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悬疑小说 破案之神:FBI特级重犯追缉实录
假设自己是猎人。 这是我必须做的事。想想看有这样一部大自然电影:非洲塞伦吉提(Serengeti)平原上,一头狮子看到水池边有一大群羚羊。我们从狮子的眼神可以看出,它正锁定几千只羚羊中的一只。它已经训练自己能够感觉出猎物的弱点、致命处,也就是使那一只羚羊成为最可能的倒霉鬼的特点。 某些人也是如此。我若是他们的一分子,就会每天搜索,找寻下手的对象、下手的机会。比方说,我正在有几千人在里头的购物中心。我进去电动玩具店,一眼望去有五十几个小孩,我必须当个猎人、必须是个剖绘员,必须能够剖绘出可以下手的对象,必须搞清楚哪个小孩最容易攻击、最容易下手,必须看小孩的穿着,必须训练自己理解小孩展现的肢体线索。而这些都必须在一瞬间完成,因此我必须非常熟练,一旦决定就马上下手,他的父母或许就在隔壁商店,我必须想好如何不动声色、又不会令人起疑的将小孩弄出购物中心。这一切行动都不容出错。

就是这种猎捕的刺激,让这些家伙乐此不疲。如果你在这些家伙锁定下手对象时得知他们皮肤电反应指数有多少,我想原野中的狮子也有同样多的指数。不管凶手猎捕的是小孩、年轻女子,或是老人、妓女、任何说得出名的团体;或是似乎没有特定下手对象的凶手,反应都是一样。在某些方面,这些凶手并无二致。 他们的不同之处是做案方式,是他们遗留的线索,线索透露出个别的个性,我们由此发现一种新武器,可供分析某些类型的重大刑案,以及追缉、逮捕凶手,并将凶手绳之以法。我担任联邦调查局特别探员的专业生涯中,泰半就是努力要发展这种新武器,这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文明开创至今,所有骇人听闻的犯罪案件无不牵涉一个冷酷的基本问题:哪种人会做出这种事?我们联邦调查局的调查支援组(Investigative Support Unit)所做的剖绘和犯罪现场分析即是试图要找出此一问题的答案。

行为反应出个性。 想像自己是这些家伙、模拟他们在想什么,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也不怎么好玩。不过我和我的伙伴就是要做这些事。我们必须去感受他们的内心。 我们在犯罪现场看到的每样事物都能让我们更加了解不明行凶者,也就是警察所称的UNSUB。不过透过广泛研究各种犯罪案件以及和罪犯的谈话,我们已经知道如何分析各种线索,一如医生评估各种症状以诊断某种疾病或病情。医生碰到见过的疾病症状,就可以开始诊断:我们看到不同的犯罪形态时,也可以推出不同的结论。 一九八○年代初期,我曾经为了深入研究,访问过狱中的杀人犯。有一次在巴尔的摩那座石头建成的古老阴森的马里兰州监狱内,我身边围坐着重刑犯。每个犯人都有来头杀警察、杀小孩、贩卖毒品或是黑道杀手不过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奸杀犯的作案手法。我问其他犯人狱中是否有这样的人物。

有啊!查理.戴维斯就是。一名犯人告诉我,然而其他犯人都说他不可能和联邦调查局人员谈话。有人去监狱操场找他。出乎众人意料的是,戴维斯竟然来加入我们了,可能不是好奇就是无聊。我们研究顺利的原因之一是牢犯闲得很,也不知道如何打发时间。 通常我们要进行监狱访谈前,会就主题尽量搜集资料,从一开始就这样做。我们反覆阅读警方的档案、犯罪现场的照片、验尸报告、审问记录、任何有助于厘清犯罪动机或犯人个性的资料。唯有如此,才最能保证犯人不会别有所求或寻你开心,而会直接了当说出实情。不过对于这个案例,我却是丝毫没有准备,所以我就照实说了,并且顺着这一点去发挥。 戴维斯是个彪形大汉、约一九○公分高、三十来岁、胡须剃得光光的、打扮整齐。我开头便说:查理,现在我可是吃亏了,因为我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我杀了五个人。他回答道。 我要他描述犯罪现场和他如何加害死者。事情是这样的,戴维斯兼职救护车司机。他勒死一名女子,然后将尸体放在他负责救护范围内的公路旁,打一通匿名电话,再前往载运尸体。当他把尸体放到担架上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凶手就在他们中间。就是这种掌握与策画的程度让他兴奋并乐此不疲。像这种让我多认识一种作案手法的案例都是珍贵无比的。 从勒死的手法,我推断他是临时起意型的凶手,他原先心中是打算要强暴对方的。 我对他说:你是个警察迷。你自己也想当警察,能够支配他人,用不着做无法发挥能力的劳力工作。他笑了,并说他的父亲是名警官。 我要他描述作案手法:他会跟踪面貌皎好的年轻女郎,看见她开车进餐馆的停车场。透过他父亲在警界的关系,查出车牌号码,然后找出餐馆负责人的名字,打电话到该家餐馆,请他广播,告诉她没关车灯。她出来后他便强行将她推入她的车或是他自己的车,将她铐上手铐后载走。

