吗? 没有。 为什么呢? 侯坎说:因为不需要。我已经完成我想做的事。证人高森先生已看见梅森从小屋里跑了出来,看见他的高矮、体型还有他走路以及跑步的样子,而且他很明确地指认那就是谋杀案发生当天他看见出现在车库前的那个男人。在此之前,高森先生已指认了本案被告露西儿.巴顿。 奥斯伯恩法官厉声地说:这是不正确的引述证据程序,证人高森应该自己发言才对。 伯格承诺道:他会的,我只是要迎接梅森的挑战,并证明我的确有我曾提及的证据。法院会发现这只需花个二十分钟就够了。 奥斯伯恩法官说:很好,这件事实在太不寻常了,被告律师对于所有的传闻证据竟然都不提出异议。 侯坎说:庭上,这不是传闻证据,高森做此项指认时,我正坐在他的旁边,我听到他说了什么。 奥斯伯恩法官说:这正是典型的传闻证据。你不知道在车库前的男人是不是佩利.梅森,你只是听见证人说了什么而已。证人应该要自己发言。 伯格急促地说:会的,他会的,如果庭上愿意的话,他就是下一个证人。 奥斯伯恩法官说:很好,请先结束这位证人的诘问程序。 伯格得意地说:我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 侯坎警官站了起来,开始走下证人席。 梅森说:等一下,侯坎警官,我有几个关于在汽车旅馆的指认问题要问你。你已经认识我不少时候了,是吗? 侯坎说:不错。 当我从小屋里跑出来的时候,你认出我,并对高森先生说:他在那儿,梅森来了。之类的话,是吗? 我想我没有必要说这些话。他一看见你就认出你来了。 你可能不认为你必须说,不过你确实说过这些话。 可能吧! 那个从小屋里跑出来的人是用帽子挡在他的脸前吗? 是你把你的帽子挡在你的脸前面,想要逃避摄影记者对你拍照。 然后,这个人又转身走回木屋里去,是吗? 是的,你当时就是这么做的。 那个人从小屋里跑出来到他回头跑回木屋去这段距离大概有多远? 大概有三十到四十呎吧! 当时有许多报社的摄影记者在场,是吗? 是的。 你知道他们是报社的摄影记者? 这我 换句话说,你只是推测他们是报社的摄影记者,是吗? 侯坎愤怒而嘲讽地说:不错,我只是个笨警察。不过,当一位新闻记者提供我线索,而我又看见一大堆带着大型相机以及闪光灯的家伙时,我一点都未怀疑地认为他们就是报社的摄影记者。我是太不小心了。 梅森说:哦!你是从报社记者那里得到这个线索,是吗? 我用我自己的管道。 你如何得知我正在那间汽车旅馆? 一位消息灵通人士告诉我的。 等你到那里时,已经有好几个摄影记者在那里了,是吗? 是的。 有些人对你拍了照片吧? 是的。 你记得其中任何一位吗?如果再见到他们,你能够认得出来吗? 侯坎说:这,我不知道,我 梅森问:如果你能够明确地认出那个从小屋跑出来的人是谁,那么你为什么不能认出其中一些摄影记者呢? 哦,事实上,让一大堆闪光灯在眼前闪来闪去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的,我 梅森说:所以,你一定被那些闪光灯弄得眼花撩乱,是吗? 侯坎大声喊道:不过我还是可以认出你的。 梅森微笑地说:我明白了,那些闪光灯虽然相当刺眼使你看不到其他的人,不过他们却不影响你看到我,是吗? 我没这么说。 好吧,那么其他那些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你能描述他们吗? 我可以描述其中一些。 请说。 侯坎说:有一个摄影记者,他就站在我身边,那个人是第一个走上来对着我拍照的人,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 大约多大年纪? 从那个角度我没有办法看出他的年纪。他是个年轻人。 身高呢? 噢相当高,大概有你这么高吧! 体重呢? 侯坎仔细地看了看梅森,说:大概和你的体型差不多。 你有没有跟这个人说话? 我想没有。我当时正看着你从小屋跑出来,我把汽车的大灯打开,而你跑入大灯照射的范围后便用帽子遮住自己的脸,就像一个落入自己陷阱中的讼棍一样,而 奥斯伯恩法官敲着手中的木槌喊道:侯坎警官,这些是完全不必要的话,你不会不知道吧! 侯坎生气地说:他试图暗示我根本看不见他。 奥斯伯恩法官说:但是人身攻击是不必要的。