他依序描述所犯的五桩案件,神情仿佛陷入回忆中。说到最后一件,他提到自己把放在前座的她盖起来,这是他第一次记起这个细节。 说到这里,我加以推论:查理,让我说说我对你的看法。你和女人的相处发生问题。你犯下第一个案件时财务发生困难。当时你二十来岁,你知道工作无法发挥自己的能力,生活因而充满挫折感,也无法让你掌控。 他点了头。到目前为止,我说的还都没错。我尚未说出特别难预测或猜测的部分。 你当时酒喝得很凶,我继续说,你欠人家钱;跟同居的女人又发生争吵(他并没有告诉我他跟人同居,但我非常确定这一点):事情最恶劣的那几天晚上,你会出去找下手对象。你不想去找你的情妇,所以必须找别人下手。 我可以看见戴维斯的肢体语言逐渐改变,开始流露真情。就我稀少的资料,我继续说,但是你对最后一名受害者比较不那么凶残。她与其他被害人不同。你强暴她后又让她穿好衣服。你盖住她的头。前四件案子中你并没有这样做。对于这次行凶,你的感觉不像前四次那样自在。

当对方开始仔细聆听时,你就知道说对了某些部分。我从监狱访谈经验中学到这一点,也能够在询问时加以反覆应用。我知道他正注意听我讲话,她说了一些话,让你觉得杀了她心里很不舒服,但你还是把她给杀了。 突然戴维斯的脸红了起来。他似乎在出神,而我可以看见他的内心,他正回到犯罪现场。犹豫了一下,他告诉我那个女人说她丈夫身体非常不好,她非常担心。他病得很重,也许快死了。这番话也许是那个女人的计谋,也或许不是。我无从得到答案。但显然这对戴维斯产生了影响。 但是我没有戴面具。她知道我是谁,所以我必须杀了她。 我停了一下,接着说:你拿了她的东西,对不对? 他再次点头,承认拿了她的皮夹。他从皮夹中拿了一张照片,是她与丈夫和孩子在耶诞节的合照。他保留了这张照片。

我从未见过这家伙,但我已能清楚勾勒出他的个性,所以我说:查理,你去过墓地,对不对?他又脸红起来,这证实他注意媒体对这案件的报导,所以他知道被害人埋在何处。你去她的墓,因为你感到内疚。而你也带了一样东西到她的墓地,放在墓前。 其他的囚犯鸦雀无声,全都屏气凝神的听着。他们从未看过这样的戴维斯。我重复道:你带了样东西到墓地。查理,你带什么?你带了那张照片,对不对?他再度点头,然后低下头。 其他犯人可能觉得这一切神奇得有如巫术或是魔术。显然我是在猜测,但我的臆测是根据我的同事和我当时找到的背景资料、所作的研究和累积的经验,这些研究和经验不断在累积。例如我们发现,所谓凶手会到被害人坟上这老掉牙的理论果真不假,但是原因未必是我们当初所以为的。