当你置身法庭时,你的工作是回答问题。否则,本院会采取一些惩戒的行动,你懂吗? 侯坎不高兴地说:是的。庭上。 梅森问:你说当你开车到达那里的时候,站在你身旁的那个人对你拍照,是吗? 是的。 当这个人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你在做什么,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十分清楚。当时我正把身子向前倾,打算关掉引擎以及仪表板上的灯,这样的话高森的视线会清楚些。也就是说,他能够从挡风玻璃看出去,不会有灯光妨碍他的视线。 梅森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说:侯坎警官,我给你看一张照片,请问这是否是那个站在你旁边的人所拍的照片,在你关引擎当时所拍的。你会注意到,当时证人高森坐在车里,而你的身体正向前倾 侯坎看着那张照片说:不错,不错,这就是那时拍下的照片。 这是你唯一一次身子向前倾,以关掉引擎和仪表板的灯吗? 是的。这的确是站在我旁边那个人所拍的照片。 而闪光灯真的没有影响你的视力吗? 侯坎说:没有。我的视力相当好。我习惯在夜间长途驾车,而车前灯并不会影响我。即使在一阵刺眼的闪光灯后我仍能看见那些闪光灯一点都未对我造成干扰,我并未因此错过正发生的事。 梅森说:在那个时候,有另外一位摄影记者就站在汽车前面,透过挡风玻璃拍照,是吗? 我想有的。不过你别想凭着这点就说他的闪光灯会影响我的视力。 梅森说:我不会这么说的。我只是要确定当时那些相片的顺序。好,这里有一张照片,拍照的时间几乎就在你身旁那位摄影记者对你拍照的前后不久,这相片是从车前,透过挡风玻璃拍的。 侯坎看着那张相片说:没错,就是这一张。 梅森说:这张相片之中,除了你,还有高森先生之外,也把站在你身旁拍了第一张相片的那位摄影记者照了进来,是吗? 侯坎看着那张照片说:没错。 梅森说:好的,辩方律师请求庭上将这两张照片列为辩方证物,编号一、二。法庭书记官走上前来,在那两张照片上做了记号。 梅森问:在那个时候,其他许多的摄影记者拍了从屋里跑出来的那个人的相片,是吗? 侯坎说:你接着并未跑出小屋,梅森先生,我不会上当的。我的车子一到,那些摄影记者已群集在那里,并对着我们拍照。那些闪光灯令你知道事情不对。于是你像只兔子般拔腿而逃。你一看到面前那些人就立刻转身逃回小屋去,不过高森还是有足够的机会指认你。 当那个男人从小屋跑出来的时候,摄影记者也对他拍了照片,是吗? 是的,对你拍了照。 抓着他的帽子? 是的,抓着你的帽子。 梅森说:那么现在我给你看一张将列为证物三的照片,照片中有一个人从小屋里跑出来,脸前有一顶帽子。 侯坎说:对了,就是这张相片。它拍得很好,显示你从小屋里跑出来,用帽子遮住脸的样子。 梅森说:将这张照片列为被告证物三。 现在我再给你看一张列为辩方证物四的照片,这张照片也是拍那个从小屋里跑出来的人,不过这是稍侧面的角度,这张还拍到了那位拍摄证物三的摄影记者。 侯坎看着那张照片说:不错,看起来像是那样没错。 梅森说:不过请你注意,因为证物四照片拍摄的角度使那个人的面貌比证物三照片上所显示的清楚了一点。 侯坎承认说:是的,我想没错。 梅森说:那么,我再让你看一张证物五的相片,这张相片不但可以看到那位以帽子遮在面前,正在奔跑的人,也可以看见拍摄证物三和四的摄影记者。 没错。侯坎机械化地说。 没错? 是的。 最好再看一眼。你可以从这张相片清楚地看出那个人的侧面。你认为这是我的相片吗?警官。 侯坎突然抓住那张相片说:等一下,我最好戴上眼镜。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副眼镜戴上,仔细地看着照片,忽然说:不,这个人不是你,这这一定是个诡计,这是另外一个人。 梅森说:不是。现在如果你看看证物二的相片,看看这个站在你车旁,也就是在你身子前倾时拍了证物一相片的人,你可能会认出他是什么人。 汉密顿.伯格说:等一下,等一下,我要看看那些照片,这到底是发生什么事了? 梅森向他招招手说:过来一起看吧! 侯坎看着那张照片,突然间他抬起头说:不对,这是张假照片。 梅森微笑地说:为什么你认为这是假照片呢? 因为事情的经过并不是这样。这是你的另一个诡计。 梅森说:侯坎警官,你最好小心你的指控,我有六个人证可以证明当时所发生的情形。你有看出任何迹象可证明这是伪照的相片吗? 侯坎说:我并不懂得如何去辨认。 梅森打断他的话说:那么你怎么知道这张照片是假的呢? 因为因为当时的情形不是这样的。 梅森说:哦,是这样吗?警官,现在让我们回想你刚才的证词。你的车一到达小屋前,那些摄影记者就一拥而上,对着你的车照相,闪光灯闪个不停,是吗? 我告诉过你他们是那样做,没错。 现在,记得你是宣誓过的,警官。在那些闪光灯的影响下,你是否暂时失去了看东西的能力,尤其是在车旁半黑暗状态下的物体? 我并未看车旁的物体,当时我正看着小屋,而门打了开来而且 梅森微笑着说:继续说。记得你发过誓,而且有六个证人可以做证当时发生的事。 侯坎支吾地说:门打了开来,有一个男人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拿着帽子遮在自己的脸前? 是的。 所以你看不到这个人的脸? 我 你有或没有看到他的脸? 好吧,我没有看到他的脸。 那么你怎么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呢? 我我从这个人走路和跑步的姿态认出他的,而且有人告诉我佩利.梅森躲在那间小屋里,所以 梅森接着他的话说:当然,你期待我跑出来。因此,当一个人影跑出来,并做出你认为我会做的动作时,你 伯格著急地说:庭上,检方对此提出严重的抗议。辩方律师的问题不适当,与本案无关,而且不重要。这是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并非正当的交互诘问。 梅森微笑说:好了,看看现在是谁在提出异议! 奥斯伯恩法官说:我认为相片已说明一切了。 伯格说:庭上,显然这是个从证人身上取得不公平利益的诡计,这是辩方律师所设下的陷阱,这 梅森打断伯格的话说:不错,这是一个陷阱,不过这个陷阱并未混淆一个诚实的证人,事实上,侯坎警官的眼睛当时的确如我所料的,被突如其来的闪光灯亮光弄得暂时看不清楚。但是他却未坦白或诚实地承认这一点。可是他坐在证人席上并宣过誓,他必须说实话,或者犯下做伪证的罪名。有六名人证曾拍下那些相片,并准备指认它们。现在,我就请侯坎警官回答,到底我是那个从木屋里跑出来的人,还是我是站在你的身旁对着你拍照的那个人呢?请你告诉我,侯坎警官。 侯坎一脸的不安。 伯格说:庭上,这是个不公平的问题,这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驳回,证人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梅森咧嘴一笑,望着困窘不安的警官,说:是哪一个?记住我们有照片还有摄影者可以拆穿任何伪证词。 侯坎愤怒地说:我不知道。 梅森说:谢谢你,警官,我没有其他问题了。检察官先生,你说你希望传唤高森先生为下一个证人。让他上来吧,让我们听听高森先生要怎么说。 汉密顿.伯格说:庭上,我不喜欢这种人身攻击 奥斯伯恩法官还以一个微笑,说:辩方律师只是在重复你刚才的承诺而已,当然他的态度也许有点戏剧化,不过无论如何,请你继续进行吧,伯格检察官。 伯格说:检方请求庭上准许休庭五分钟。我必须和我的助手商量一下,现在的情势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 梅森说:庭上,我认为,刚才检方自己曾经承诺要传唤高森先生做为证人。我希望他现在就继续,以免检方有任何机会教导证人回话。 伯格叫道:检方再度抗议。我无意诱导证人如何做证,他无须任何的教导。 梅森以挑战的口吻说:传唤他上来呀! 伯格说:我已经请求庭上准许休庭五分钟。 梅森说:辩方律师反对检方这项提议。 奥斯伯恩法官说:反对成立。看不出有任何休庭的必要。 伯格说:好吧,那么我方传唤罗斯柯伊.韩森先生做证。 梅森讽刺地说:我以为你要传唤高森呢! 伯格叫道:我不用遵照你或任何人的指示来处理本案,我高兴传谁就传谁。 