行为反应出个性。 我们的工作之所以必要,原因之一是重大罪行本身本质的改变。对于让不少城市深以为苦的与毒品相关的谋杀案,以及让国人蒙羞、却已是司空见惯的枪枝犯罪,我们都不陌生。然而以前大部分犯罪案件,特别是重大刑案,都只发生在相识的人身上。 但如今事情不再如此单纯。就在最近的一九六○年代,美国的杀人案件破案率还达九成。这种情形也不复见。今天尽管科技日新月异、尽管电脑时代来临、尽管警察的训练和资源要比以前好太多、精细太多,谋杀率却上升而破案率却下降。越来越多案件的凶手和被害者彼此互不相识,许多案件也无动机可查,至少并无明显或合理的动机。 传统上对执法官员来说,谋杀和重大罪行相当容易破案。犯罪原因是我们都经历过的感情愤怒、贪婪、嫉妒、贪财、报复极度夸张的呈现出来。感情问题一旦获得解决,犯罪或犯罪冲动将会消除。即使有人会死,警察也多半知道凶手是谁、动机为何。

但是最近几年,一种新型的暴力罪犯却开始浮现,就是除非被抓到或被杀死才停止犯罪的连续罪犯(Serial offender)。连续罪犯从经验中学习,其犯罪技巧由于不断改善而日益精进。我说浮现,因为就某种程度而言,这种凶手可能一直都在你我身边,可能早在一八八○年代伦敦的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之前就有了。而开膛手杰克是一般人公认的第一个现代连续杀人犯。而我说男性的他,因为几乎所有的连续杀人犯都是男性,其中原因待后再述。 连续杀人的历史要比我们想的长。那些流传下来有关巫术、狼人、吸血鬼的故事和传说,或许正是对骇人暴行的一种解释方式,因为在欧洲和早期美洲组织严密的城镇中,人们无法理解这种骇人暴行的变态,如今我们倒是视变态为理所当然。怪物必须是超自然的生物,不可能和我们一样。