梅森说:检察官先生,几分钟前你才不断地向我挑战,现在我要还你一个。你敢让高森站到证人席上吗?在你有机会和他讨论这项新发展之前。 伯格愠怒地说:我方传唤罗斯柯伊.韩森出庭做证。韩森先生,请你上来好吗? 梅森咧嘴笑着。 奥斯伯恩法官紧抿着双唇看着伯格。 罗斯柯伊.韩森说明自己是洛逊.克里克一家商业公司的老板,曾经出售一把枪,并且概略地描述了向他购买这把枪的人,以及买枪人登记的签名。那把枪已被列为检方证物编号三。 伯格问:后来你见过那个人吗? 是的。 他是什么人? 他的名字叫亚瑟.考尔生。我是在六日早上在你的办公室见到他的。 伯格转头说:交互诘问。 梅森高兴说:没有问题。你现在打算传唤高森先生了吗? 伯格说:庭上,检方再度抗议辩方律师这种持续的挑衅。 奥斯伯恩法官说:这是你招致的。 伯格说:然而,这是不适当的,庭上。 奥斯伯恩法官说:那的确不适当,不过检察官先生,我只能说这么多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继续拖延。你有绝对的权利决定要如何进行本案。不过到了摊牌的时候,你的证据将留给法院做判断。现在,我认为证人高森对被告律师的指认是相当重要的事;对本案而言,相当重要。 伯格说:是的,庭上。 而且你曾承诺,事实上,是威胁,要传唤高森先生为证人。我会说你是在吹牛,吹嘘你将传唤此名证人以证明你对本庭所做的陈述是真的。并非才刚开始执法,我知道,你有理由继续拖延直到必须休会为止。而对本庭来说,这样的伎俩将减弱证人高森证词的可信度。坦白说,现在这种状况都是你自己招致的。现在并没有陪审团在,这只是预审。对完整陈述证词以及想法都是很重要的。现在,继续进行本案吧! 伯格清了清喉咙,犹豫了一下后说:卡尔.艾佛特.高森请上证人席。 高森走上证人席,在回答基本问题之后,陈述自己住在南冈德拉路七一九号公寓的隔壁。在五日那天下午他被一阵吵杂的汽车引擎声惊动,那辆车似乎出了什么问题,以致于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伯格问:你当时有什么反应? 高森回答:我把窗户打开,打算叫那辆车的驾驶人把车开到对街去,或把引擎熄掉。 你有那么做吗? 没有 为什么? 因为,几乎在同时他们就关掉引擎了。 你看到那辆车和车旁的人吗? 是的。 他们距离有多远? 呃,我们中间隔了一条通往车库的巷子,我想大概有七十五呎远吧! 人影是在亮处吗? 是的。因为那辆车的车前灯是开着的,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两个人的动作。他们正在向车库里看,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们的背影以及衣着。 你可以描述这两个人吗? 是的,其中一位是本案的被告露西儿.巴顿。当时她穿着格子外套,戴着一顶上面插了一根红色羽毛的黑色帽子,那是顶大小合适的帽子,戴在她的头右侧。我后来在警察局看到她的时候,她还穿着相同的衣着。 那么另外一位呢? 高森翘起腿并用手搔了搔他那半秃的头,说:这我有点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了。 法庭里传出一阵轻微的笑声。 汉密顿.伯格皱着眉说:难道你没有长眼睛吗?你不知道你自己看到了什么吗? 高森搓着手说:不过我也长了耳朵,我知道我刚刚听到了什么。 法庭里传出一阵笑声,连奥斯伯恩法官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待法庭秩序恢复后,伯格说:你别管这些,请你尽量告诉我们你当时所看到的。 高森说:我看到一个个子很高大的男人,没有看到脸,是个高大,身材看起来像运动员的人,从他移动的样子看得出来年纪应该是年轻的,但也不是太年轻。他的步伐很大,脚很长,穿着一件浅色外套,头上戴着灰色帽子。 后来你又见过这个人吗?你能指认他吗? 高森犹豫了一会儿,说:这我想我真的不太确定。 法庭里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奥斯伯恩法官敲了一下手中的木槌,让法庭恢复秩序。 伯格问:可是,你可以肯定地指认出本案被告露西儿.巴顿,不是吗? 梅森坐在位子上说:辩方律师抗议检方的问题具有争议性,假设无证据证明的事实,企图引导证人。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成立。 伯格问:你十分清楚她的穿着,是吗? 是的。 还有她的身高、体重、年纪还有体型? 我也看得很清楚。 那么那个男人,他的身高是不是像你现在所看到的任何一个人一样? 梅森说:辩方律师抗议检方的问题,企图引导并暗示证人。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成立。 伯格说:好吧,你会如何描述那个人? 梅森说:辩方律师抗议,检方诘问重复的问题。 奥斯伯恩法官说:抗议成立。 伯格愤怒地说:交互诘问。 梅森站了起来,走到高森的身旁说:你认为你后来又看过那个人了,是吗? 高森说:我的确是这么认为,梅森先生,就像侯坎警官所说的一样。 也就是说,你在汽车旅馆所看到的那个人,和你在凶案发生当天在车库前所看到的那个人,他们的身高、体型、穿着以及衣服的颜色相同? 是的。 可是你没有看到这个人的脸? 没有。 你在车库前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你只看到他的背影? 是的。 所以,当天其实你只是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浅色外套,带着灰色帽子,是吗? 是的。 所以,如果你再看到另外一个身材高大,穿着浅色外套,戴着灰色帽子的人,都可能会是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吗? 这不,我不这么认为,我想也许我可以认出他来。 你的确指认他了,不是吗? 你是说? 你听到侯坎警官说了,你指认了那个从小屋跑出来的人。 高森尴尬地承认:我想我当时是弄错了。 为什么你会弄错了呢? 这那个人显然是有人安排好的陷阱。 你为什么认为你是弄错了? 我我的老天,因为你刚才已经证明那个人不是你了嘛! 梅森说:换句话说,有人告诉你,你在车库前看到的人一定是佩利.梅森,是吗? 这警方好像一直是这么想的。 有人这样告诉你。 是的。 所以当那个人从小屋里跑出来时,你就对侯坎警官说:就是这个人,是吗? 我想是吧! 而你看见一个人影跑向车前的大灯,然后又转身跑了回去,是吗? 是的 就像你当天看到站在车库前那个人时一样清楚吗? 我说实话,当时,那些闪光灯所发出的亮光弄得我眼前一片黑暗,很难看清楚。 但是你还是认为你已经认出那个人是谁了,是吗? 是的。 你指认他了吗? 是的。 而现在你认为你弄错了,是吗? 是的,我应该是认错了。 因为你指认的那个人不是你在车库前看见的那个人,是这样吗? 我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梅森先生。我想我是掉到一个陷阱里,我我被这个陷阱牢牢地套住了。 奥斯伯恩法官也露出了微笑。 而你看到出现在对巷的女士是和另一位男士一起出现的,是吗? 是的。 你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看到这两个人的吗? 是的。 同样的条件下? 是的。 那么,既然你无法指认这个男人,你如何能够指认这个女人呢? 我如果不是我弄错了,我可以指认出那个男人是谁的。 你已经指认过那个男人了,是吗? 是的。 而你现在认为你的指认错误? 我必须承认。 你在车库前见到那个女人时,并未比你见到那个男人时更清楚吗? 这没有。 梅森说:谢谢你,我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 奥斯伯恩法官严厉地看着汉密顿.伯格,说:本庭休庭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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