在所有的重刑犯中,连续杀人犯和强暴犯最令人匪夷所思,对个人危害最大,也最难抓。部分原因是他们的犯罪动机远比我刚列举的基本犯罪动机还要复杂许多,因此他们的犯罪模式更加令人猜不透,同时他们也少有同情、内疚或悔恨等常人具有的感情。 有时要抓他们的唯一方法,就是学会他们的思考模式。 有人担心我会把受到严密监护的调查机密泄漏出去,提供未来犯罪者犯案方法。这点请放心,我要叙述的是我们如何将行为方式应用于罪犯个性剖绘、犯罪分析、以及侦察策略上,但是我不会详述,即使我想也不能这样做。首先,我们花了长达两年的时间去训练选进我们小组的干练探员。其次,不管凶手自认他有多神通广大,他越是要逃避我们的侦察或是误导我们,我们就越能透过他的行为线索来办案。 一如数十年前柯南.道尔爵士(Sir Authur Conan Doyle)作品男主角福尔摩斯所说:特异性几乎毫无例外都是一条线索。案子越是普通、越是无奇,就越难破案。换句话说,我们掌握越多的行为模式,就越能提供给当地警察更完整的剖绘和分析;当地警察能掌握的剖绘和分析越完整,他们就越能缩小可能的凶嫌范围,而集中精力找出真正的凶手。 在此对于我们的工作我必须澄清一点。位于匡提科的调查支援单位隶属于联邦调查局全国重大罪行分析中心,在此中心服务的我们不负责抓犯人。容我再说一次:我们不负责抓犯人。负责抓犯人的是地方警察,就他们承受的巨大压力来看,大部分警察的表现值得我们喝采。我们的工作是帮助地方警察抓住调查重点,然后提供几种防制技巧来引出犯人。一旦他们抓到犯人我再次强调是他们,不是我们我们会设法研究出一套策略,帮助检察官在审判时让被告真正的个性显现出来。 因为我们的研究和特有的经验,才能办到这一点。面对一桩连续杀人罪的调查,一个中西部的当地警察部门可能是第一次看到这种骇人的罪行,而我的单位却可能处理过没有几千件也有几百件类似的案子。我总是这样告诉我的探员:想了解艺术家,你就要看画。几年下来,我们已经看了许多画,也跟最杰出的艺术家们深入交谈过。 我们开始按部就班的发展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组的业务,一九七○年代末期和一九八○年代晚期,这个单位更名为调查支援组。大部分渲染、吹捧我们工作的书籍都有点不实,而且常会过于夸张,例如说汤玛斯.哈里斯(Tomas Harris)令人难忘的《沉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然而我们的前辈办案时对犯罪小说的借助,确实是常多于犯罪事实。爱伦坡(Edgar Allan Poe)一八四一年的经典小说《停尸间谋杀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中的男主角C.奥古斯特.杜平(C. August Dupin)这位业余侦探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位行为剖绘员。这个故事也首见以防制手法迫使神秘杀手现身、还含冤入狱的无辜人士一个清白。 一如一百五十年后我单位内的人员,爱伦坡了解到司法证据不足以破一件异常残忍、看似无动机可言的凶杀案时,剖绘即有其价值所在。由于没有一般的线索,他写道,分析人员就会想像自己是凶手,而一眼便看见自己可能会被诱导犯错或太过急躁而判断错误的原因。 还有一个雷同处值得一提。杜平先生偏好关上窗户和窗帘,隔绝外面的阳光和外界的侵扰,独自在屋内办案。我和同事则别无选择。我们在匡提科的联邦调查局位于地下好几层楼,四周无窗,原本设计是遇有国家紧急事变发生时可作为联邦执法人员的总部。我们有时称自己是全国重大罪行分析地窖。置身地下十八公尺。我们可比死人还要深藏地底。 英国小说家韦基.柯林斯(Wilkie Collions)最早的《白衣女郎》(The Woman in White)和《月石》(The Moonstone)首开剖绘先例。但让世人首次见到维多利亚时代伦敦幽暗的煤气灯世界中犯罪调查分析的,却是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不朽人物福尔摩斯。我们办案人员的最高赞美似乎是能与福尔摩斯这个虚构人物相比。几年前我在密苏里侦办一件谋杀案,《圣路易环球民主报》(St. Louis Globe Democrat)的头条称呼我是联邦调查局的现代福尔摩斯,让我觉得这是真心的恭维。 值得注意的一件趣事是,当福尔摩斯正在侦办错综复杂、陷于胶着的案件时,真实的开膛手杰克正在伦敦东区杀害妓女。这两个人分立法律两极端、分立现实与幻想的两极端,深深吸引大众注意,因此尔后柯南道尔的仰慕者写的几本现代福尔摩斯小说,都让书中的侦探去侦办未破案的白教堂谋杀案(Whitechapel murders)。 一九八八年我应邀上一个全美播出的电视节目,分析开膛手杰克谋杀案,稍后在本书中我将告诉你们我对这历史上最负盛名的不明行凶者的结论。 直到爱伦坡的《停尸间谋杀案》后一百年、福尔摩斯后五十年,行为剖绘才脱离小说故事,走入真实生活。一九五○年代中期,纽约市发生疯狂炸弹客(Mad Bomber)案,震惊全市,凶手在十五年之间犯下三十多起爆炸案件。他攻击的目标多为公共地标,例如中央火车站、宾州火车站、无线电城音乐厅(Radio City Music Hall)。当时我还是小孩,住在布鲁克林区,这起案件令我印象深刻。 在无计可施的情形下,一九五七年警方请来一位格林威治村的心理医师詹姆斯.布鲁赛尔博士(Dr. James A. Brussel)研究爆炸现场的相片,并仔细分析凶手写给报社、语带嘲讽的信。从他观察到的整体行为模式,他推出几项详尽的结论,包括凶手患有偏执狂、痛恨父亲、深深爱恋母亲、住在康乃狄克州的某市。在书面的剖绘报告最后,布鲁赛尔如此指示警方: 去找块头大的人,中年、出生于国外,信奉罗马天主教、单身,与兄弟或姊妹同住。你们找到他时,他可能穿着一件有双排钮扣的西装,钮扣是扣上的。 从信中所提及的内容,凶手似乎很有可能是爱迪生电力公司解雇的员工,因为心生不满而犯案。锁定对象后,警方找出爆炸案发生前一九四○年代曾于爱迪生公司任职的乔治.迈德斯基(George Metesky)。一天傍晚警方前往康乃狄克州的瓦特布里市(Waterbury)逮捕这位大块头、单身、中年、出生国外的罗马天主教徒,剖绘内容中唯一的不同处是他不是与兄弟或姊妹住在一起,同住的是两个未出嫁的姊妹。警察要他换好衣服跟他们去一趟警察局,几分钟后他从房间走出来,身上穿着一件有双排钮扣的西装钮扣是扣上的。 布鲁赛尔博士说明如何得到这正确无比的结论,他解释说,心理医师通常会检查个人,然后再试着就此人在某种情况下会有何反应做出合理的预测。在建构剖绘内容的过程中,布鲁赛尔说,他将这过程颠倒过来,从行为证据来预测凶手的身分。 以四十年后的观点来看疯狂炸弹客,这的确是相当容易侦破的案件。但当时这案子却是尔后犯罪调查中称为行为科学的发展过程中重要的分水岭。布鲁赛尔博士后来与波士顿警局合作侦办波士顿勒人犯(Boston Strangler)的案件,他是这领域的真正创始人。 虽然这学派常被称为演绎的一种,然而无论是虚构的杜平、福尔摩斯,或是真实的布鲁赛尔,或是跟随其脚步的我们,实际的工作却是归纳多于演绎,换言之,即是观察某件罪行的特别要素,再据此做出更广泛的结论。一九七七年我到匡提科时,行为科学小组的讲师例如开山始祖的霍华德.德田(Howard Teten)正开始将布鲁赛尔博士的观念应用于侦办警方专业人士交给国家学院(National Academy)的案件。不过当时这都被视为趣闻轶事,并无扎实的研究做后盾。这就是我要说的故事的背景。 我已经提过能够将自己想像成凶手的重要性。经由研究和经验,我们也发现让自己身处受害者情境也是同样重要,其中痛苦可能不亚于前者。只有我们清楚了解到被害人对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暴行会有何种反应时,我们才能对凶手的行为和反应有真正了解。 要了解凶手,你必须检视犯罪行为。 一九八○年代初期,乔治亚州乡下的警察局送来一件令人困扰的案件。当地一位在中学担任乐队指挥的十四岁漂亮女孩,在离家约一百码的车站遭人绑架。几天后她衣衫不整的尸体在树木茂盛的情人道一带被发现。她遭到强暴,死因是钝物重击外伤。旁边就是一块沾有血迹的大石头。 在进行分析之前,我必须尽可能多了解这个年轻女孩的生平。我发现她虽然可爱、漂亮,十四岁的她看起来就是十四岁的模样,不像有些十几岁的少女看起来像是二十一岁的样子。认识她的人都向我保证她不是随便的女孩,不会招蜂引蝶,更谈不上吸毒或喝酒。她对身旁的人都很热忱、和善。验尸报告也显示她被强暴时尚是处女。 这些讯息对我相当重要,让我了解她在被绑架过程中和被绑架后可能产生的反应,以及凶手在两人所处的特殊情况中如何回应她的反应。我据此认定凶手并非事先预谋,而是在这年轻女孩并没有张开双臂欢迎他后,因为惊慌失措而产生的反应(基于攻击者不正常、虚妄的幻想系统)。我因此更清楚了解到凶手的个性,警察根据我的剖绘锁定邻近大城一名在此前一年曾犯下强暴案的嫌犯。了解遇害者也有助于我研究一套警察在侦讯这名难缠嫌疑犯时可用的策略,一如我事前所料,这名嫌犯通过测谎测试。我稍后将再详述这件精彩却又令人痛心的案子。在此只须说最后这个人还是坦承犯下这起奸杀案。他被定罪判刑,截至我写这本书时为止,他还在乔治亚州的死囚牢房服刑。 教授联邦调查局探员或执法警员罪犯个性剖绘和犯罪现场分析要素时,我们会要他们去思考整件案子。我的同事洛伊.哈兹伍德(Roy Hazelwood)一九九三年自联邦调查局退休前教授几年的基本剖绘课程,他常把分析分成三个清楚的问题:什么、为什么、是谁? 发生了什么事?内容包括任何与罪犯行为有关的重要线索。 为什么会这样发生?例如为什么死者会遭到分尸?为什么重要的东西没被拿走?为什么凶手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进入行凶?案件中任何与行为有重大关连的关键,原因何在? 接着我们要问: 谁可能为了这些原因而犯下这件案子? 这就是我们设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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